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上杭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上杭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上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兜牢“三保”底线,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国企国资管理,财政金融国企协同发力,为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力打造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县域样板提供有力财力保障。财政改革发展有序推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县代编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8.17亿元,增幅8.5%;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36亿元,增幅5.3%。年度预算执行中,按照财政收入来源分析情况,全县财政收入预算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65亿元,增幅1.1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亿元,增幅10.98%。截至12月31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实际完成53.6亿元,增幅1.1%,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37.89亿元,增幅11.24%。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61亿元(含省市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减幅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预计50.66亿元,占比83.03%,继续保持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80%以上。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截止12月31日,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48.38亿元,增幅2.9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94亿元,增幅13.59%。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4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2亿元、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土地指标调剂)0.83亿元、调入土地出让收入资金0.34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资金0.11亿元以及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及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4.78亿元,合计49.98亿元;减去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和调出资金5.3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3亿元;县本级全年可用财力为42.50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42.40亿元,收支对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1亿元,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12亿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31亿元、上年结余0.41亿元、调入资金2.0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6.38亿元),支出21.11亿元(含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9.54亿元、调出资金0.34亿元、债务还本付息7.7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3.01亿元,其中专项债券结转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3亿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3亿元,结余为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3亿元,支出6.32亿元,结余为0.31亿元。
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53.33亿元,其中,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24亿元。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118.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0.83亿元、专项债务88.09亿元,严格控制在核定的限额内。
以上数据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等有关规定,以及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的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从严控制不同科目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兜牢“三保”底线;继续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充分发挥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有力维护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及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影响,财税库部门加强协调,进一步压实组织财政收入责任,积极培植和拓展税源,严格按规定组织非税收入,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中有升,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全力支持社会保障。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行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均衡化,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享受保费补助,安排各类医疗补助资金6710.73万元。继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支持村卫生所建设,县财政用于卫生医疗机构人员、设备、项目建设等支出约1.55亿元。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人均75元提高到80元。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安排县财政配套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249.99万元。支付残疾人专项补助资金426.8万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养老服务支出768.03万元。
3.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主动把握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契机,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2023年共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5.91亿元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25亿元,保障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有效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全面梳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情况,做实做细偿债计划,落实偿债资金安排,按期足额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全口径债务统计监测,认真做好债务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依法合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4.教育文化持续发展。继续支持教育强县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继续落实高中免杂费和住宿费政策。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乡村文体设施建设和促进乡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水平,推进我县文化体育事业健康繁荣发展。
5.财政资源配置优化。一是政府继续过“紧日子”要求有效落实。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科学有序安排各项支出,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重点和刚性支出,其余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一律暂缓安排。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坚持“非危不修”原则,暂缓安排办公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资金。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构建全方位格局,探索构建政府收支预算绩效指标体系,逐步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对所有项目支出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着力构建全覆盖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6.积极争取政策资金。落实《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绩效正向激励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充分调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向上争取政策资金的积极性。2023年,全县向上争取省市转移性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预计46亿元,并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扩大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年全县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县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以及代表和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以及全县人民上下同心、奋力斗争的结果。同时,我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部分企业受大宗商品市场等影响波动较大,税收收入减幅较大;县本级实际可支配财力较少,政府债务到期还本付息较多,政府性投资项目支出缺口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部分乡镇财源薄弱,财政运行困难;部分单位预算执行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项目前期工作未准备充分,导致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较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改革、统筹谋划、积极应对、努力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2023年我县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虽出现一定程度的增幅,财力随之增加约2.45亿元,但房地产市场较低迷,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约10.1亿元,扣除兑现我县出台的扶持建筑业、金铜产业、工业企业、新材料等惠企政策和工业园区扩园、动车站及站前广场等项目的土地报批与征迁,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等刚性支出后,实际可支配财力不多,收支矛盾更加明显,财政运行趋于困难,财政收支处于 “紧平衡”。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按照省市财政的要求,2023年县直预算单位实施零基预算,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轻重缓急重新核定安排和2023年预算项目执行率低进行削减的原则,进一步压减单位的部分专项经费支出。
编制好2024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是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的关键,对于进一步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义重大。综合分析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预计2024年财政收支矛盾比2023年更加突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要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党政机关继续过紧日子,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要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严控一般性支出,党政机关继续过紧日子,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库和支出标准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突出财政政策的“提质”要求和“增效”导向,增强财政统筹平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财政重点工作
1.加强预算资金统筹整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大当年预算和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我县“三保”和“十四五”规划等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点项目支出,以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全面梳理各项收入来源及支出安排,将各类预算资金,连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清理盘活的存量资金等,全部纳入支出预算统筹安排。能够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优先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确实无法安排的,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中统筹考虑。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从严控制一般公共预算结转项目,对于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各部门应根据年度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项目资金需求。既要确保项目年度进度,又要避免年度预算未执行形成结转。各部门2023年当年度未形成实际支出的结转资金,除已开工在建、实施推进的按合同或工程进度确需在2024年支出外,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2.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过“紧日子”作为部门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县直部门要带头严格执行预算和支出管理,不得随意新增预算,要提早谋划和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综合公用经费预算继续按定额标准的90%安排预算,由单位统筹安排使用。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严控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加强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强化政府资产在部门内部调剂调拨,确因工作需要添置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按轻重缓急分步组织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推动完善项目库建设。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要求,推动完善预算项目库建设,以项目库为基础改进预算编制,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编制和安排预算。各部门要按照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加强项目统筹整合,优化项目分类设置,做实做细项目储备,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等各项前期工作,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并按照轻重缓急等排序,突出保障重点。建立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除县委和县政府明确要求及另有规定外,政策到期的专项资金自行终止;政策期限未明确的专项资金,执行期超过三年即视同到期予以取消;确需延续的,经绩效评估后,按立项程序重新报请县政府批准。
4.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充分发挥标准在规范预算分配中的基础性作用,合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基本履职和重点工作需要。根据工作实际逐步完善基本支出、基本业务费定额标准。结合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财力状况和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合理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支出标准,突出普惠性、兜底性,避免作出超越财力承受能力的过高承诺。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开展资金动态平衡测算,结合财力可能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和支出进度。
5.健全财政预算约束机制。坚持尽力而为、量入为出,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各项民生支出政策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规定外,2024年原则上不再扩面提标。除县委县政府既定事项外,部门新增支出原则上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确需新增设立专项资金,应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编入2024年部门预算。完善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执行进度慢、资金效益差以及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减少下年预算安排。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于存在屡审屡犯审计问题的,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减少直至取消该项目预算安排。
6.推动预算绩效提质增效。认真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与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相结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部门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合理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各部门应结合立项可行性研究,对所有新设专项资金和政策到期需延续的专项资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突出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合理设定绩效指标值,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
7.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和有效途径。我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是以全省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为依托,建立以项目为核心的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预算管理模式实现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业务的管理和监督,实现财政资金动态可溯,促进上下级财政间的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推进预算单位联网对接,逐步实现县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信息的动态反映和集中存放。
(三)预算编制原则
1.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坚持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综合考虑我县“十四五”发展目标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编制财政收入预算。
2.打破固化、提质增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突出绩效导向,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3.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
4.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可能,优先保障“三保”,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严禁将超财力的新增提标扩围事项纳入预算,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5.强化管理、防范风险。坚持预算法定,规范编列部门预算,增强预算完整性。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按照财政收入来源分析状况,结合中共上杭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十四五”规划中财政收入目标(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将达到60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58.7亿元,增长9.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9.79亿元,增长5%。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79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45亿元、调入资金3.41亿元、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土地指标调剂)1.2亿元和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68亿元,全县收入合计55.5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02亿元,加上上解支出1.2亿元、调出资金2.45亿元(调出至政府性基金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和发行费2.4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7亿元,全县支出合计55.45亿元,结余为0.08亿元。
截至目前,上级财政提前下达我县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33亿元,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已单列预算收支。
2024年全县“三保”支出预计为22.13亿元(含省市专项支出),其中:保工资12.84亿元,保运转0.85亿元,保基本民生8.44亿元;2023年“三保”支出预计完成23.51亿元(含省市专项支出)。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按37亿元编制,增长5.9%;加上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45亿元、乡镇财政上解收入0.1亿元、调入资金3.41亿元、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土地指标调剂)1.2亿元和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68亿元,县本级收入预算合计52.8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1亿元,加上上解支出1.2亿元、县财政对乡镇的补助支出2.41亿元、调出资金2.45亿元(调出至政府性基金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和发行费2.4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7亿元,县本级支出预算合计52.83亿元,收支对抵,结余为31万元。
县本级支出预算合计52.83亿元,按预算支出内容分:
(1)人员经费16.64亿元,占县本级预算支出的31.49%。其中:
①按2023年9月为基期月计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工资(含奖励性绩效)、16%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拨补单位职业年金8%、工伤和生育保险、8%医疗保险金、6%医疗补助(包括离退休人员)、12%住房公积金等14.43亿元;
②离退休费和规范后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以及生活补助、退休人员高龄补贴、大病医保补助等0.92亿元;
③预留调整工资支出0.1亿元,主要用于兑现在职人员正常工资结构调整和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配套;
④其他人员支出1.19亿元,其中:编外教师、教育安保、协警、消防等派遣人员工资8565万元、公安加班补贴377万元、提前退休人员经费271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465万元、退休人员一次性补助300万元、经贸系统国企服务中心人员经费409万元、其他工资支出50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4.33亿元,占县本级预算支出的8.2%。其中:
①定额公用经费支出4425万元;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5万元;
③工会经费1258万元;
④租赁费811万元;
⑤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4339万元;
⑥经常性业务费支出16191万元;
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非税收入安排的补助)14926万元。
(3)专项支出31.87亿元,占县本级预算支出的60.31%。其中:
①根据省对县财政体制规定,历年来体制上下划形成的专项上解支出1.2亿元;根据县对乡镇财政体制规定,县财政对乡镇、村级的转移性补助支出2.66亿元。
②根据国务院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文件要求,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到期中央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和国债转贷债务还本和利息发行费用支出4.86亿元;化解到期隐性债务2.6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和发行费支出2.45亿元;城区备用水源工程贷款还本170万元。
③项目支出18.08亿元,主要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增加民生项目投入和完善基础设施等项目支出,兑现县委县政府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性支出,上年延续实施的项目支出,上级有指定用途的支出和其他专项性支出等。其中:
行政大楼运行经费1100万元,其中消化2023年度预拨行政大楼运行经费550万元;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200万元;
用于招商引资、外贸出口以奖代补等专项1464万元(包括招商引资专项、限上企业统计人员考核奖励经费、“菜篮子”工程补助、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及消化2023年预拨经费等);
文明办创建经费及崇德馆建设经费144万元;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690万元,其中消化2023年度预拨经费794万元;
公安拘留所看守所经费454万元;
农村教育税费改革专项557万元;
干部培训经费300万元;
教师继续教育经费1052万元;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200万元;
城区教育基础设施扩容PPP项目缺口补助1834万元;
产业科技发展扶持资金(含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144万元、“科技三项”经费50万元)45000万元;
文物保护经费300万元;
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200万;
客家缘文化中心运行经费510万元;
2020-2021年度竞技体育奖金413万元;
民主研习实践基地项目经费200万元;
乡镇社工救助服务购买300万元;
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7910万元;
支持县内企业创业就业和招用工376万元;
义务兵抚恤及退役安置等支出2296万元;
低保补助、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7294万元;
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均衡化保费1700万元;
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24万元;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6955万元;
与大城市三甲医院医疗合作经费300万元;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经费500万元;
退岗乡村医生60岁以上人员养老生活补助671万元;
在职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44万元;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225万元;
中医药发展经费200万元;
对计生对象的各类政策补助3209万元;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44万元;
路灯站专项支出780万元;
综合执法经费、协管员专项绩效453万元;
规划编制费329万元;
东三环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介服务费和工作经费166万元;
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1733万元;
消化财政专户往来款15500万元,其中消化2023年预拨经费8000万元;
消化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预拨经费226万元;
援疆援藏460万元;
消化2023年度预拨费用城发公司城建项目7800万元;
“平安上杭”畅通工程建设1195万元;
消化2023年预拨经费(“平安上杭”等支出)1895万元;
城区环境保洁及垃圾分类等5517万元;
城区绿地养护1138万元;
上杭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经费200万元;
林业政策专项815万元;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867万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15514万元(含革命老区项目资金2384万元、兑现水利部门强农惠农政策资金420万元、“两治一拆”经费75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45.86万、农村生活污水运营273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441.7万元、旧村复垦项目支出660万元、耕地保护专项5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1131万元、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村村通”客运补助150万元、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补助1487.5万元、三农综合保险等1282.61万元、兑现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等1466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县级配套600万元等);
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县级配套资金500万元;
乡村振兴产业示范村县级配套100万元;
冠豸山机场航线补助及机场快线公交补助532万元;
永杭高速补亏、城区公交运营补助等3398万元;
财税库目标考核奖励3000万元;
专项性绩效奖励资金1500万元;
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编制和设计费300万元;
补充耕地项目支出5454万元;
旧村复垦项目支出440万元;
粮食风险基金245万元;
储备粮(油)库建设643万元;
应急安全监管专项资金、业务用房外墙渗水修缮专项等1336万元,其中消化2023年预拨经费579万元;
预备费5000万元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按8.34亿元编制,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1520万元〔含:土地出让价款收入78520万元(主要是原特殊学校周边地块、上杭县临城镇下坑塅商住收储项目(产业园)、企业办公大楼(电力大厦)、企业总部用地(移民大厦南侧)、九年制一贯制上杭一中分校周边地块项目、工业用地及公共管理公共设施用地(约20宗)等)、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收入500万元、划拨土地收入2500万元〕;加上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专项债务付息资金2.4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0.75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11.54亿元。
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5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的支出18350万元{含: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9700万元〔高铁片区周边用地收储项目8285万元;国道205城区过境线及周边收储项目1000万元;蛟洋新材料产业园消防救援站及化工实训基地项目土地征收成本及费用支出415万元〕、土地开发支出5000万元〔1.林地报批费132.57万元;2.土地报批费3384.25万元;3.高铁片区周边用地收储项目691万元;4.国道205城区过境线及周边收储项目115万元;5.报批项目第三方服务费(拆除费、咨询费、测量费等)74.28万元;6.镇镇有干线,步云乡至古田镇(步云至竹岭段)公路工程用地报批资金602.92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2550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乡村振兴支出:村庄规划“以奖代补”支出1000万元)};收支对抵,结余67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县属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按0.1亿元编制,相应安排支出预算(扶持国有公司生产经营发展)0.1亿元,收支对抵,结余为0。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按7.32亿元编制,支出预算按6.96亿元编制,收支对抵,结余为0.36亿元。
(八)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福建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规定及县人大有关要求,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做好年中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相关专项报告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限时按项逐条推进整改。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整改具体问题与完善管理体系相结合、完善规章制度与健全落实机制相结合、强化监督指导与实施有效约束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水平。
2.强化财政收支预算执行。
一是积极做好财政收入工作。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禁收取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健全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加强动态跟踪,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持续优化服务,做好政策指导。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强暂付款项管理,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推进财政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完善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优化分配流程,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数据共享,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增强直达机制的政策效果。
3.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强化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借、用、管、还”的全链条、全方位管理。统筹做好新增债务限额安排,强化预算约束。
二是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储备、评估与遴选,将债券资金精准投向县委、县政府确定实施的重点领域项目,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
三是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积极加强金融体制创新,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透明,以公开促规范、防风险。严格落实到期政府债务偿债责任,积极向上争取再融资债券,坚决防范债券违约风险。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强化预算绩效结果运用。
一是推动绩效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是推动政策和项目评价高效联动。将绩效关口前移,加强绩效指标审核,全面开展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5.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加强监管和督促县属国有企业降成本增效益,继续发挥县域国有资本产业引领作用,继续用好政府资源和优势,提高县属国有企业盈利能力,支持县属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为县属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民经济主导作用奠定基础。善用人才,不断优化引才用才留才的体制机制。扎实有序将国企改革要点一竿子插到底,根据《上杭县属国有企业整体重组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加快推进国企改革相关工作,按照“一个龙头、一个集团”的组织架构进行资源整合,做大做强县域国资,打造拥有AA信用评级的集团公司,全面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九)2024年1月全县预算支出预计情况
根据预算法五十四条规定,为了保障各乡镇、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参照上一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2024年1月需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约5.3亿元,其中:人员经费2亿元、公用经费0.3亿元、专项经费3亿元(含对乡镇的转移性支出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64亿元,社保基金支出1.2亿元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攻坚克难、奋发有为、与时俱进,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推进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提升晋位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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