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上杭县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受上杭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县本级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增效”行动,围绕打好“五张牌”建设新龙岩要求,深入实施“六大战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兜牢“三保”支出,收支稳健增长,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全力打造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县域样板。
一、2022年上杭县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3.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9%,比上年增加(简称“比增”,下同)8.09亿元,同口径增长25.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8.65%,比增3.72亿元,同口径增长17.9%。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性收入占比为64.97%,比2021年提高了2.1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数相比,全县财政总收入减少0.58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减少0.44亿元,主要是瓮福紫金、部分建筑企业等在第四季度受商品价格、新增项目少等原因出现税收收入较大幅度下降,导致未能完成收入预计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76亿元,主要是省市专项安排的支出增加。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06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3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4.38亿元、上年结转6.9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亿元及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32亿元,全县可用财政收入总量为77.9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76亿元,增长9.74%,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75亿元及调出资金1.54亿元,全县财政支出总量70.7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7.22亿元。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2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47.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63%,比增6.81亿元,增长16.9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7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4.66%,比增2.77亿元,增长9.88%。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性收入占比为63.65%。
与向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预计数相比,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减少3.19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减少1.74亿元,主要是瓮福紫金、部分建筑企业等在第四季度受商品价格、新增项目少等原因出现税收收入较大幅度下降,导致未能完成收入预计数。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6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3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4.38亿元、上年结转6.1亿元、乡镇上解收入0.1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亿元及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32亿元,县本级可用收入总量为74.02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5亿元(含省市专项支出15.66亿元),增长9.85%,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亿元、补助乡镇支出2.3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75亿元及调出资金1.54亿元,县本级财政支出总量6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6.02亿元。
(三)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35%,减幅37.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92亿元、上年结余0.45亿元、调入资金1.74亿元(含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1.54亿元和企业上缴利息0.2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23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4.71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1亿元,减幅53.73%,加上调出资金5.3亿元、上解支出0.0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5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23.8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0.85亿元。
(四)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2022年全县单列编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万元,收入总量2017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0.94%,加上调出资金200万元,支出总量2017万元,收支对抵结转下年0元。
(五)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5.0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1亿元,同比增长3.41%;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亿元,增幅8.19%,当年收支结余0.5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57亿元。
二、2022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度县财政高度重视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年度投资额进行认真梳理审核,依据年度投资计划筹集资金,通过尽财力安排本级财政预算,认真做好土地文章增加安排支出,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含一般债)资金,并采取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运作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据统计,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投资23.34亿元,当年实际支出12.85亿元,其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县本级财政拨款3.59亿元、上级专项补助0.34亿元、债券资金8.92亿元,主要用于上杭工业园区、蛟洋工业园区、福建上杭新材料科创谷、上杭站交通综合枢纽项目、杭川大道等项目建设(详见附件7上杭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2022年资金支出情况表)。
另外,龙岩至龙川铁路龙岩至武平段(上杭段)2022年度支出债券资金5.35亿元。
三、2022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情况
2022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券13.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89亿元(主要安排用于教育0.55亿元、体育0.4亿元、民政0.2亿元、医疗卫生0.11亿元、市政设施1.13亿元、公路建设0.5亿元),专项债券10.26亿元(主要安排双龙铁路5.35亿元、白砂科创谷建设1.84亿元、老旧小区改造0.5亿元、北站交通枢纽0.3亿元、蛟洋循环园区项目0.74亿元、工业园区龙翔片区职工宿舍项目0.93亿元、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0.6亿元)。
(二)2022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全县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8.83亿元,其中:一般债本金3.75亿元,利息0.99亿元;专项债本金1.5亿元,利息2.59亿元。
(三)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04.7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8.18亿元,专项债务76.55亿元),比上年增加11.31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核定的债务限额141.28亿元内。
四、2022年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情况
全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严格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加强预算决算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等审议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六稳”、“六保”落到实处。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资金,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济发展平稳向好。2022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同口径分别增长25.5%和17.9%,财政收入实现了稳中有升。二是财政支出精打细算。继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项目清理力度,逐条逐项梳理各类财政资金,到期的一律清理收回,2022年度收回各项存量资金4897万元,调整用于落实硬性刚性增支政策。三是绩效管理更加完善。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2022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生资金和重大项,委托省财政厅绩效智库之一——福建农林大学绩效评价中心对产业发展扶持、“互联网+养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裸房”整治专项、农村公路养护等8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3.78亿元。通过近几年的摸索与总结,不断拓展评价模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四是债务管理更加规范。坚持疏堵结合,“既防风险又不误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二)2022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22年县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31.15亿元,县本级财力预算45.89亿元,相应安排县本级支出预算45.86亿元。在预算执行中,因2022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和政策性增支调整等,报经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在年初财力安排45.89亿元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34亿元、收到上级补助增加2.9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亿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减少4.2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增加0.02亿元,相应财力调整为47.92亿元,再加上2022年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33亿元,调整后2022年财力为53.25亿元,支出相应调整为53.23亿元。
(三)全县上年结转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年初全县上年结转资金6.93亿元,2022年实际使用结转资金4.28亿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剩余2.65亿元根据项目需要继续结转下年使用。
(四)全县结转下年支出情况
2022年全县结转下年支出7.22亿元,比增0.29亿元。其中:
1.2021年及以前结转2.65亿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结转。
2.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结转4.57亿元。
(五)上级补助及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中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省市财政对我县补助金额为24.38亿元。包括:①税收返还0.71亿元,全部纳入县级年初预算统筹安排;②省市财政对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18.15亿元,除调整工资、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及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外,各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等大部分属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③省市财政对县级财政专项补助5.53亿元,全部是有具体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集中在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保、交通运输、环保等民生领域。
2.对乡镇转移支付情况。2022年县本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2.35亿元,其中:定额补助0.71亿元,主要为体制补助;专项补助0.85亿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平安乡村、民族乡补助等;转移支付补助0.79亿元,主要是村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和公务员增资补助等。
(六)县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2年年初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亿元,执行过程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2亿元,2022年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2亿元。符合国务院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不超过当年支出预算总额(含对下转移支付)5%的规定。
(七)县本级部门决算情况
2022年县本级部门决算汇总收入52.86亿元,减少6.18亿元,减幅10.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7亿元,比增3.1亿元,增长8.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亿元,减少7.81亿元,减幅63.45%。部门决算汇总支出57.63亿元,比增3.4亿元,增长6.26%,其中:基本支出23.29亿元,减少0.41亿元,减幅1.72%;项目支出34.34亿元,比增3.8亿元,增长12.46%。
五、2022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情况
2022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预算评审项目82个,送审金额22.27亿元,审定金额20.61亿元,审减率7.46%;完成结算评审项目34个,送审金额3.51亿元,审定金额3.32亿元,审减率5.45 %;办理建设单位预算备案项目148个,备案金额2.83亿元,审减率4.59%;办理结算备案项目263个,备案金额4.33亿元,审减率4%。
六、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31.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58.17亿元的53.53%,同比增收1.75亿元,增长5.94%,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22.3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6.36亿元的61.55%,同比增收3.55亿元,增长18.89%。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4亿元,同比增支1.97亿元,增长5.97%。
上半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总收入、地方级收入总量均居全市各县(区)第一,总收入增幅居全市各县(区)第五,地方级收入增幅居全市各县(区)第三;总收入税性占比60.05%,地方级收入税性占比44.39%。但税收收入同比减少3.94亿元,减幅17.4%,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税收收入受大宗商品市场影响波动较大,如紫金矿业集团、紫金山金铜矿等;二是瓮福紫金原材料磷精矿的价格上涨,成本大幅增加,同时产品价格下跌利润下降导致减收;三是作为我县税收收入五大行业中的建筑业,因受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新增项目少等原因,建筑业形势依然严峻;四是受留抵退税政策影响,2023年我县增值税留抵退税额预计将达到6亿元以上,上半年已实现留抵退税2.13亿元。
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与民生相关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3.6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5.46亿元的19.50%,同比减收4.73亿元,减少61.08%。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0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25亿元的35.86%,同比减少71.6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9万元(省市专项资金)。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67亿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完成年初预算数6.63亿元的55.3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53亿元的59.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收入完成2.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10亿元的53.02%。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05亿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完成年初预算数6.32亿元的48.2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22亿元的48.7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支出完成1.9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10亿元的47.96%。
(二)政府债务情况
1.2023年上半年新增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3年上半年,省财政厅下达上杭县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25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2.71亿元,新增专项债务12.54亿元)。
2.2023年上半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3年6月末,全县到期政府债务累计还本付息3.65亿元(本金1.74亿元,利息1.91亿元)。
3.2023年上半年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基本情况
2023年6月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19.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0.88亿元,专项债务89.03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上杭县政府债务限额153.32亿元内。
(三)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应变克难,努力完成收入组织任务。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资产处置收入减少等影响,财税库部门共同努力,有力推动财政收入预期目标的实现。二是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力度,规范土地出让金计提专项资金管理,加大力度盘活国有资源(资产),上半年,全县非税收入完成12.45亿元,同比增幅84.3%。
2.稳步推进城乡融合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财政资金1.49亿元支持下穿龙龙铁路城区道路项目-龙翔大道工程、上杭县北站交通综合枢纽道路工程项目、上杭县城乡结合部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杭川大道(二环路至四环路)建设工程项目、上杭县紫金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工程(一期)、上杭县龙翔大道完善工程等项目建设。
——助力实施乡村振兴。下达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2635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健康上杭”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拨付县医院、中医院等综合改革各项补助资金3313万元。二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拨付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规范化建设等9083万元,安排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等792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投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级预算补助资金564万元。四是实行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均衡化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拨付各类医疗救助资金1591万元。
——支持居民就业创业。统筹安排就业创业资金1076万元,重点支持就业创业补助、援企稳岗奖补、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等,确保就业创业政策落到实处。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财政资金 4609万元,重点上杭教育基础补短板建设项目、上杭县“教育强县”运动场塑胶跑道维修改造项目(一)及上杭三中教学综合楼(二)建设项目,确保教育重点建设项目按时有序推进。
——筑实社会保障网。下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7749万元,着力保障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继续做好抚恤优待工作,适时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下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2793万元。
——支持“三保”优先支出。坚决兜牢县级“三保”支出底线,2023年我县安排“三保”支出预算22.35亿元,比国家标准提高5.65亿元,上半年累计完成“三保”支出11.02亿元,其中“保工资”6.07亿元、“保运转”0.45亿元、“保基本民生”4.50亿元。统筹调度乡镇资金2.57亿元,确保乡镇财政正常运转。
4.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
——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加完善。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直达资金监管,确保直达资金及时足额直达基层。截止6月底,中央、省下达直达资金5.14亿元,已分配下达100%,已支出3.5亿元,支出进度68%。
——预算管理改革有序推进。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性支撑。
——债务风险稳中有降。严格按照县级政府债务与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积极筹措各项资金化解到期债务和支付利息,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上半年,我县财政运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税收收入减幅较大。二是政府债务负担较重,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三是实际可支配财力较少,财政收支仍处于极度“紧平衡”状态。四是项目评审实行备案登记制问题:目前,4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预、结算评审,报县评审中心备案。部分中介机构审核的结算项目存在虚增工程量和套用定额不当等问题,建设单位、住建、审计、财政等部门对中介机构监管未形成合力,力度不够。对以上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四)2023年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1.抓好收入组织工作。
一是挖潜增效,发掘税源。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和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完善扶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综合运用产业发展基金、普惠金融和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主导产业做强、新兴产业做大、传统产业做优。积极支持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二是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健全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加强动态跟踪,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规范土地出让金计提专项资金管理,加大力度盘活国有资源(资产),积极组织非税收入。三是清欠增收,加强清理欠税。研究制定欠税清理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欠税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欠税清理工作机制。四是认真落实省、市、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市场化、资本化运作,明晰国有企业业务职能及转型升级;加快创新谋划,做大企业现金流,做强经营性业务,做实做大企业利润;依托国投公司AAA信用评级有效降低国有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收益水平。
2.强化财政支出管理。
一是加强民生支出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强化县级支出保障与约束,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保持教育投入持续增长,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按照承诺有度、承诺有信的原则,全力支持教育、卫生、文化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资金保障,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健全完善各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养老事业产业发展。二是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脱贫攻坚过渡期财政投入总体稳定,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统筹相关资金加强乡村文物、历史文脉保护,加大对非文物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以奖代补”机制,支持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安排,分类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债券资金和存量资产,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四是继续坚持过“紧日子”。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对新增支出特别是政府性投资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支出审核把关。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牢固树立成本意识、效益观念,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满足功能、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年度投资计划,严禁脱离实际、超越经济发展水平搞建设,严禁急功近利、过度举债上项目。
3.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围绕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健全政府债务偿债保障机制。一是确保到期政府债务如期归还。完善“借用管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按照债务偿还三年计划,进一步落实偿债责任,依法依规通过预算安排、债券置换、盘活企业资产收益、转为经营性债务、核减支出责任等办法,确保到期政府债务如期归还,不发生区域性财政风险。二是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坚持底线思维,树牢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好“稳投资”和“防风险”的关系。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三是积极争取更多新增债券资金和再融资债券额度。我县已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71亿元、专项债券12.54亿元,总量均居全市各县市区第一,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3.84亿元。新增债券资金重点投入管发展、利长远、保民生的重要项目,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有效缓解了到期政府债券还本压力。
4.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规范县乡两级财权事权。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生态环保、医疗卫生、自然资源等分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2021—2025年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通知》(杭委〔2021〕152号)文件精神,规范县对乡镇转移支付,调动各级政府当家理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二是规范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进一步厘清政府支出责任保障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杠杆作用,形成财政资金投入乘数效应。三是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稳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强化预算约束。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探索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库制度,逐步完善项目入库评审和滚动管理机制,夯实项目策划、论证、储备等前期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四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指标和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建成上杭县本级预算绩效指标库。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或调整专项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审核兑现增值税留抵退税和财政奖补等政策,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和政府性投资项目预决算管理,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5.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建设单位、住建、审计、财政部门对社会中介机构加强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按各自职能对存在问题的中介机构依规依法作出处理。
附件:1.上杭县2022年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表
2.上杭县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析表
3.上杭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4.上杭县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分析表
5.上杭县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6.上杭县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7.上杭县2022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表
8.上杭县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表
9.上杭县2023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10.上杭县2023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析表
11.上杭县2023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12.上杭县2023年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分析表
13.上杭县2023年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14.上杭县2023年上半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15.上杭县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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