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县本级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0-21 10:20

                                                                                      ——2022年10月19日在上杭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上杭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受上杭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县本级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等严峻困难和挑战,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按照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要求,严格执行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兜牢“三保”支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收入稳中有升,全力保障了各项支出,防范了政府债务风险,保持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2021年上杭县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44.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61%,比上年增加(简称“比增”,下同)5.02亿元,增长12.5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58%,比增2.13亿元,增长7.5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中税性收入占比为74.85%,比2020年提高了8.2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34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2.22亿元、上年结转4.4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5亿元及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9亿元,全县可用财政收入总量为70.3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亿元,增长13.21%,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2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2亿元及调出资金0.78亿元,全县财政支出总量63.3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6.93亿元。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1年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4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3.9%,比增3.82亿元,增长10.4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4.75%,比增1.59亿元,增长6.03%。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9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2.22亿元、上年结转3.9亿元、乡镇上解收入0.2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5亿元及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9亿元,县本级可用收入总量为67.68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38亿元(含省市专项支出11.67亿元),增长11.81%,加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23亿元、补助乡镇支出2.9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2亿元及调出资金0.78亿元,县本级财政支出总量61.5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6.1亿元。

  (三)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4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8.26%,减幅8.2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95亿元、上年结余0.19亿元、调入资金0.83亿元(含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0.78亿元和企业上缴利息0.05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8.68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47.11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76亿元,增长21.48%,加上调出资金5.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46.6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0.45亿元。

  (四)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2021年全县单列编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收入总量1006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00.6%,支出总量1006万元,收支对抵结转下年0元。

  (五)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4.3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1亿元,同比增长7.9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8亿元,减幅1.74%,当年收支结余0.7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06亿元。

  二、2021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2021年新增政府债券情况

  2021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券29.5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23亿元(主要安排用于教育1.05亿元、文化0.15亿元、医疗0.1亿元、市政设施1.28亿元、道路建设0.65亿元),专项债券26.28亿元(主要安排双龙铁路8亿元、医疗卫生2.4亿元、白砂科创谷建设3.5亿元、北站交通枢纽2.15亿元、蛟洋第二污水厂项目1.45亿元、两个园区项目4.75亿元、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1.91亿元、优质农产品冷链项目1亿元、教育0.52亿元、智慧停车场0.6亿元)。

  (二)2021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1年全县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7.88亿元,其中:一般债本金1.32亿元,专项债本金4亿元;一般债利息0.88亿元,专项债利息1.68亿元。

  (三)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1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93.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6亿元,专项债务66.82亿元),比上年增加27.4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核定的债务限额128.14亿元内。

  三、2021年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情况

  全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严格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加强预算决算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等审议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六稳”“六保”落到实处。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等资金,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经济发展平稳向好。202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增长12.59%和7.55%,财政收入实现了稳中有升。二是财政支出精打细算。继续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项目清理力度,逐条逐项梳理各类财政资金,到期的一律清理收回,2021年度收回各项存量资金17792万元,调整用于落实硬性刚性增支政策。三是绩效管理更加完善。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2021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委托省财政厅绩效智库之一——福建农林大学对“平安上杭”畅通工程建设经费、城区污水处理费、路灯站专项支出等5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金额1.79亿元。通过近几年的摸索与总结,不断拓展评价模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四是债务管理更加规范。坚持疏堵结合,“既防风险又不误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2021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2021年县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287,680万元,县本级财力预算379,116万元,相应安排县本级支出预算378,018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因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和政策性增支调整等,报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批准,在年初财力安排379,116万元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7,770万元、收到上级补助增加8,82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87万元和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增加14,960万元,相应财力调整为444,154万元,再加上2021年新增一般债券40,414万元,调整后2021年财力为484,568万元,支出相应调整为484,246万元。

  (三)全县上年结转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年初全县上年结转资金44,588万元,2021年实际使用结转资金31,57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剩余13,017万元根据项目需要继续结转下年使用。

  (四)全县结转下年支出情况

  2021年全县结转下年支出69,337万元,比增24,749万元。其中:

  1.2020年结转13,017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结转。

  2.2021年上级转移支付结转56,320万元。

  (五)上级补助及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中上级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1年省市财政对我县补助金额为222,186万元。包括:①税收返还7,057万元,全部纳入县级年初预算统筹安排;②省市财政对县级一般性转移支付156,279万元,除调整工资、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及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外,各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等大部分属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③省市财政对县级财政专项补助58,850万元,全部是有具体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集中在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保、交通运输、环保等民生领域。

  2.对下转移支付情况。2021年县本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29,103万元,其中:定额补助5,701万元,主要为体制补助;专项补助15,633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平安乡村、民族乡补助等;转移支付补助7,769万元,主要是村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和公务员增资补助等。除乡镇超收分成外,2021年新一轮财政体制较上一轮体制对乡镇补助增加约5000万元。

  (六)县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1年年初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87万元,执行过程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48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15万元,2021年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15万元。符合国务院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不超过当年支出预算总额(含对下转移支付)5%的规定。

  (七)县本级部门决算情况

  2021年县本级部门决算汇总收入59.62亿元,比增15.88亿元,增长36.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6亿元,比增4.66亿元,增长13.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1亿元,比增8.5亿元,增长223.1%。部门决算汇总支出54.74亿元,比增11.43亿元,增长26.39%,其中:基本支出24.19亿元,比增3亿元,增长14.16%;项目支出30.54亿元,比增8.42亿元,增长38.07%。

  四、2021年度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建设审核情况

  2021年,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工程预算项目53个,送审金额14.82亿元,审定金额14.18亿元,审减率4.32%;完成工程结算项目54个,送审金额6.28亿元,审定金额5.97亿元,审减率4.94%;完成预算备案项目132个,送审金额2.77亿元,审定金额2.57亿元,审减率7.22%;完成结算备案项目389个,送审金额6.17亿元,审定金额5.91亿元,审减率4.21%。

  五、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9.3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8.24亿元的60.93%,同比增收6.46亿元,增长28.14%,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18.8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32.3亿元的58.28%,同比增收2.78亿元,增长17.3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87亿元,同比增支5.72亿元,增长21.07%。

  全县财政总收入同口径完成32.46亿元,增长38.8%,其中:地方级收入同口径完成20.36亿元,增长25.1%。

  上半年,全县财政运行稳中向好,财政总收入、地方收入总量和增幅均居全市第一位,总收入同口径增幅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二位;收入质量显著提高,总收入税性占比77.02%、地方收入税性占比64.12%均居全市第一位。同时,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与民生相关的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4.03%。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9.15亿元的37.52%,同比增收5.72亿元,增长389.62%。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4.12亿元(含新增专项债券支出),同比减支0.34亿元,下降2.35%。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5亿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完成年初预算数5.66亿元的48.5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0.7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99亿元的36.6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收入完成2.0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67亿元的55.04%。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1亿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完成年初预算数5.35亿元的47.8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0.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8亿元的47.0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支出完成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67亿元的51.77%。

  (二)政府债务情况

  1.2022年上半年新增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上半年,省财政厅下达上杭县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3.1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2.88亿元,新增专项债务10.26亿元)。

  2.2022年上半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6月末,全县到期政府债务累计还本付息3.92亿元(本金2.23亿元,利息1.69亿元)。

  3.2022年上半年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基本情况

  2022年6月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08.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9.96亿元,专项债务78.05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上杭县政府债务限额141.28亿元内。

  (三)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加强预算管理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坚持依法征税,加强重点税源跟踪管理。上半年,全县税收完成22.64亿元,增幅43.65%(同口径增幅58.61%),税性占比77.03%,收入质量显著提高。二是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力度,规范土地出让金计提专项资金管理,加大力度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实现金秋公寓处置收入1.44亿元。

  2.城乡融合加快发展,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财政资金1.6亿元支持东三环及周边道路建设、古田梅花山公路、蛟洋工业区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

  ——助力实施乡村振兴。下达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3401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民生保障有力有序,幸福上杭更有温度

  ——支持“健康上杭”建设。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2022年县级预算安排3500万元,统筹用于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及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等。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9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4元。统筹1000万元用于基层卫生机构救治提升工程。

  ——支持居民就业创业。统筹安排就业创业资金565万元,重点支持就业创业补助、援企稳岗奖补、社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等,确保就业创业政策落到实处。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财政资金5500万元,重点安排紫金小学、黄竹小学和水西小学等扩容和提升工程,确保教育重点建设项目按时有序推进。

  ——筑实社会保障网。下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805万元,着力保障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继续做好抚恤优待工作,下达“五老人员”等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资金84万元。

  ——支持“三保”优先支出。坚决兜牢县级“三保”支出底线,2022年我县安排“三保”支出预算24.64亿元,比国家标准提高7.92亿元,上半年累计完成“三保”支出14.08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7.14%,其中“保工资”6.72亿元、“保运转”2.19亿元、“保基本民生”5.17亿元。统筹调度乡镇资金13176万元,确保乡镇财政正常运转。

  4.预算管理更加规范,财政治理能力提升

  ——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加完善。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直达资金监管,确保直达资金及时足额直达基层。截至6月底,中央、省下达直达资金5.15亿元,已分配下达100%,已支出3.43亿元,支出进度66.5%。

  ——预算管理改革有序推进。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性支撑。

  ——债务风险稳中有降。严格按照县级政府债务与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积极筹措各项资金化解到期债务和支付利息,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四)存在问题

  上半年,我县财政运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维持高速增长后劲不足,下半年收入增长放缓;二是政府债务负担较重,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三是部分专项资金、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偏慢,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工程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二是工程项目招投标设置条款不够明细、规范;三是工程项目管理不够到位,签证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四是工程项目结算资料不够完整,结算编制不够精准。

  (五)2022年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1.抓好收入组织工作。

  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和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完善扶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综合运用产业发展基金、普惠金融和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助力主导产业做强、新兴产业做大、传统产业做优。积极支持三个园区标准化建设。二是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健全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加强动态跟踪,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规范土地出让金计提专项资金管理,加大力度盘活国有资源(资产),积极组织非税收入。三是认真落实省、市、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市场化、资本化运作,明晰国有企业业务职能及转型升级;加快创新谋划,做大企业现金流,做强经营性业务,做实做大企业利润;依托国投公司AAA信用评级有效降低国有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收益水平。

  2.强化财政支出管理。

  一是加强民生支出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强化县级支出保障与约束,确保“三保”不出问题。保持教育投入持续增长,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按照承诺有度、承诺有信的原则,全力支持教育、卫生、文化和城市基础设施等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资金保障,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养老事业产业发展。二是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脱贫攻坚过渡期财政投入总体稳定,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统筹相关资金加强乡村文物、历史文脉保护,加大对非文物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以奖代补”机制,支持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安排,分类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债券资金和存量资产,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实施。四是继续坚持过“紧日子”。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对新增支出特别是政府性投资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支出审核把关。完善政府性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牢固树立成本意识、效益观念,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满足功能、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年度投资计划,严禁脱离实际、超越经济发展水平搞建设,严禁急功近利、过度举债上项目。

  3.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围绕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健全政府债务偿债保障机制。一是确保到期政府债务如期归还。完善“借用管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按照债务偿还三年计划,进一步落实偿债责任,依法依规通过预算安排、债券置换、盘活企业资产收益、转为经营性债务、核减支出责任等办法,确保到期政府债务如期归还,不发生区域性财政风险。二是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坚持底线思维,树牢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好“稳投资”和“防风险”的关系。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三是积极争取更多新增债券资金和再融资债券额度。新增债券资金重点投入管发展、利长远、保民生的重要项目,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4.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规范县乡两级财权事权。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生态环保、医疗卫生、自然资源等分领域县与乡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2021—2025年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通知》(杭委〔2021〕152号)文件精神,规范县对乡镇转移支付,调动各级政府当家理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二是规范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进一步厘清政府支出责任保障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杠杆作用,形成财政资金投入乘数效应。三是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稳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强化预算约束。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探索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库制度,逐步完善项目入库评审和滚动管理机制,夯实项目策划、论证、储备等前期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四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指标和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建成上杭县本级预算绩效指标库。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或调整专项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审核兑现增值税留抵退税和财政奖补等政策,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和政府性投资项目预决算管理,加快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5.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核。

  一是建立审核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工程施工图审核、优化,确保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合理经济,符合上杭实际;二是强化项目监管。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可研报告、项目设计概算等项目前期管理和标后监管,落实工程量增减审定制度;三是完善询价机制。建立财政投资项目材料价格统一标准,对工程中主要材料价格进行统一询价,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四是强化评审机构和人员队伍管理。增强业务素质,提高评审质量。

附件下载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