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杭县2020年财政决算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8-05 16:33

  ——2021年7月28日在上杭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上杭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上杭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等严峻困难和挑战,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的要求,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实现“四个率先”、打造“四个上杭”提供财力保障。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代编)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实现39.91亿元,完成预算数38.66亿元的103.22%,比上年增加(简称“比增”,下同)0.67亿元,增长1.6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8.21亿元,完成预算数26.97亿元的104.62%,比增0.83亿元,增长3.0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中税性收入占比为66.65%。

  (1)按税种分收入完成情况分析。

  增值税入库11.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0.88%,比上年增加0.78亿元,主要原因建筑业回流政策引进增值税较多。

  企业所得税入库7.52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0.32%,比上年减少1.27亿元,主要原因紫金铜业公司等企业受疫情及国际经济形势影响,企业所得税减少1.57亿元。

  个人所得税入库2.22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2.56%,比上年增加0.41亿元,主要是税务部门加强了个人所得税管征。

  资源税入库2.08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3.8%,比上年增加0.03亿元。

  非税收入入库13.3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9.44%,比上年增加0.78亿元,主要原因是闽西兴杭国投公司减持紫金矿业可转债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增加。

  (2)按行业分税收完成情况分析。

  第一产业税收完成约278万元,比上年减少394万元,减幅58.63%。

  第二产业税收完成约19.56亿元,比上年增加0.94亿元,增幅5.06%,税收完成较多的行业有:采矿业纳税约6.48亿元,比上年增加0.53亿元,增幅8.88%;制造业纳税约5.45亿元,比上年减少0.46亿元,减幅7.73%;建筑业纳税约7.37亿元,比上年增加1.03亿元,增幅16.33%。

  第三产业税收完成约8.07亿元,比上年减少0.11亿元,减幅1.37%,税收完成较多的行业有:金融业纳税约3.39亿元,比上年增加107万元,增幅0.32%;房地产业纳税约2.18亿元,比上年增加0.42亿元,增幅23.92%。

  2.全县总财力情况

  全县总财力55.06亿元,比预算数42.95亿元增加12.11亿元,主要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24亿元,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转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9.48亿元,调入资金增加1.39亿元;比2019年49.9亿元增加了5.16亿元,增幅10.34%,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0.83亿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增加2.26亿元,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比上年增加0.63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比上年增加3.69亿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1亿元;

  (2)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不含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51亿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5亿元;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1.9亿元;

  (5)调入资金3.69亿元(含存量资金调入0.67亿元)。

  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结果

  (1)全县财政收入合计620 932万元。其中: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2 121万元;

  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23 107万元,具体包括:

  ①返还性收入7 057万元(含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 848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 958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346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0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875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8 016万元(含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8 50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2 14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 33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8055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4 05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61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5 16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6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 598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 353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 1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 5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 195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 429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4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0 394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 84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4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 097万元);

  ③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8 034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22 343万元;

  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 486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19 000万元;

  调入资金36 875万元(含存量资金调入6 741万元)。

  (2)全县财政支出合计576 34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 188万元(含部分省市专项支出调整为一般转移性支出的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 816万元,省市专项支出41 372万元),比增9 292万元,增幅1.84%;

  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2 616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6 958万元;

  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33 248万元(含超收安排12471万元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将净结余转入20 777万元)。

  (3)全县财政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44 58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44 588万元,净结余0万元(实际净结余为20 77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决算要求,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中:当年净结余11 717万元。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方面

  (1)县本级财政收入合计604 744万元,比2019年549 804万元增加54 940万元,增幅9.99%。其中: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 014万元,完成预算数261 050万元的101.14%,比增1 856万元,增长0.71%;

  上级补助收入223 107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21 330万元;

  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9 110万元;

  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8 376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19 000万元;

  调入资金36 875万元(含存量资金调入6 741万元);

  乡镇上解收入2 932万元。

  (2)县本级财力情况。

  县本级总财力53.54亿元,比预算数42.2亿元增加11.34亿元,主要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3亿元,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调整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9.36亿元,调入资金增加1.39亿元,乡镇上解收入增加0.18亿元;比2019年48.89亿元增加4.65亿元,增幅9.51%,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0.18亿元,2020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较上年增加0.63亿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较上年增加2.26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较上年增加3.69亿元,同时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较上年减少2.25亿元。其中: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4 014万元;

  上级一般转移性补助收入175 073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7 486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19 000万元;

  调入资金36 875万元(含存量资金调入6 741万元);

  乡镇上解收入2 932万元。

  2.支出方面

  县本级财政总支出合计565 706万元(含专项性转移支付支出122 398万元),比2019年县本级支出528 474万元增加37232万元,增幅7.05%,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县本级支出较上年增加0.87亿元,债券还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较上年增加1.53亿元。其中: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 997万元(根据省财政厅要求,部分省市专项支出调整为一般转移支出81 026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为354 971万元);

  (2)省市专项性转移支付支出41 373万元;

  (3)县本级财政对乡镇补助支出25 180万元;

  (4)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6 958万元;

  (5)上解支出12 616万元;

  (6)调出资金334万元;

  (7)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 248万元。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34亿元,主要是年底按要求核销单位未使用的县级专项预算资金0.58亿元(部分单位因项目尚未实施或验收决算);未列支结转下年使用的县级预算资金0.41亿元。

  3.县本级财政收支结余情况

  县本级财政收入合计604 744万元,县本级财政支出合计565706万元,2020年县本级年终滚存结余39 03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44 588万元,净结余-5 550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4 537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决算要求,将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365 632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政府性基金收入179 274万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5 41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7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 21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 039万元),完成预算数182 834万元的98.05%;

  (2)历年结转8 599万元;

  (3)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 749万元;

  (4)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12 673万元;

  (5)调入资金437万元(含水务公司专项债券利息103万元);

  (6)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8 900万元。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363 720万元,其中: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96 464万元(含省级抗疫特别国债12 504万元),完成预算数302297万元的98.07%,比增156 383万元,增幅116.38%,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决算、专项债券付息等增加而相应增加支出;

  (2)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5 971万元;

  (3)市级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169万元;

  (4)债券还本支出30 982万元;

  (5)调出资金30 134万元。

  3.县本级政府性基金结余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1 912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1 912万元,净结余0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6 480万元)。

  (四)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县本级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相应未决算。

  (五)县本级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社保基金收入53 788万元,完成预算数55 285万元的97.29%,其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 437万元(含社会保险费收入3 992万元、利息收入5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 746万元、委托投资收益599万元、其他收入31万元、转移收入1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 351万元(含社会保险费收入17 162万元、利息收入9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 656万元、转移收入439万元)。

  2.社保基金支出51 728万元,完成预算数53 063万元的97.48%,其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 349万元(含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5 339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转移性支出6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 379万元(含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2 293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转移支出4 083万元)。

  3.县本级社保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 060万元,滚存结余43 339万元。与向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社保基金收入减少0.15亿元,社保基金支出减少0.14亿元,主要是社保基金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六)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0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财政部门出台的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和再融资债券资金,确保全县政府债务规模总体适度、可控。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6.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8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2.14亿元。

  (七)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1.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情况

  2020年,全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主要包括2020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并按规定时间批复到相关预算单位执行;2019年财政决算,并按规定时间批复到相关预算单位;2020年县本级专项预算和预算调整,并按规定时间批复到相关预算单位;积极组织财政各项收入,注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认真配合开展医疗卫生、教育、农业等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调研和做好相关决议的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提质增效和民生改善。

  2.2020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20年县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256 500万元,县本级财力预算341 451万元,相应安排县本级支出预算340 348万元。执行中,因2020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和政策性增支调整等,报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安排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支出18 800万元,报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调增支出62 340万元,调整后县本级支出预算为421 488万元。

  3.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说明

  按照第十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县直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一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保障重点支出要求,部分省市专项调整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了教育、公共安全、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等支出。二是用预备费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农林水等重点民生及其他难以预见支出。三是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一些项目需经检查验收后据实拨付,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一定差异。

  2020年县本级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自然资源、住房保障、粮食储备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41.0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07%。

  4.全县(含乡镇)“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 8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1万元,减幅9.92%,其中:公务接待费72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7万元,减幅9.66%;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 1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9万元,减幅8.97%;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万元,减幅100%,“三公”经费按要求保持一定比例的减少,逐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5.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根据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议案》和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杭县人民政府提请审定2020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2020年县财政共向上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资金173 06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并按规定拨付。

  6.县本级上年结转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2020年初,县本级结转资金余额22 343万元,全年实际使用资金17 57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县本级支农项目、社会保障支出等,剩余4771万元将根据项目需要继续结转下年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结余2020年初结余29万元,年底已全部核销。

  7.县本级结转下年支出情况

  2020年县本级专项结转下年支出44 588万元,比上年增加22 245万元,增幅99.56%。其中:

  (1)2020年以前结转4 771万元,主要是省级专项补助结转;

  (2)2020年省下达各种专款结转39 817万元。

  8.县本级预算周转金情况

  2020年年初县本级预算周转金1 016万元,2020年年末县本级预算周转金1 016万元。

  9.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0年年初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 239万元,执行过程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 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 248万元,2020年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 487万元。

  (八)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按照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好财政工作。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加强预算管理。

  (1)多渠道组织财政收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影响,财税库部门充分协调,进一步压实组织收入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2020〕2号),进一步拓展税源,严格按规定组织非税收入,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全县财政收入增幅从一度降至最低点的负两位数,逐步拉回到破“零”实现三个正增长,确保大疫之年财政收入稳中有升,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两项指标在全市产业发展和绩效考评指标中得分排名前列。

  (2)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深入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巩固本轮减税降费成果。2020年税费减免共计3.11亿元。

  (3)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招待费、出国(境)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公开,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预算决算后,及时下发文件将2019年决算和2020年预算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批复给各预算单位,同时明确要求各单位在财政批准(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按时由各单位向社会公开。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1)教育文化体育事业方面。全县教育支出10.6亿元,继续支持教育强县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全面发展;继续落实高中免杂费和住宿费政策。全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88亿元,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逐步提升我县乡村文体设施建设和促进乡村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水平。

  (2)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方面。全县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8.9亿元;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行“三保合一”均衡化和健康扶贫保险,兑现各类医疗补助资金6 453万元。深化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支持村卫生所建设,卫生医疗机构人员、设备投入约1.15亿元。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人均60元提高到65元。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兑现县财配套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 514万元。支付残疾人专项补助资金518万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养老服务经费支出1 556万元,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全县疫情防控资金需要,建立疫情防控“直达资金”绿色拨付通道,安排县级资金1 173万元用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添置防控物资等。

  (3)兑现“三农”政策方面。全县农林水支出7.06亿元,兑付各项直接支农强农惠农政策资金5 117万元和现代农业资金476万元,积极配合县美丽办对示范村、培育村美丽乡村项目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下拨各项建设补助资金270万元。

  3.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全力支持“三大战役”。

  (1)脱贫攻坚战役方面。多方统筹各项涉农资金用于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乡镇、贫困村项目帮扶等各项精准扶贫资金9 734万元;下拨蓝溪、太拔、下都、珊瑚4个贫困乡镇项目帮扶资金200万元(每个乡镇50万元);设立县扶贫开发基金200万元;设立扶贫小额信贷担保金1 700万元;继续安排专项资金401万元实施“健康扶贫保险”;兑现扶持革命基点村发展政策帮扶资金1 183万元。支持贫困乡村改善基础设施,开展产业扶贫,实施贫困人员医疗叠加保险等,确保“两不愁三保障”落到实处,全面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役。

  (2)生态环境保护战役方面。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后续建设,用于汀江——韩江流域生态补偿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等5 760万元,巩固国家级生态县成果。

  (3)项目落地战役方面。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促进工业创新转型提质增效等政策,兑现扶持产业、企业发展等奖励资金约4亿元(如兑现常青新能源、紫金铜业、时代思康等公司一企一策奖励扶持资金1.19亿元,建筑业奖励扶持资金1.09亿元);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推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鼓励我县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

  4.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龙财监〔2020〕3号)、《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开展“1+X”专项督查的意见》(杭委办〔2020〕22号)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县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为基层减负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将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和财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合并开展,促进单位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有效确保人员和资金双安全。通过登录龙岩市精准扶贫信息平台和市扶贫(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进行督查,依托平台做好线上监管工作。

  (2)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受理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139批次(其中公开招标64次,询价采购58批次,竞争性谈判6批次,竞争性磋商10批次,单一来源采购1批次),政府采购规模1.9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79亿元,节约资金0.17亿元,政府采购综合节约率8.28%。

  (3)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工作。2020年全县123个县直预算单位和22个乡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资金41.42亿元,直接支付比例达91.3%;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全面推进。

  (4)不断完善财政预算、结算评审工作。全年评审中心完成预算评审项目110个,送审金额20.62亿元,审定金额18.89亿元,净审减1.74亿元,平均审减率8.4%;结算审核项目41个,送审金额5.14亿元,审定金额4.96亿元,净审减0.17亿元,平均审减率3.39%;结算备案项目220个,送审金额2.91亿元,审定金额2.9亿元,净审减0.01亿元,平均审减率0.45%。

  5.优化政府债务结构,积极筹措项目资金。

  (1)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缓解到期债券偿还压力。2020年,县财政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23 376万元和新增地方政府转贷资金173 064万元(总量排名位居全市第二)。

  (2)贯彻落实《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绩效正向激励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20〕38号)精神,充分调动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积极性。2020年,我县争取省市各项转移性补助资金22.31亿元,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3)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带动能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证各项目的资金需求。2020年,县财政通过整合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省市专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资金,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含县医院搬迁项目、蛟洋工业园区建设等)支出18.73亿元,确保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

  (4)积极推广政府投资项目PPP模式。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财政部门积极引导部门推广政府投资项目应用PPP模式建设实施,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减轻政府支出压力。2020年8月25日,省财政厅对2019年度规范实施PPP项目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给予正向激励,我县属于获得奖补资金10个县属之一,共获得奖补资金300万元。

  6.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注重评价结果运用。

  2020年,全县编制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目标14.99亿元;编制政府性基金支出绩效目标21.13亿元;编制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目标6.1亿元。全年54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对年初报送的所有预算绩效项目开展监控工作,确保财政支出按照已批复的绩效目标执行,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建立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结合机制,从专项资金中选择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殡葬改革等6个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总金额达5.6亿元。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结果反馈与整改制度,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到主管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促进下,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收压力较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部门要求资金的呼声凸显;部分乡镇、部门向上争取政策、资金的积极性不高,依赖财政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落实好项目资金拼盘;一些领域支出固化僵化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专项资金利用效率不够高,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还不够科学,部分单位的绩效自评还不够准确规范,绩效结果运用较少;地方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重,2021年—2025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分别为5.32亿元、5.25亿元、6.96亿元、6.66亿元、6.19亿元,到期利息分别为2.22亿元、2.07亿元、1.86亿元、1.61亿元、1.53亿元等等。

  下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监督法》等,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审计的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推动乡镇、部门落实《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乡镇、县直部门向上争取各项政策、资金,加强债券资金工作的对接、争取;坚持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会同发改、住建等部门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拼盘工作,保障民生等重点项目支出,防止出现无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土地经营文章,综合考虑土地收储成本,有计划地推进土地出让,增加土地出让收益;加强乡镇、部门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增强单位负责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预算绩效结果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实现“四个率先”、打造“四个上杭”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县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1年6月底,上杭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2.94亿元(其中税务完成15.76亿元,财政完成7.18亿元),占市政府下达全年预期目标数42.11亿元的54.48%,增幅36.3%,增幅居全市七个县(市、区)第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5亿元,占市政府下达全年预期目标数29.62亿元的54.19%,增幅40.94%,增幅居全市七个县(市、区)第4。

  分部门完成情况:

  县税务部门完成15.76亿元,占年初预算数28.05亿元的56.19%,增幅29.7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铜价大幅上涨,采矿业同比去年增收1.47亿元,二是工程结算较多,建筑业同比增收1.13亿元等。

  县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完成7.18亿元,占年初预算数13.85亿元的51.83%,增幅53.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紫金分红款入库较上年同期增加2.3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0.72亿元。

  分税种完成情况:

  增值税入库7.34亿元,增幅43.07%,增幅较大的原因一是采矿业增值税同比增收0.81亿元,主要增收企业是紫金矿业集团,二是制造业增值税同比增收0.45亿元,主要增收企业是志裕铜业、太阳铜业、福建紫金铜业,三是建筑业增值税同比增收0.55亿元,主要增收企业是联泰建设、同源建设、紫金矿建、泽恒建设、恒基建设;

  消费税入库43万元,增幅85.19%;

  车购税入库0.15亿元,减幅0.18%;

  企业所得税入库4.01亿元,增幅0.93%;

  个人所得税入库1.11亿元,增幅92.87%,主要是受年终奖金发放、期权奖励兑现、股权转让等原因影响;

  资源税入库1.36亿元,增幅41.1%,主要是铜价格上涨产量增加,入库资源税增加;

  城建税入库0.45亿元,增幅64.45%,主要是受增值税入库增收影响;

  房产税入库0.19亿元,增幅18.86%;

  印花税入库0.36亿元,增幅41.18%;

  城镇土地使用税入库0.05亿元,增幅22.52%;

  土地增值税入库0.17亿元,减幅51.1%,主要是上年同期建设路安置房拍卖款预征税款,同时驷马桥土地拍卖款土地增值税结算,今年无此收入;

  车船税入库0.09亿元,增幅5.61%;

  耕地占用税入库0.09亿元,增幅236.1%,主要是管征单位及时跟进催报催缴;

  契税入库0.37亿元,增幅159.23%,主要是受今年金山湖片区三个新开发销售房地产项目销售影响,个人购买商品住房契税增收;

  环保税入库0.02亿元,减幅5.84%。

  分行业税收收入情况:

  第一产业税收完成约201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增幅34%。

  第二产业税收完成约12.38亿元,比上年增加3.36亿元,增幅37.3%,税收完成较多的行业有:采矿业纳税约3.94亿元,比上年增加1.48亿元,增幅60.04%;制造业纳税约3.49亿元,比上年增加0.75亿元,增幅27.45%;建筑业纳税约4.84亿元,比上年增加1.13亿元,增幅30.47%。

  第三产业税收完成约4.49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增幅32.02%,税收完成较多的行业有:金融业纳税约1.51亿元,比上年增加806万元,增幅5.6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纳税约0.7亿元,比上年增加0.6亿元,增幅584.26%;批发和零售业纳税约0.46亿元,比上年增加0.22亿元,增幅88.61%。

  (2)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6月底,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5亿元(含省市专项支出5.02亿元),同比增支2.76亿元,增幅11.31%(主要是:1.一般债券资金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677万元;2.2021年县预算安排归还才庄公路、建设路道路改造、安置小区建设等项目本息资金8819万元;3.2021年县预算安排教育城区扩容项目资金5000万元;4.2021年县预算安排教师专项绩效5000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6.62亿元的60.42%。

  6月底,全县民生支出2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5亿元的82.5%,主要是教育支出6.95亿元,科技支出2.1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3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8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0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13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44亿元。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带动能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三大战役”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证各项目的资金需求。6月底,县财政通过整合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和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等,全县政府投资项目支出6.01亿元。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6月底,县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86亿元的26.13%,减幅40.21%,主要是因新土地报批政策的调整,经营性用地及产业用地项目需取得成片开发方案获批,影响房地产开发。另外,省财政下达我县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8.1亿元。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6月底,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59亿元的122.23%,减幅17.15%,主要是截至目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较上年同期减少2.2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6月底,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4.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社保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6月底,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7亿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完成年初预算数5.8亿元的46.5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亿元的5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收入完成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8亿元的44.74%。

  (2)社保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6月底,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61亿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完成年初预算数5.45亿元的47.89%,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0.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6亿元的54.8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支出完成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79亿元的44.85%。

  5.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21年6月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47 66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61 285万元(含一般债券261 118万元和向国际组织借款16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86 380万元(为专项债券486 380万元)。

  2021年上半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48 176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4 477万元(含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347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1 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25 443万元。2021年上半年偿还政府债务本金42 445万元(含使用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25 443万元),下半年需偿还政府债券本金10770万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6 462万元,需预算资金偿还4 308万元。另外,按照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将其列入县财政预算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减税降费政策、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兑现各项奖励和扶持政策等刚性支出增加较多,收支矛盾越发凸显,财政运行趋于困难,兜牢“三保”底线压力增大,财政收支极度“紧平衡”。

  2.财政收入质量不高

  (1)财政收入中税性收入占比不高,6月底,我县财政收入总量排名位居全市第二,但税性占比仅68.7%,低于全省平均数13.1个百分点,低于全市平均数14.9个百分点,说明我县经济发展质量仍有待提高。

  (2)我县出台的引进总部经济、扶持建筑业、金铜产业、工业企业等政策,虽然财政收入数量有一定的增加,但实际可用财力不多。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1.强化收入组织,千方百计筹集财政资金。

  (1)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年初收入目标,统筹抓好收入组织工作,推动目标任务按序时推进,做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财税库会同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协调统筹,压实组织收入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组织收入措施,积极培植财源税源,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

  (2)抓重点税源。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发挥国有企业在杭产业引领和带动作用,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培植财源机制,稳住重点税源基本盘,强化对当地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政策指导,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3)有效盘活可处置的资产,稳步推进资产盘活处置,同时加快土地出让,增加土地净收益,支持和保障重点项目支出。

  (4)认真落实省、市、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市场化、资本化运作,明晰国有企业业务职能及转型升级;加快创新谋划,做大企业现金流,做强经营性业务,做实做大企业利润;依托国投公司AAA信用评级有效降低国有企业融资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收益水平。

  (5)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上杭县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绩效正向激励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20〕38号)精神,充分调动各乡镇、县直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积极性。

  2.加强支出管理,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

  (1)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各级政府必须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比例。

  (2)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杜绝超财力安排支出。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完善大额资金拨付审批机制,切实加强对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资金拨付的审核,合理有序安排支出。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本年度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以及其他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一律不拨付资金。

  (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分轻重缓急实施。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建议暂缓实施,待项目资金落实后再开工建设;对已实施的项目要落实好资金计划,切实减轻财政压力;对有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验收结算等相关手续和拨付资金,尽快形成实物量,以便争取更多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4)严格防范债务风险。强化“借、用、还”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坚持“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债务单位举债偿还主体责任,通过偿还、核减、转化、划转等措施化解债务风险,风险等级稳定在风险提示以下。

  (5)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逐步公开财政支出项目预算及绩效评价结果,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二是根据评价结果,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督促预算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三是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减少评价结果差的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四是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围,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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