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杭县201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时间:2020-07-17 15:36

  ——2020年6月30日在上杭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上杭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上杭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议案作如下说明,请予以审议。

  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的要求,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推进财政管理创新,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目标。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代编)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实现39.24亿元,完成预算数38.74亿元的101.29%,比上年增加(简称“比增”,下同)2.09亿元,增长5.63%,居全市7个县(市、区)第二,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7.38亿元,完成预算数26.5亿元的103.32%,比增1.12亿元,增长4.26%,居全市7个县(市、区)第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中税性收入占比为66.95%,比上年增加0.8个百分点。

  1.按税种分收入完成情况:

  (1)增值税入库10.32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3.44%,比上年减少0.24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2)企业所得税入库8.79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9.86%,比上年增加2.19亿元,主要原因是紫金矿业、紫金铜业公司、县农村商业银行和建筑企业实现的利润增加,使得企业所得税增加。

  (3)个人所得税入库1.81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0.36%,比上年减少0.36亿元。

  (4)资源税入库2.05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6.09%,比上年减少0.26亿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5)非税收入入库12.9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13.44%。

  2.按行业分税收完成情况:

  (1)建筑业纳税约6.34亿元,比上年增加1.02亿元,增幅19.17%,占总税收24.13%,比上年上升2.57个百分点;

  (2)房地产业纳税约1.76亿元,比上年增加0.38亿元,增幅27.54%,占总税收6.7%,比上年上升1.11个百分点;

  (3)采矿业纳税约5.96亿元,比上年减少1.44亿元,减幅19.46%,占总税收22.69%,比上年下降7.29个百分点;

  (4)制造业纳税约5.91亿元,比上年增加0.73亿元,增幅14.09%,占总税收22.5%,比上年上升1.51个百分点;

  (5)金融业纳税约3.38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增幅42.62%,占总税收12.87%,比上年上升3.27个百分点。

  3.按产业分税收完成情况:

  (1)第一产业税收完成约672万元,比上年增加369万元,增幅121.78%,占总税收的0.27%,比上年增加0.11个百分点;

  (2)第二产业税收完成约18.62亿元,比上年增加0.09亿元,增幅0.49%,占总税收的70.88%,比上年下降4.2个百分点;

  (3)第三产业税收完成约8.18亿元,比上年增加1.21亿元,增幅17.36%,占总税收的31.14%,比上年上升2.9个百分点。

  4.与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0.5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88亿元,主要是增加了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二)全县总财力情况

  全县总财力49.9亿元,比预算数40.13亿元增加9.77亿元,主要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88亿元,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转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8.88亿元;比2018年42.2亿元增加了7.7亿元,增幅18.25%,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2亿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增加5.52亿元,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比上年增加1.11亿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8亿元;

  2.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不含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25亿元;

  3.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12亿元;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4.15亿元;

  (三)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结果

  1.全县财政收入合计560 953万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 774万元;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94 744万元,具体包括:

  ①返还性收入7 057万元(含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 848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 958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346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0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875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5 421万元(含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8 34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 84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 258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0 162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4 01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79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 16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8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 639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 265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 20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 5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 478万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 024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 266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6 638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 57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45万元、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81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 404万元);

  ③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2 266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15 250万元;

  (4)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决算要求,将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中的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 685万元列入财政决算收入中;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41 500万元。

  2.全县财政支出合计538 61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 896万元(含部分省市专项支出调整为一般转移性支出的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0 980万元,省市专项支出42 916万元),比增45 923万元,增幅10.03%;

  (2)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2 358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4 472万元;

  (4)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17 884万元(含超收安排8824万元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将净结余转入9 060万元)。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89亿元,主要是省市下达专项支出增加。

  3.全县财政总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22 34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22 343万元,净结余0万元(实际净结余为9 06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决算要求,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中:当年净结余-23 919万元。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方面

  1.县本级财政收入合计549 804万元,比2018年511 559万元增加38 245万元,增幅7.48%。其中: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 158万元,完成预算数254 638万元的103.33%,比增5 951万元,增长2.32%;(2)上级补助收入194 744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14 177万元;(4)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1 213万元;(5)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4 472万元;(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41 500万元;(7)乡镇上解收入1 540万元。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76亿元,主要是非税收入中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增加。

  2.县本级财力情况。

  县本级总财力48.89亿元,比预算数39.2亿元增加9.69亿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76亿元,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调整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8.88亿元;比2018年41.34亿元增加7.55亿元,增幅18.26%,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0.95亿元,2019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较上年增加1.11亿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同期增加5.52亿元。其中: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 158万元;(2)上级一般转移性补助收入152 478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1 213万元;(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41 500万元;(5)乡镇上解收入1 540万元。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县本级总财力增加9.69亿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76亿元,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调整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8.88亿元,乡镇上解收入增加0.05亿元。

  (二)支出情况(详见附件2)

  县本级财政总支出合计528 474万元(含专项性转移支付支出82 869万元),比2018年县本级支出497 382万元增加31 092万元,增幅6.25%,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县本级支出较上年增加2.36亿元,省市专项支出较上年增加0.63亿元,对乡镇补助支出较上年增加0.25亿元,2019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1亿元,上解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0.1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较上年减少1.59亿元。其中: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 693万元(根据省财政厅要求,部分省市专项支出调整为一般转移支出79 406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为346 287万元);

  2.省市专项性转移支付支出43 391万元;

  3.县本级财政对乡镇补助支出24 676万元;

  4.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 472万元;

  5.上解支出12 358万元;

  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 884万元。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9亿元,主要是部分单位因项目尚未实施或验收决算,年底按要求核销单位未使用的县级专项预算资金1.04亿元;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41亿元已在市对县的上下级决算中扣减,不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列支。

  (三)县本级财政收支结余情况

  县本级财政收入合计549 804万元,县本级财政支出合计528 474万元,2019年县本级年终滚存结余21 33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22 343万元,净结余-1 013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6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决算要求,将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53 960万元,其中: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1 226万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9 49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3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4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96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80万元),完成预算数108 377万元的93.4%;

  2.历年结转9 385万元;

  3.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 849万元;

  4.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6 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45 361万元,其中: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40 080万元,完成预算数146 389万元的95.69%,比增35 076万元,增幅33.4%,主要是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城市基础设施决算、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等增加而相应增加支出;

  2.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5 28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结余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8 59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2 119万元,净结余6 480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1 776万元)。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快报数同口径相比,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0.72亿元,主要是龙翔大道黄泥潭公园北侧(2019拍02号)宗地无人竞买流拍,导致收入未能实现;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减少0.63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四、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相应未决算。

  五、县本级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社保基金收入56 678万元,完成预算数58 095万元的97.56%,其中: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 722万元(含社会保险费收入3 958万元、利息收入1 51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 271万元、委托投资收益229万元、转移收入681万元、其他收入72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 956万元(含社会保险费收入18 215万元、利息收入11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7 281万元、转移收入344万元)。

  (二)社保基金支出49 888万元,完成预算数56 621万元的88.11% ,其中: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 643万元(含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 637万元、转移性支出6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 245万元(含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0 392万元、其他支出108万元、转移性支出4 745万元)。

  (三)县本级社保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 790万元,滚存结余41 279万元。与向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社保基金收入减少0.14亿元,社保基金支出减少0.67亿元,主要是社保基金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六、县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

  2019年县财政专户资金收入95 813万元,上年结余40 353万元,当年拨出资金63 926万元,年终结余72 240万元。其中:

  (一)财政支农专户收入36 412万元,上年结余2 018万元,当年拨出资金23 380万元,年终结余15 050万元。支出主要包括烟草援建水源工程项目旧县片区烟水工程2 267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366万元、现代农业757万元、强农惠农水利项目785万元、县定贫困村项目帮扶收益金943万元、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归还项目田间工程1 417万元等

  (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208万元,当年拨出资金0万元,年终结余208万元。

  (三)经建专户收入29 121万元,上年结余11 802万元,当年拨出资金15 156万元,年终结余25 767万元。支出主要包括汀江-韩江流域整治4 356万元、农村四好公路2197万元、紫金南路及过道205城区过境线铺沥青路1 839万元、综合性生态保护提升资金800万元等。

  (四)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0 280万元,上年结余26 325万元,当年拨出资金25 390万元,年终结余31 215万元。

  七、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9年,县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上级财政部门出台的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和再融资债券资金,确保全县政府债务规模总体适度、可控,债务风险由提示地区降为无风险地区。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96亿元;专项债务29.34亿元。

  八、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情况

  2019年,全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按照预算法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主要包括201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并按规定时间批复到相关预算单位执行;2018年财政决算,并按规定时间批复到相关预算单位;2019年县本级专项预算和预算调整,并按规定时间批复到相关预算单位;积极组织财政各项收入,注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认真配合开展医疗卫生、教育、农业等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调研和做好相关决议的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提质增效和民生改善。

  (二)2019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9年县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256 517万元,县本级财力预算312 307万元,相应安排县本级支出预算312 149万元。执行中,因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和政策性增支调整等,报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安排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支出31 169万元,报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调增支出48 404万元,调整后县本级支出预算为391 722万元。

  (三)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说明

  按照第十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县直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一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保障重点支出要求,部分省市专项调整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了教育、公共安全、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等支出。二是用预备费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农林水等重点民生及其他难以预见支出。三是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一些项目需经检查验收后据实拨付,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一定差异。

  2019年县本级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自然资源、住房保障、粮食储备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41.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公共支出83.1%。

  (四)全县(含乡镇)“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全县(含乡镇)“三公”经费支出2 0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5万元,增幅6.01%。主要是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到期而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相应增加购置费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7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2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

  (五)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根据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议案》,2019年县财政共向上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资金67 71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并按规定拨付。

  1.永杭高速公路上杭城区南互通项目5 300万元;

  2.潭头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9 767万元;

  3.交通道路建设项目3 000万元;

  4.乡村振兴农村“四好”公路建设5 000万元;

  5.乡村振兴乡镇集镇改造提升工程项目3 000万元;

  6.城区教育扩容项目建设5 000万元;

  7.世行转贷资金用于医疗改革促进项目146万元;

  8.土地收储项目21 500万元;

  9.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15 000万元。

  (六)县本级上年结转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2019年初,县本级结转资金余额15 250万元,全年实际使用资金12 58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县本级支农项目、社会保障支出等,剩余2 664万元将根据项目需要继续结转下年使用。

  (七)县本级结转下年支出情况

  2019年县本级专项结转下年支出22 343万元,比上年增加7 093万元,增幅46.51%。其中:

  1.2017、2018年结转2 664万元,主要是省专项补助结转。

  2.2019年省下达各种专款、财政年终结算补助等结转19 679万元;

  (八)县本级预算周转金情况

  2019年年初县本级预算周转金1 016万元,2019年年末县本级预算周转金1 016万元。

  (九)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9年年初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 855万元,执行过程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 5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84万元,2019年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 239万元。

  九、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9年,全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实现“四个率先”、打造“四个上杭”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加强预算管理

  1.严格执行财政收支预算。全县财税部门认真分析经济形势,精心挖掘潜在税源,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要求,确保财政收入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和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及时批复到各部门单位,严格按进度执行支出预算,确保各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2.积极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深入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做好预算收支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巩固本轮减税降费成果。

  3.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招待费、出国(境)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公开,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预算决算后,及时下发文件将2018年决算和2019年预算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批复给各预算单位(含各乡镇),同时明确要求各单位在财政批准(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按时由各单位向社会公开。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1.教育文化体育事业方面。全县教育支出9.72亿元;继续支持教育强县,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全面发展;继续落实高中免杂费和住宿费政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亿元,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提高全民健身素质。

  2.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方面。全县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支出8.89亿元;继续支持县医院搬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保障了社保、医疗卫生各项支出。

  3.兑现“三农”政策方面。全县农林水支出7.21亿元;全力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农业、农田水利、乡村宜居环境等建设,加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三)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全力支持“三大战役”

  1.脱贫攻坚战役方面。多方统筹各项涉农资金用于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安排扶贫奖补与贴息、贫困乡镇、贫困村项目帮扶等各项精准扶贫资金9 079万元,其中:下拨蓝溪、太拔、下都、珊瑚4个贫困乡镇项目帮扶资金200万元(每个乡镇50万元);统一运营扶贫收益金943万;设立县扶贫开发基金200万元;设立扶贫小额信贷担保金1 745万元。

  2.生态环境保护战役方面。继续支持乡村环境整治和河流域治理,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后续建设,巩固国家级生态县成果。

  3.项目落地战役方面。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促进工业创新转型提质增效等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兑现扶持金铜、建筑等产业和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约3.77亿元;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推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鼓励我县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积极履行新时代财政工作的职责,切实加强财政依法监督,根据单位性质将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和财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合并开展,对8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3次》精神,会同发改局、审计局、人社局联合开展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社会团体减税降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收费行为按收费清单执行。

  2.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受理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约214批次(其中公开招标109批次,询价采购76批次,竞争性谈判16批次,竞争性磋商9批次,单一来源采购4批次),政府采购规模约2.67亿元,实际采购金额约2.53亿元,节约资金0.14亿元,政府采购综合节约率5.23%。

  3.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工作。2019年全县129个县直预算单位和22个乡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资金约36.14亿元,直接支付比例达93.9%;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4.不断完善财政预算、结算评审工作。全年评审中心完成预算评审项目127个(含紫金小学建设项目、G205国道才溪过境线等),送审金额13.15亿元,审定金额12.41亿元,净审减7459万元,平均审减率5.67%;根据评审职能划分,自2019年10月1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职能划入评审中心后,中心完成结算评审项目2个,送审投资总额1025万元,审定投资总额1009万元,审减金额16万元,平均审减率1.61%;完成结算备案项目34个,送审投资总额3845万元,审定投资总额3734万元,审减金额111万元,平均审减率2.90%。

  (五)优化政府债务结构,积极筹措项目资金

  1.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缓解到期债券偿还压力。2019年,县财政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4 472万元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7 713万元。

  2.贯彻落实《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各乡镇培育新增税源和争取上级资金考核办法(试行)>等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8〕30号),充分调动各乡镇广开引资渠道,加快乡镇经济发展,培育新增我县税源和激励乡镇、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积极性。2019年,县财政争取省市各项转移性补助资金19.47亿元,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3.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带动能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证各项目的资金需求。2019年,县财政通过整合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省市专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含县医院搬迁项目、蛟洋工业园区建设等)支出15.81亿元,确保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详见附件3)。

  4.积极推广政府投资项目PPP模式。2019年我县扶贫旅游交通振兴项目、上杭县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上杭县城区教育提升扩容项目和上杭县全域旅游一期项目已进入财政部PPP库,目前正在抓紧启动招投标相关工作,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同时对于有收益、现金流的公益、准公益性建设项目,积极引导部门应用PPP模式建设实施,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减轻政府支出压力。

  (六)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注重评价结果运用

  2019年,全县编制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目标9.5亿元;编制政府性基金支出绩效目标6.3亿元;选取10家预算单位作为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试点。对年初报送的所有预算绩效项目开展监控工作,确保财政支出按照已批复的绩效目标执行,及时纠偏,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建立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结合机制,从专项资金中选择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强农惠农等6个重大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总金额达1.68亿元。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结果反馈与整改制度,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到主管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促进下,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收压力巨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税性占比逐年下降;财政刚性和新增支出不断增加,部门要求资金的呼声凸显,乡镇、部门向上争取政策、资金的积极性不高,依赖财政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随意增加投资额,导致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未做好,部分竣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导致部分专项资金无法支出,部分单位沉淀资金较多,影响资金效益;一些领域支出固化僵化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专项资金利用效率不够高,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还不够科学,部分单位的绩效自评还不够准确规范,绩效结果运用还需要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重,2020年-2024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分别为4.79亿元、5.32亿元、5.25亿元、6.96亿元、6.66亿元,到期利息分别为2.11亿元、2.22亿元、2.07亿元、1.86亿元、1.61亿元等等。

  下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监督法》等,自觉接受人大和审计的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推动乡镇、部门落实《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县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乡镇、县直部门向上争取各项政策、资金,加强第三批专项债券和特别抗疫国债的对接、争取;坚持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加强支出管理的通知><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加积极有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7月中旬对22个乡镇和县直预算单位2019年及以前尚未实施项目的结转资金和已实施项目的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和收回,并及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提早(9月)部署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会同发改、住建等部门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拼盘工作,保障民生等重点项目支出,防止出现无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土地经营文章,综合考虑土地收储成本,有计划地推进土地出让,增加土地出让收益;加强乡镇、部门财政资金监管,进一步增强单位负责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预算绩效结果运用;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实现“四个率先”、打造“四个上杭”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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