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7日在上杭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上杭县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上杭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201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议案作如下说明,请予以审议。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的要求,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推进财政管理创新,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目标。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进展,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代编)
(一)全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实现36.8亿元,完成预算数36.58亿元的100.61%,比上年增加(简称“比增”,下同)3.54亿元,增长10.63%,居全市7个县(市、区)第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实现26.26亿元,完成预算数26.18亿元的100.32%,比增1.13亿元,增长4.48%,居全市7个县(市、区)第七。
1、按税种分收入完成情况:
(1)增值税入库10.56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4.82%,比上年增加1.61亿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铜价格上涨、铜产量增加等因素,紫金矿业和紫金铜业等企业的增值税增加,同时,积极引进建筑业回归纳税等。
(2)企业所得税入库6.60亿元,完成预算数的94.31%,比上年增加2.70亿元,主要原因是紫金矿业、紫金铜业公司和县农村商业银行实现的利润增加,使得企业所得税增加。
(3)个人所得税入库2.1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14.05%,比上年增加421万元。
(4)资源税入库2.31亿元 ,完成预算数的115.66%,比上年增加0.45亿元,主要原因是铜产品价格和产量略有增长,带来资源税增收。
(5)非税收入入库12.47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00.75%。
2、按行业分税收完成情况:
(1)建筑业纳税约5.32亿元,比上年增加1.77亿元,增幅49.94%,占总收入14.46%,比上年上升3.79个百分点;
(2)房地产业纳税约1.38亿元,比上年增加0.76亿元,增幅123.06%,占总收入3.75%,比上年上升1.89个百分点;
(3)采矿业纳税约7.4亿元,比上年增加1.96亿元,增幅36.02%,占总收入20.11%,比上年上升3.75个百分点;
(4)制造业纳税约5.18亿元,比上年增加1.08亿元,增幅26.34%,占总收入14.08%,比上年上升1.75个百分点.
3、按产业分税收完成情况:
(1)第一产业税收完成约303万元,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增幅62.03%,占总收入的0.08%,比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
(2)第二产业税收完成约18.53亿元,比上年增加4.47亿元,增幅31.81%,占总收入的50.35%,比上年增加8.08个百分点;
(3)第三产业税收完成约6.97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增幅16.72%,占总收入的18.94%,比上年上升0.96个百分点。
4、税性收入占比情况:
2012年-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中税性收入占比分别为89.55%、 88.13%、 75.31%、74.70%、63.59%、57.82%、66.11%,主要原因是从2014年开始,每年入库减持紫金股净收益、紫金分红款和资产处置收入等,非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越来越大,我县财政收入质量和稳定性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5、与向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财政总收入增加0.22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增加0.08亿元,主要是增值税和国有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增加。
(二)全县总财力情况
全县总财力42.2亿元,比预算数37.26亿元增加4.94亿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08亿元,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转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4.76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0.1亿元;比2017年48.69亿元减少了6.49亿元,减幅13.33%,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比上年同期减少3.98亿元,一般置换债券比上年同期减少4.31亿元。其中: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6亿元;
2、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不含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72亿元;
3、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2.02亿元;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4.1亿元;
5、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0.1亿元。
(三)全县财政收支决算结果
1、全县财政总收入合计520 26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 577万元;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83 109万元,具体包括:
①返还性收入7 057万元(含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 848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 958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346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0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875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 160万元(含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27 07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 395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 258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92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 55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5 912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14 83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2 04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7 387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187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3 84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00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5 09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 397万元);
③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 5892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12 416万元;
(4)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决算要求,需将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中的一般债券20 153万元列入财政决算收入中;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41 000万元;
(6)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1 005万元(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决算要求,2018年开始,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取消,省市财政对县级的基金专项补助收入相应调入1 005万元)。
2、全县财政总支出合计505 01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 973万元(含部分省市专项支出调整为一般转移性支出的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 104万元,省市专项支出82 869万元),比减16 036万元,减幅3.38%;
说明:
①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分
部门工资福利支出52 378万元,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26019万元,部门资本性支出42 951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79638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2 902万元,对企业补助21 5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 805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3 26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6 181万元,其他支出191 236万元(主要包括教育城区扩容5 000万元、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3 0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交通道路建设项目8 000万元、永杭高速公路上杭城区南互通项目6 000万元、潭头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6 153万元、蛟洋工业区体制补助5 00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费用支出5 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民生支出10 000万元、重点项目支出16 500万元)。
②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支出科目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 232万元,比减1 752万元,减幅4.49%;
国防支出0万元,比减298万元,减幅100%;
公共安全支出19 514万元,比增564万元,增幅2.98%;
教育支出96 988万元,比增7 826万元,增幅8.78%;
科学技术23 975万元,比增15 288万元,增幅175.9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 254万元,比增3 879万元,增幅88.6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 339万元,比增5 683万元,增幅16.4%;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9 870万元,比减35 445万元,减幅54.27%,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20 000万元,2018年无此项支出,2018年县医保中心上划市级,相应医保资金支出减少;
节能环保支出10 598万元,比减22 594万元,减幅68.07%,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县预算及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养殖业污染整治20 000万元,2018年无此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74 453万元,比增1 840万元,增幅2.53%;
农林水支出67 870万元,比增6 082万元,增幅9.84%;
交通运输支出17 866万元,比增12 749万元,增幅249.15%,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市专项安排车购税补助支出11803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 998万元,比减2 082万元,减幅25.7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 379万元,比增1 482万元,增幅51.16%;
金融支出91万元,比减935万元,减幅91.1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 560万元,比增363万元,增幅16.5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9万元,比减558万元,减幅53.81%;
住房保障1 587万元,比减1 585万元,减幅49.97%;
其他支出9 455万元,比减10 660万元,减幅52.99%;
债务利息支出6 158万元,比增3 918万元,增幅174.91%;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3万元,比减85万元,减幅78.7%。
(2)上解上级财政支出11 076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 205万元;
(4)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33 756万元(含超收安排777万元和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将净结余转入32 979万元)。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0.45亿元,主要是省市专项支出调整为一般转移性支出的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3、全县财政总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15 25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15 250万元,净结余0万元(实际净结余为32 979万元,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中:当年净结余52 260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方面
1、县本级财政总收入511 559万元,比2017年552 999万元减少41 440万元,减幅7.49%。其中:
(1)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 699万元,完成预算数252 246万元的100.18%,比增9 614万元,增长3.95%;(2)上级补助收入183 109万元;(3)上年结余收入12 287万元;(4)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20 153万元;(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41 000万元;(6)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1 005万元;(7)乡镇上解收入1 306万元。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县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05亿元,主要是增值税和国有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增加。
2、县本级财力情况。
县本级总财力41.34亿元,比预算数36.42亿元增加4.92亿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05亿元,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调整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4.64亿元;比2017年47.99亿元减少6.65亿元,减幅13.86%,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比上年同期减少3.98亿元,一般置换债券比上年同期减少4.31亿元。其中: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 699万元;(2)上级一般转移性补助收入97 217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20 153万元;(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41 000万元;(5)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1 005万元;(6)乡镇上解收入1 306万元。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县本级总财力增加4.92亿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05亿元,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调整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4.64亿元。
(二)支出情况(详见附件2)
县本级财政总支出合计497 382万元(含专项性转移支付支出82 869万元),比2017年县本级支出540 712万元减少43 330万元,减幅8.01%,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比上年同期减少3.98亿元。其中:
1、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 308万元(根据省财政厅要求,部分省市专项支出调整为一般转移支出33 659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为311 649万元);
2、省市专项性转移支付支出82 869万元;
3、县本级财政对乡镇补助支出22 168万元;
4、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2 205万元;
5、上解支出11 076万元;
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 756万元。
与向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84亿元,主要是当年存量资金收回相应冲减支出。
(三)县本级财政收支结余情况
县本级财政总收入511 559万元,县本级财政总支出497 382万元,2018年县本级年终滚存结余14 17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15 250万元,净结余-1073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944万元(县本级赤字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净结余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83 099万元,其中: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78 509万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4 82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 433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4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71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99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28万元),完成预算数79 278万元的99.03%;
2、历年结转12 721万元;
3、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 869万元;
4、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限额25 000万元;
5、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债务置换政府债券60 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73 714万元,其中:
1、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5 004万元,完成预算数110 955万元的94.64%,比增60 571万元,增幅136.32%,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成本增加而相应增加支出;
2、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0 000万元;
3、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7 705万元;
4、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1 00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结余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9 38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1 129万元,净结余8 256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2 471万元)。与向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快报数同口径相比,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0.52亿元,主要是2018年快报数动用历年结余0.67亿元,决算数历年结余为1.2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0.6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四、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入库600万元,完成预算数600万元的100%;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00万元,完成预算数600万元的100%;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结余平衡。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数与向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快报数一致。
五、县本级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社保基金收入完成46 341万元,完成预算数43417万元的106.73%,其中: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 629万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 581万元、利息收入1 59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 366万元、转移收入70万元、其他收入16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 712万元(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0 083万元、利息收入11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7335万元、转移收入183万元)。
(二)社保基金支出完成41 926万元,完成预算数40547万元的103.4% ,其中: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 719万元(含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3 715万元、转移性支出4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 207万元(含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8 066万元、转移性支出141万元)。
(三)县本级社保基金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 415万元,滚存结余34 489万元。与向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快报数相比,社保基金收入增加0.29亿元,社保基金支出增加0.14亿元,主要是社保基金收入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六、县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
2018年县财政专户资金收入28 060万元,上年结余43527万元,当年拨出资金31 234万元,年终结余40 353万元。其中:
(一)财政支农专户收入11 483万元,上年结余1 620万元,当年拨出资金11 085万元,年终结余2 018万元。支出主要包括生猪养殖标准化改造2 700万元、烟草援建水源工程项目白砂锦绣水库1 387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860万元、现代农业776万元、强农惠农水利项目774万元、冬春水利水毁修复600万元、县定贫困村项目帮扶收益金374万元
(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226万元,当年拨出资金18万元,年终结余208万元。
(三)经建专户收入4 546万元,上年结余14 250万元,当年拨出资金6 994万元,年终结余11 802万元。支出主要包括汀江-韩江流域整治4 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 369万元等。
(四)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再就业基金)收入12 031万元,上年结余27 431万元,当年拨出资金13 137万元,年终结余26 325万元。
七、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8年,县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上级财政部门出台的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和存量债务置换债券资金,不断优化债务结构,确保全县政府债务规模总体适度、可控,债务风险由预警地区降为提示地区。经省厅核定,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4.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3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3.17亿元。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44.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88亿元;专项债务25.70亿元。据此,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还有较大的空间。
八、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情况
县财政高度重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和审议意见,不断增强执行人大决议和各项审议意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强化与代表的沟通交流,采取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倾听代表的意见建议,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贯彻落实,积极做好建议答复的后续跟踪工作,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件(其中9件为协办件)。
(二)2018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县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预算252 480万元,县本级财力预算303 546万元,相应安排县本级支出预算303 367万元。执行中,因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安排和政策性增支调整等,报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安排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支出20153万元,调增支出60 323万元,调整后县本级支出预算为363 690万元。
(三)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说明
按照第十七届县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县直各部门认真组织执行,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一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保障重点支出要求,部分省市专项调整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增加了教育、公共安全、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等支出。二是用预备费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等重点民生及其他难以预见支出。三是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一些项目需经检查验收后据实拨付,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一定差异。
2018年县本级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科技、农林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3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公共支出81.22%。
(四)全县(含乡镇)“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全县(含乡镇)“三公”经费支出1 91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65万元,减幅31.15%。主要是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招待费、出国(境)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其中:公务接待费89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 0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7万元。
(五)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2018年6月28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议案的说明》,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5 153万元主要用于:
1、永杭高速公路上杭城区南互通项目6 000万元,因项目实施进度原因,实际支出2 400万元,结余3 600万元;
2、潭头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6 153万元,已全部支出;
3、交通道路建设项目8 000万元,已全部支出;
4、土地收储项目19 000万元,因项目实施进度原因,实际支出11 600万元,结余7 400万元;
5、体育中心项目3 000万元,已全部支出;
6、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3 000万元,已全部支出。
(六)县本级上年结转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2018年初,县本级结转资金余额12 416万元,全年实际使用资金8 467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县本级支农项目、城市建设维护支出等,剩余3 949万元将根据项目需要继续结转下年使用。
(七)县本级结转下年支出情况
2018年县本级专项结转下年支出15 250万元,比上年增加2 834万元,增幅22.83%。其中:
1、2017年结转1 511万元,主要是省专项补助结转、财政年终结算补助结转。
2、2018年省下达各种专款、财政年终结算补助等结转13 739万元。
(八)县本级预算周转金情况
2018年年初县本级预算周转金1 016万元,2018年年末县本级预算周转金1 016万元。
(九)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8年年初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 099万元,执行过程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 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756万元,2018年年末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 855万元。
九、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实现“四个率先”、打造“四个上杭”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依法加强预算管理
1、严格执行财政收支预算。全县财税部门认真分析经济形势,精心挖掘潜在税源,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要求,确保财政收入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及时批复到各部门单位,严格按进度执行支出预算,确保各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招待费、出国(境)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公开,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预算决算后,及时下发文件将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批复给各预算单位(含各乡镇),同时明确要求各单位在财政批准(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按时由各单位向社会公开。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1、教育文化体育事业方面。全县教育支出9.7亿元;继续实行高中免杂费和住宿费政策,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教育各项支出。文化体育传媒支出0.83亿元,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提高全民健身素质。
2、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方面。全县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7.02亿元;继续支持县医院搬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保障了社保、医疗卫生各项支出。
3、兑现“三农”政策方面。全县农林水支出6.79亿元;全力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农业、农田水利、乡村宜居环境等建设;加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三)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全力支持“三大战役”
1、脱贫攻坚战役方面。多方统筹各项涉农资金用于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安排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贫困乡镇、贫困村项目帮扶等各项精准扶贫资金5 730万元;下拨蓝溪、太拔、下都、珊瑚4个贫困乡镇项目帮扶资金200万元(每个乡镇50万元);将50个贫困村项目帮扶资金2 120万元继续由乡镇集中委托县国投公司统一运营;设立县扶贫开发基金200万元;设立扶贫小额信贷担保金1 745万元;继续安排专项资金619万元实施“健康扶贫保险”;及时兑现扶持革命基点村发展政策帮扶资金1 029万元。
2、生态环境保护战役方面。继续支持乡村环境整治和河流域治理,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后续建设,巩固国家级生态县成果。
3、项目落地战役方面。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促进工业创新转型提质增效等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兑现扶持金铜、建筑等产业和企业发展奖励资金约2亿元;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推动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鼓励我县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推进支出绩效运用
1、2018年,县财政局组织3个检查组对4个乡镇和2个县直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1+X”专项督查;组织4个检查组对22个乡镇开展财政财务综合大检查;联合县审计局、县脱贫办成立2个检查组对临城、蓝溪等10个乡镇开展民生与扶贫资金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联合县民政局对庐丰乡、泮境乡、通贤镇2017年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全年共计投入20人次参与监督检查,同时认真做好财政监督检查结论执行情况和检查成果转化工作,跟踪落实被检查单位按规定对自身存在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该纠正的进行纠正,该调整账务的进行调整,应当上交的按规定上缴财政。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政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
2、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受理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约170批次(其中公开招标80次,网上询价采购批90笔),政府采购规模约1.3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约1.2亿元,节约资金0.12亿元,政府采购综合节约率9.16%。
3、认真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等文件精神,建立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结合机制,在2018年专项资金中选择社会各界关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6个重大项目教育强县、产业发展扶持金、现代农业等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总金额达1.59亿元;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结果反馈与整改制度,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到主管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4、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工作。2018年全县129个县直预算单位和22个乡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资金约28.67亿元,直接支付比例达99.3%;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5、不断完善财政预算评审工作。全年完成预算评审项目83个,比上年增加6个,送审投资总额约15.18亿元,审定投资总额约13.89亿元,审减金额约1.29亿元,平均审减率8.48%。
(五)优化政府债务结构,积极筹措项目资金
1、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资金,不断优化债务结构,减少债务费用,确保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安全、适度、可控。2018年,县财政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60 000万元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5 153万元。
2、贯彻落实《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各乡镇培育新增税源和争取上级资金考核办法(试行)>等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8〕30号),充分调动各乡镇广开引资渠道,加快乡镇经济发展,培育新增我县税源和激励乡镇、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积极性。2018年,县财政争取省市各项转移性补助资金18.31亿元,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3、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带动能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证各项目的资金需求。2018年,县财政通过整合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省市专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结余结转等资金,政府投资项目支出17.72亿元,确保了各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指导和监督促进下,我县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仍然较差,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小,财政收入质量较低,财政收支矛盾大,“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生态建设等民生支出仍需要较大投入,地方政府性债务较重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十七届县人大的有关决议以及本次会议要求,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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