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7年县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8年6月28日上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上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定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议案》、县财政局局长李德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上杭县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黄荣太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荣善所作的《关于上杭县2017年县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县本级决算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7年县本级决算。
关于上杭县2017年县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8年6月28日在上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上杭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荣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刘如才主任委员的委托,向常委会报告2017年县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请予审议。
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及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从6月中旬开展了2017年县级决算初审调查,听取了县审计局2017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和县财政局2017年决算情况的汇报。县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18年6月20日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对2017年县本级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6亿元,完成全年预算32.05亿元的103.78%,比上年增加1.54亿元。其中,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13亿元,同比增收2.2亿元,完成全年预算24.18亿元的103.9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亿元(含省市专项支出6.63亿元),同比增支3.8亿元,增长8.72%。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8亿元,同比增支4.49亿元,增长13.45%。
全县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和债券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调入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收入等总收入合计56.28亿元。当年预算总支出55.0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4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1.24亿元,净结余为零(当年净结余1.89亿元,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全部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决算结果
2017年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24.31亿元,同比增收2.1亿元,增长9.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体制补助、转移支付补助、债券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政府性基金和乡镇上解收入,总财力47.99亿元,比2016年财力增加7.25亿元,增长17.8%。
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24.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7.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8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0.3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0.01亿元,乡镇上解收入0.1亿元,县本级财政收入合计55.3亿元。县本级总支出合计54.07亿元,2017年县本级年终滚存结余1.23万元,其中: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1.24万元,净结余-129万元,其中当年净结余2660万元(县本级赤字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净结余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决算结果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县本级收入4.05亿元,历年结转1.56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9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基金收入合计9.55亿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4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0.82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0.0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7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的支出0.2亿元,净结余1.07亿元(其中当年净结余-0.4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结果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51万元,完成预算任务550万元的100.18%;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551万元,完成预算任务550万元的100.18%;收支平衡,结余为零。
社保基金决算结果
2017年县本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6.87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2.4%;县本级社保基金支出完成6.1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4.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77亿元,滚存结余4.5亿元。
上述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财政部门已在决算报告中作了说明。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县本级决算草案反映的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县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认真落实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加强税收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17年县本级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79%,增长6.69%,“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比上年同期减少4.08%。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资金,不断优化债务结构,减少债务费用。预算约束得到加强,推进支出绩效运用,建立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结合机制。推进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县22个乡镇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请审定的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议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县本级决算和审计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我县收入结构来源单一,财政增收的基础不牢固。税性收入占比下降,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人员工资、民生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等刚性支出增加,政府重点项目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支出预算调减随意性大,部分支出预算细化率低,全口径预算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预算的科学性、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县审计局依法开展对2017年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资金专项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指出了在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规范预算管理、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防范债务风险的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要求,积极落实审计制度改革;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提出整改的措施并加以督促落实,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机制上防范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果运用到2018年预算调整和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县政府应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
针对2017年决算中反映出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要改进预算决算报告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15号)精神,支出决算要重点报告和反映支出预算调整情况、支出完成预算情况、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与政策实施效果情况。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的内容。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预算项目库建设。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更好地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二要科学安排项目资金。要进一步整合和盘活财政沉淀资金、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周转金等各类存量资金,用于安排县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年度预算编制与项目库管理的有机结合,避免项目决策的随意性。加强项目管理,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节约项目投资。
三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细化预算绩效目标,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