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上杭县学校安全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上杭县教育局
2025年5月19日
2025年上杭县学校安全重点任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核心,聚焦关键领域、补齐短板弱项、完善制度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切实筑牢校园安全稳定防线,确保全县学校绝不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绝不能发生恶性事件、绝不能发生群体性事件,为加快教育强县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特制定2025年学校安全重点任务。
一、推进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
(一)压实学校安全责任。各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每季度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形势。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月专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全县各校(园)〕
(二)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直接负责,每半月研判学校安全形势。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校(园)长“末位淘汰”制,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校(园)长给予岗位调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全县各校(园)〕
(三)落实最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学校划分为班级、宿舍等小的管理单元,每个单元设立安全管理责任人,由一线教师、生管教师、心理教师、年段长、班主任包干落实,负责该单元的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覆盖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全方位安全保障网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全县各校(园)〕
二、加强重点领域学校安全风险防控
(四)校园欺凌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建立校园欺凌隐患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发挥班级“哨兵”作用,每个班级设置一名线索情报员,定期开展线索摸排和化解。落实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防治校园欺凌主题班会、1次专题家长会,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形成防治合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安装校园欺凌AI语音识别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全县各校(园)〕
(五)交通安全方面。加强学校周边重点时段、路段的交通管控,严厉查处学生违规骑行、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载超限货车、非法运营 “黑校车”的打击力度,严查违规接送学生行为。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提升师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全县各校(园)〕
(六)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全员心理健康监测,建立“一生一档”,对重点特殊群体学生实行“一生一师”结对帮扶、“一人一策”精准干预。协同有关部门组建县、校两级心理健康服务团队,配齐配强卫生健康副校(园)长,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大家访”活动,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成长环境,加强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和联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全县各校(园)〕
(七)预防学生溺水方面。加密对校园周边及农村临水区域的巡逻,确保重点水域“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在暑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对学生家长的警示教育,做到“四知道”(家长要知道孩子去哪里、做什么、和谁去、何时回来)和“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孩子擅自下水施救,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到没有安全设施、没有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在没有家长和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全县各校(园)〕
(八)消防安全方面。聚焦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通道等重点点位,严厉整治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线私拉乱接、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严格落实校内施工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增加消防安全问题整改经费,确保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教育局,全县各校(园)〕
(九)校舍安全方面。开展校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房屋外墙瓷砖脱落、室内天花板坠落等隐患,严防极端天气引发房屋坍塌事故。加强校舍建筑及周边环境日常管护,围绕建筑结构安全、环境安全、使用安全、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四大领域,全面排查隐患并建立“一校一策”“一栋一账”清单,按风险等级分类实施整治。同步完善校舍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防灾减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防震抗灾能力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全县各校(园)〕
(十)食品安全方面。指导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校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和学生用餐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充分发挥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监管作用,畅通师生家长诉求反映渠道。将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边远乡村学校、在校学生较多学校、校外供餐学校、承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等作为重点,重点调研、重点部署、重点检查,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过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县各校(园)〕
(十一)校园及周边治理方面。重点清理整治校园周边200米内的违规设立营业性歌舞娱乐、网吧、餐饮服务、玩具售卖等场所(店铺)及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新增的违法建筑等。严禁周边商铺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及提供手机租借和寄存服务。严查校园周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开展 “扫黄打非” 专项行动,清理淫秽、暴力等有害文化产品,营造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县各校(园)〕
三、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十二)完善安防建设。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全面推进专职保安员配备、护学岗建设、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最小应急单元建设“五个100%”达标,提升校园安防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全县各校(园)〕
(十三)开展应急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学校要制定和修订完善应急演练预案,建立应急疏散领导小组,配齐器材工具和医用药品等。县教育局将对学校演练进行监督,校(园)长亲自坐镇指挥,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应急演练观摩活动,不断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和师生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全县各校(园)〕
(十四)持续贯彻1+8+N专项行动。“一校一策”挂牌整治第二批薄弱学校,健全县直单位和属地党委政府“双挂钩”工作机制。学校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县直挂钩部门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全县各校(园)〕
(十五)学校舆情处置方面。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成立网络舆情处置小组,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部门联动线下快速处置,确保对负面舆情进行及时有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实时收集分析师生关注的热点话题,准确把握舆情动态。学校要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引导师生理性表达意见,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全县各校(园)〕
(十六)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学校要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初步情况,并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补报;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形式说明情况,后续及时补报书面材料,事故处置过程中发生新情况应立即续报,处置结束后及时报告结案情况。教育局接到报告后如实上报县总值班室并同步报市教育局。对2次迟报(超过规定时间24小时以内报告)或1次瞒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约谈、通报,并作为校(园)长末位淘汰制的重要依据。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倒查追责。〔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全县各校(园)〕
四、加强宣传教育
(十七)上好“开学第一课”。把开学第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多形式开展以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根据学校实际、学生特点,重点讲授防火、防震、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防电诈、心理健康等方面知识,确保所有学生接受一次全方位、系统性地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全县各校(园)〕
(十八)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至少开展二次以案释法安全警示教育和参与涉校涉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校园安全秩序。〔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全县各校(园)〕
(十九)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常态化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全县各校(园)〕
(二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优、职称评聘、晋升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理念。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师德师风建设的正面典型,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警示和约束。〔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全县各校(园)〕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举措。县、乡(镇)、校三级持续构建上下联动、反应灵敏、协同高效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格局。要聚焦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整体提高校园安全治理水平。县教育局将学校安全纳入教育督导重点内容,加强监督指导,各校(园)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
附件:2025年上杭县学校安全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附件
2025年上杭县学校安全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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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 |
具体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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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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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压实学校安全责任 |
各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每季度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形势。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月专题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
县教育局, 乡(镇)党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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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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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
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直接负责,每半研判学校安全形势。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校(园)长“末位淘汰”制,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校(园)长给予岗位调整。 |
县教育局, 乡(镇)党委政府 |
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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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最小单元网格化管理 |
将学校划分为班级、宿舍等小的管理单元,每个单元都设立安全管理责任人,由一线教师、生管教师、心理教师、年段长、班主任包干落实,负责该单元的安全管理工作。形成覆盖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全方位安全保障网络。 |
县教育局, 乡(镇)党委政府 |
全县各校(园) |
2025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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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重点领域学校安全风险防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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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校园欺凌方面 |
建立校园欺凌隐患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发挥班级“哨兵”作用,每个班级设置一名法治观察员,定期开展线索摸排和化解。落实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防治校园欺凌主题班会、1次专题家长会,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形成防治合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安装校园欺凌AI语音识别器。 |
县教育局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乡(镇)党委政府,全县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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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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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交通安全方面 |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重点时段、路段的交通管控,严厉查处学生违规骑行、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超载超限货车、非法运营 “黑校车”的打击力度,严查违规接送学生行为。教育部门要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提升师生及家长交通安全意识。 |
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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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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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心理健康方面 |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全员心理健康监测,建立“一生一档”,对重点特殊群体学生实行“一生一师”帮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组建县、校两级心理健康服务团队,配齐配强卫生健康副校(园)长,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的“大家访”活动,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成长环境,加强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
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乡(镇)党委政府,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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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预防学生溺水方面 |
加密对校园周边及农村临水区域的巡逻,确保重点水域“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在暑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强学生家长的警示教育,做到“四知道”和“六不准”。 |
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党委政府 |
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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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消防安全方面 |
聚焦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通道等重点点位,严厉整治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线私拉乱接、堵塞、占用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严格落实校内施工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增加消防安全问题整改经费,确保消控室值班人员要持证上岗。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防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
县教育局 |
县消防救援大队,乡(镇)党委政府,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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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校舍安全方面 |
开展校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房屋外墙瓷砖脱落、室内天花板坠落等隐患,严防极端天气引发房屋坍塌事故。加强校舍建筑及周边环境日常管护,围绕建筑结构安全、环境安全、使用安全、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四大领域,全面排查隐患并建立“一校一策”“一栋一账”清单,按风险等级分类实施整治。同步完善校舍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防灾减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防震抗灾能力建设,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
县教育局 |
县住建局,乡(镇)党委政府,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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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食品安全方面 |
指导督促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校(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和学生用餐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充分发挥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监管作用,畅通师生家长诉求反映渠道。将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边远乡村学校、在校学生较多学校、校外供餐学校、承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等作为重点,重点调研、重点部署、重点检查,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过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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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校园及周边治理方面 |
重点清理整治校园周边200米内的违规设立营业性歌舞娱乐、网吧、餐饮服务、玩具售卖等场所(店铺)及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新增的违法建筑等。严查校园周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开展 “扫黄打非” 专项行动,清理淫秽、暴力等有害文化产品,营造整洁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
县教育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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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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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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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完善安防建设 |
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全面推进专职保安员配备、护学岗建设、校园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最小应急单元建设“五个100%”达标,提升校园安防能力。 |
县教育局 |
县公安局,乡(镇)党委政府,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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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开展应散演练 |
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学校要制定和修订完善应急演练预案,建立应急疏散领导小组,配齐器材工具和医用药品等。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演练进行监督,校(园)长要亲自坐镇指挥,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应急演练观摩活动,不断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和师生自救互救能力。 |
县教育局 |
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乡(镇)党委政府,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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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持续贯彻1+8+N专项行动 |
“一校一策”挂牌整治第二批薄弱学校,健全县直单位和属地党委政府“双挂钩”工作机制。学校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治措施。县直挂钩部门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乡(镇)党委政府要参照县里做法,摸排整改一批薄弱学校。 |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妇联、团县委 |
乡(镇)党委政府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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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学校舆情处置方面 |
指导学校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预案,教育局联动县委网信办定期开展演练。成立网络舆情处置小组,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报告早处置,强化部门联动线下快速处置,确保对负面舆情进行及时有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实时收集分析师生关注的热点话题,准确把握舆情动态。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引导师生理性表达意见,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氛围。 |
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乡(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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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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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
学校要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初步情况,并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补报;特殊紧急情况下可先行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形式说明情况,后续及时补报书面材料,事故处置过程中发生新情况应立即续报,处置结束后及时报告结案情况。县教育局接到报告后如实上报县总值班室并同步报市教育局。对2次迟报(超过规定时间24小时以内报告)或1次瞒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约谈、通报,并作为校(园)长末位淘汰制的重要依据。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倒查追责。 |
县教育局,乡(镇)党委政府 |
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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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学校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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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上好“开学第一课” |
把开学第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多形式开展以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根据学校实际、学生特点,重点讲授防火、防震、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防电诈、心理健康等方面知识,确保所有学生接受一次全方位、系统性地安全教育。 |
县教育局 |
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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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开展法治安全教育 |
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至少开展二次以案释法安全警示教育和参与涉校涉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活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校园安全秩序。 |
县委政法委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县教育局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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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 |
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常态化安全教育。 |
县教育局 |
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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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优、职称评聘、晋升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理念。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师德师风建设的正面典型,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警示和约束。 |
县教育局,乡(镇)党委政府 |
全县各校(园) |
2025年12月31日 |
上杭县教育局综合股 2025年5月19日印发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