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上杭县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上杭县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
上杭县教育系统2025年“校园安全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提升校园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自救互救能力,有效遏制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筑牢安全屏障,守护校园平安
二、活动时间
4月3日至5月8日
三、活动内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展重点风险点隐患排查(2025年4月3至30日)。重点抓好4项排查:
一是欺凌隐患摸排。全县所有学校及校园周边必须设置校园欺凌举报箱、举报电话,制订完善学校或年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助制度。各校要通过加强布控监控、强化家校沟通和师生沟通等方式,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线索。
二是身心健康摸排。加强心理异常学生排查,扎实做好评估、监测和管理,各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心理健康评估,4月底前要完成一轮心理评估工作。各校要根据评估结果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建档立卡、分级管理,对重点学生实行“一对一”“多对一”“手拉手”帮扶、跟踪和关注。4月底前完成新一轮师生员工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摸排,建立健康档案,并做好跟踪管理。
三是重点学生摸排。各校要高度重视重点学生的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六类”(一是农村留守儿童;二是缺乏家庭监管;三是心理问题学生;四是不良、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五是在籍不在校学生;六是家庭条件困难学生)重点学生的基本信息,摸清底数,及时更新补充修改,建立动态台账。各校要深入开展困境学生摸排,实行建档立卡帮扶机制。活动月期间,对每位重点学生至少进行一次实地家访。
四是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及校车、消防、校舍、食品、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安防建设、体育设施设备等方面开展排查治理,针对发现的隐患采用“清单”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清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阶段:开展整治筑牢防线(2025年4月10日至30日)。重点做好九项措施:
1.学生欺凌防治方面。重点治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联防联控工作效果不理想;未及时处置各类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学校法治教育、德育教育、欺凌苗头与隐患排查治理等防治学生欺凌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无实效,控辍保学工作不扎实细致等方面。
2.交通安全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无针对性、无实效性或无常态化开展;不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校车演练流于形式;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风险防控部门联动机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对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的摸排是否到位并向所在乡镇道安办报告,学生上下学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等方面。
3.电信网络诈骗防治方面。重点排查各校是否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是否对师生通过学习身边的案例和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尊法、敬法、守法、用法意识,自觉抵制诱惑,做到警钟长鸣;学校是否通过家长会、家校群、家访和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对手机的管控以及对子女的教育、监督、沟通力度,时刻关注自己和子女银行卡、电话号码、微信及银行资金的异常变动情况,健全家校“双向互通互联”机制,发现问题家校能否第一时间进行沟通,及时制止学生参与电信诈骗。
4.个人极端行为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心理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未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师,未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学校是否开展个人极端行为、心理异常学生排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台账,做到底子清账目明措施有力,对心理健康问题或具有个人极端行为的学生及时跟踪保护和进行心理干预,做好防范应对等方面。
5.食品安全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不落实或落实效果差;学校是否重视对食材配送的监管,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经营(承包)、票证索取、食材验收、加工制作过程等管理不规范、不达标,师生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淡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与隐患突出,发生涉校疑似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报告及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流于形式等方面。
6.学生溺水防治方面。重点排查内容:学校防溺水宣传教育不全面、不到位、效果不理想及家校沟通联系不紧不实和合力教育实效差问题;是否加强学生防溺水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河长制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是否进一步完善临近水域安全警示标牌、防护栏等安全设施;是否通过家访、家长会、告家长一封信、微信、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学生游泳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教育学生掌握“六不两会”。
7.控辍保学方面。进一步加大控辍力度,采取依法控辍、责任控辍、助学控辍、教改控辍等措施,提高学额巩固率,切实保障每位青少年学生接受教育的合法权利。加强对不稳定就读学生的管理,认真摸排,定期跟踪,落实帮扶,及时了解学生的动态,特别是其社会交往,有效预防社会不良人员的教唆、拉拢和利用。
8.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应急演练。各校要在活动月期间开展防欺凌、火灾逃生、地震避险、防踩踏、交通安全等方面实地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9.宣传教育方面。一是坚持实施“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二是开展一次全员教师培训。各校(园)对教职工开展一次安全工作全面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处置、学生安全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提高教师协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质效。三是强化家校协同合作。各校4月底前至少要对重点学生完成一次实地家访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家庭、社会情况。同时,老师要与家长做好常态化沟通,要建立家校常态化联动机制,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家长会、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反复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安全教育管理、手机管理,督促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学生校外安全管护。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4月21日至5月8日)。
1.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各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违法犯罪等专项制度,落实对学生欺凌、霸凌、偷盗等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成立由全体教职工、法治副校长、健康副校长、法律顾问、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学生欺凌等行为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评估。
2.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制度。一是建立会商机制。学校每周应至少开展1次会商,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形势和存在的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健全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值班值守、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三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或其他对校园治安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伤害、抢劫、盗窃、纵火、爆炸、性侵、欺凌等涉校涉生案件,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工作报告。四是健全舆情处置制度。要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明确舆情处置的流程、关键环节、工作重点,确保一旦发生舆情能够迅速高效处置。
3.健全完善预防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提升教育服务管理水平,学校要畅通与属地党政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属地政府统一领导,集中整治、部门联治、社会共治、长效常治,建立健全及时发现、依法处置、妥善救助、有效预防的长效工作机制。各校(园)要主动与属地政府及政法、公安、司法、卫健、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协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校(园)长是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牵头抓总,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难点亲自督办,确保“校园安全月”活动开展和整改工作有详细的任务书、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一校一案,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筹划,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活动更有针对性实效性,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强化整改实效。各校(园)要积极邀请安全专家(应急管理、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入校指导检查,排查重点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按照“四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进行管理,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隐患闭环管理,档案材料健全齐备。
(四)加大宣传,严格奖惩。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遴选“校园安全月”活动优秀案(事)例,推广典型,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两微一抖”等宣传阵地,展开密集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本次“校园安全月”活动将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内容,对活动成效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的,给予酌情加分;对活动开展流于形式、未取得实质成效的,给予扣分。
(五)严格督查问责。教育局将派出挂校督学、挂片工作队为督查小组,重点对各校落实“安全工作月”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
各校(园)于5月7日前,将“校园安全月”活动总结(含照片、简讯、视频等)、优秀案例(每校至少一个)报县教育局安监股。电子邮箱:ajb3884269@163.com。
上杭县教育局综合股 2025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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