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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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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措施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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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应急系统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1.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局例会等方式,集中开展普法学习。 2.利用好局门户网站、上杭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等开展普法宣传。 3.结合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党员进社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为载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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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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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应急系统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
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协调股、矿山股、危化股、安基股、县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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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9修订)》《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福建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
应急系统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
综合执法大队、应急指挥与救援协调股、县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县地震办、县防汛办、县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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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