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杭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优化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能力,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1.领导干部带头学。及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意见》《办法》《规定》《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新修改《统计法》,提请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县委领导干部和青年干部主体培训班内容,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工作重要法治精神及时学、反复学、经常学,领学促学各层级领导和统计干部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思想保障。
2.统计内部系统学。在年报会议、专业业务培训班均安排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确保全县统计工作相关主体人群至少人均受训4次以上,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重要统计工作文件精神、国家统计督察精神及统计基本业务知识,多渠道提高统计分管领导和全县统计人员统计知识水平。同时,各专业人员利用下基层、进企业调研指导服务和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契机,与企业面对面常态化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积极倡导依法统计意识。
3.专业人员深度学。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司法部门举办的法治培训班,学习行政执法检查方法、法律文书制作等内容,认真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法律知识模拟考试,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提高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1.及时梳理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厘清权责事项、设定依据、责任单位、形式层级等内容,明确县统计局权责事项,对外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2.积极参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的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从抽取的企业名单中列出统计调查对象作为此次检查的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工作。同时,制定本局统计监督检查方案,抽取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3.按照上级要求推进社会信用平台建设。做好统计调查对象信用信息收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等工作。
4.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专人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经排查,我局未制定相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优化法治建设环境
1.制定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报告备案制度,列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需要纠正变更或者撤销等需要备案或上报的重大行政行为事项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2.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咨询、培训和统计违法案件的评审工作,增强统计系统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
3.继续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按照已制定的《上杭县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实际情况,目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以纸质执法文书记录为主,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各类执法文书范本、电子信息格式,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龙岩市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成立案件审核小组,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严格按照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柔性执法,执行省局编制的“四张清单”,根据违法对象实际情况推行包容审慎执法。
4.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季度进行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组织本局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学习培训,本年度未发生各类突发事件。
(四)夯实行政执法基础,推进执法规范高效
1.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执法培训,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组织符合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执法证统一考试,充实统计执法队伍。
2.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健全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处罚等各个环节规范化,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执法案卷规范化,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
3.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了统计违法举报信箱、电话、邮箱、并在网上公示。至目前,未发现投诉举报情况。
4.规范使用法律文书。严格按照“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结案及时”的要求,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五)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发挥统计督察效能。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要求,在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基础上,根据我县统计工作实际,继续贯彻落实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
2.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制定2024年度统计监督检查方案,抽取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双随机”统计监督检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覆盖面,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按自由裁量权标准发出责令整改通知或进行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3.健全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制定《上杭县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建立《统计违法举报登记表》,要求对所有举报线索进行全面登记、核实和处理,在网站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
4.制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局各专业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一是针对各专业统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入库进行实地走访核查指导,夯实基层基础数据,实行专业核查常态化。二是针对重要统计指标数字增速异常和相关指标之间匹配性、协调性差的企业开展专业数据质量核查。
5.落实与纪检监察机构贯通协同机制。利用各种机会与县派驻纪检机构会商统计监督事宜,议定有关事项,设置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交记录表,发现统计违纪违法情况按移送规定及时移送纪检机构处理。至目前暂无移交纪委的统计违纪问题线索。
(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为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我局在统计体制改革、统计普法宣传、统计数据专项治理等方面,均明确了本局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增强第一责任人依法治统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及时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根据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及时上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
3.落实普法责任制。一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县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二是利用各种统计普查调查机会,多渠道、多角度开展统计普法宣传;三是利用统计年报会议、各种统计业务培训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四是利用“12.4”宪法宣传日、中国统计开放日、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咨询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五是利用下企业检查核查数据质量的机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印发宣传材料向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签订统计信用承诺书,提高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意识,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还不够;二是法律法规宣传的手段还太单一;三是宣传的规模、覆盖面还太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多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对象的针对性,对统计调查对象较密集的乡镇和工业园区等区域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强化统计监督检查。组织各专业加强日常走访,审核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问题,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切实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上杭县统计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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