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股室(中心、站、所、办):
根据《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杭委编办〔2022〕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共152项(详见附件),具体为: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6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征用1项、行政监督检查13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其他权责事项42项。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规范用权,严格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
附件:上杭县水利局权责清单(2023年版)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