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属驻杭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形成了《上杭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经批准后公布。
附件:上杭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上杭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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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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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杭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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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杭县河道清淤疏浚整治规划 |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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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调整上杭县城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 |
县发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