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经2018年12月19日中都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都镇管辖面积150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4701户、1.84万人。单位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系列化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战、侨务、物价、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
(四)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业、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理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同企业、事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
(五)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镇村和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都镇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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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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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财政核拨 |
34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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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事务 |
财政核拨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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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
财政核拨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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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农机、兽医 |
财政核拨 |
1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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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
财政核拨 |
2 |
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围绕实现“四个率先”,打造“四个上杭”的部署要求,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从凝聚共识、产业支撑、补齐民生短板、平安保障着手,深入打好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加快全镇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奋力谱写“文化中都 商贸重镇”新篇章。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全力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1)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实施集镇提升改造项目;(3)实施农村停车场建设;(4)实施集镇生态湿地公园;(5)实施中都镇角坑里公益性公墓建设;(6)实施中国传统村落开发与保护项目;(7)实施中都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建设;(8)实施上都溪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9)争取实施中都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10)仙村金崛农业千亩杭晚蜜柚种植加工基地项目。
2.全力打好“三大战役”。项目落地攻坚战役,坚决响应市委“把实绩写在大地上,把项目落在坐标上”,积极对接国家专项建设资金、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省市“补短板”投资工程包等政策,策划储备、申报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充分挖掘各方资源,积极对外引进项目,争取资金,力争全年策划项目10个以上,引进项目5个以上,其中千万元以上项目1个。将重点围绕“集镇中心、传统文化带、现代农业带、生态观光农业带”的“一中心三带”发展规划,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脱贫攻坚战役,紧紧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持续攻坚不放松。切实转变作风,注重后续跟踪帮扶确保脱贫成果稳步提升,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完善政策,确保扶贫政策更加精准。不断增加公益性岗位就业和转移性就业项目,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立足农业产业发展优势,推行“党支部+人才+基地+产业脱贫”模式,进一步注重扶志扶智,全面实施激励性扶贫项目,完善激励政策,着力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同时,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增收致富。生态环保攻坚战役,打好“清水翻身仗”。重点提升小流域水环境质量、巩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成效,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向上争取汀江支流中都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重点实施上都溪小流域水质提升。推进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开展辖区内溪流、河流巡查,严格敏感区域管控、推进辖区内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打好“青山修复仗”,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美丽乡村等建设。打好“蓝天巩固仗”,抓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抓好空气污染治理。打好“净土保卫仗”,抓好垃圾废弃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抓好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3.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体要求,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完善镇村规划修编,编制好农村建设规划,严格宅基地管理,保护基本农田,规范农民建房,围绕生态保护、人文环境和社会发展,以村规民约约束不良风气,打造山水田园式清新乡村。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中都特色,以互联网为平台,打开百香果、红肉柚、沙田柚等农产品网销之路。以点带面,提升村庄建设管理水平,以“厕所革命、农房整治、村庄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和垃圾治理”为抓手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继续实施集镇提升改造、兴坊村最美村落、农村停车场、军联村省级“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和古基村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村建设,通过试点村带动,全面铺开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加快推动农村污水垃圾有效治理,建立健全垃圾治理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殡改改革,加快推进全镇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
4.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提高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推广大规模大棚温控育秧、无人机喷药等机械化作业。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土地集中流转,做大做强特色产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效应,做好中都大米、花生、百香果、米腊糖、胖糕等特色农产品的商标申报注册。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利用好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在各村有规划地建立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服务站、欣杭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点等电商平台,畅通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继续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5.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加强文体惠民工程建设。加强村农民公园、集镇文化广场及体育馆等健身场所管理利用。继续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积极向上争取以存耕堂、云霄阁、三元塔为主的文物保护群修缮和维护资金。精心打造一条自东向西集采摘、观光、休闲、健身为一体的精品客家文化旅游路线。加强阵地建设,积极挖掘乡村文化资源,以更高标准和更高要求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载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大文化资源宣传推介,全力配合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第十四届省级文明乡镇。
6.不断加强社会治理。致力做好教育发展,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健全完善奖教奖学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反邪教、和禁毒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循线深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健全完善信访制度、民情处理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汛抗旱、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等工作,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村庄自主治理,提升民主自治水平。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中都镇收入预算为1845万元,比上年增加5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的力度加大及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5万元,财政专户拨款4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00万元,比上年减少4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万元,公用支出58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00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500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级科目)6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二)5001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级科目)6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三)5001213农林水支出(项级科目)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技、农机、兽医、水利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支出278万元。
(四)5001229其他支出(项级科目)12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等专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主要上级部门检查、调研、执法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5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我镇(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万元,比2018年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都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5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中都镇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