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04-01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中政〔2026〕20号
  • 发布机构:中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02
  • 内容概述: 中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都镇2026年汛期重点房屋安全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都镇2026年汛期重点房屋安全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4-02 16:28

  各村民委员会:

  经研究,现将《中都镇2026年汛期重点房屋安全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都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日

  中都镇2026年汛期重点

  房屋安全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我镇已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台风、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突出。为坚决防范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汛期重点房屋安全管控工作的函》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各村村民委员会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工作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始终把危旧房屋人员转移避险作为重中之重,细化工作预案,严守“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底线红线,坚决杜绝因房屋坍塌、转移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

  二、聚焦重点对象,全域开展隐患排查

  各村村民委员会要立即组织对辖区房屋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房。重点排查以下房屋:

  1.房龄50年以上、低洼易涝、雨水易浸泡、临水临河区域的土木、石木、木(竹)、石结构房屋;

  2.礼堂、祠堂、村委会、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幼儿园、农贸市场等老旧公共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

  3.用作餐饮、民宿、商铺等的土木结构经营性自建房;

  4.前期已排查登记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房屋。重点核查房屋墙体裂缝、屋面变形、基础沉降、排水不畅、墙脚浸水、构件锈蚀等情况。

  三、严格分类处置,闭环整改安全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房屋,严格落实分类处置、闭环管理:

  1.重大隐患房屋:立即转移所有人员,落实清人封房、硬质围挡、警示标识、每日巡查,严禁人员回流,尽快组织拆除或专业加固;

  2.较大隐患房屋:立即疏散人员、停用封闭,明确管控责任人,加密巡查频次,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3.经营性与公共用房:隐患未彻底消除、未通过安全核验前,一律不得经营、不得开展聚集活动。

  四、健全应急机制,规范转移避险管理

  完善汛期危旧房屋人员转移避险应急预案,针对极端天气提前研判、快速响应。对高风险区域人员坚决提前转移、应转尽转,逐户明确转移责任人、转移路线、安置点,建立闭环管理台账,做到“转前有通知、转中有保障、转后有管控”。转移群众在隐患未消除、未核验通过前,一律不得返回家中。

  五、强化宣传引导,构建长效防控体系

  多渠道开展汛期房屋安全宣传,普及危房识别、避险转移、应急自救知识,压实产权人主体责任,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常态化排查、动态化管控、规范化处置的房屋安全长效机制,筑牢汛期房屋安全防线。各村村民委员会要迅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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