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04-01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中政〔2026〕18号
- 发布机构:中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0
- 内容概述: 中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深化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农业农村部、省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厅、市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以及县纪委监委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2026年中都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中都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0日
2026年中都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农业农村部、省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厅、市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局和县纪委监委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部署要求,巩固提升整治质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政改〔2026〕1号)、《中共龙岩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农村集体“三资”全过程阳光监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岩纪办〔2026〕1号)、《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农〔2026〕9号)和《上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农〔2026〕22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整治突出问题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两手抓,推动构建“村组管理运营、乡镇监管在前、部门跟进指导、纪巡贯通协同、平台数据赋能”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上下衔接、全面覆盖、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以及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集体资产量大、经济活动活跃、矛盾纠纷多的集体经济组织监管,发挥重点村整治带动作用。
三、具体举措及目标要求
1.持续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全部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加强对新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理财机制,强化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专项核查,重点整治会计科目使用不当、虚构经济活动、经济收入不实等问题。严禁借发展之名强行归集集体资金、平调集体资产,严防截留、挪用村级扶持资金。
2.持续优化资产管理质效。实施“阳光盘点”行动,推动集体资产“清晰化”管理。一是摸清家底。开展2025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建立包含资产数量,资源权属,使用状况等信息台账,及时将清查成果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并动态更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盘清债务。贯彻落实《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村级债务专项清查,摸清债务底数,结构及成因,“一村一策”制定化解方案,采取核销冲债,清收还债,降息销债,盘活偿债,争资减债,节支控债,创收化债等方式,多渠道化解债务;落实管理责任,严控债务规模,规范举债程序,严禁违规举债,加强监督与责任追究,严控新增债务。三是盘清债权。开展违规出借,拖欠集体资金专项治理,摸清欠款底数,建立清欠台账,明确还款期限,对恶意拖欠,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盘清帮扶资产。联合乡村振兴、财政、林业等部门,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补助形成的帮扶项目资产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资产是否及时确权到村、是否纳入集体资产台账,是否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帮扶资产管理,对确权到村的项目资产,按照规定做好权属确认、价值评估,在账实相符的基础上规范移交,并有序录入全国监管平台;对前期已录入全国平台的要认真核实,对少录、错录、重录等问题采取措施抓好整改,严防帮扶资产“悬空”“流失”。五是盘活闲置资产。组织各村利用2025年度资产清查成果,依托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开展村集体资产资源卡片信息线上登记录入工作,梳理建立闲置资产台账和盘活利用方案,实现全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动态化、规范化、可追溯管理。
3.持续加强村级合同全程监管。深化村级合同网上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多层级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巡查,对超长期、超低价、逾期未缴租金等不规范合同,网站实行“红黄灯”自动预警,预警信息将及时推送至乡镇监管账号,乡镇将同步传达至村级,限期核查处置、整改反馈,形成“智能预警—人工审核—整改反馈”闭环链条,提升合同智能化监管效能。建立“乡镇每周巡查”制度,确保年度内巡查覆盖辖区内所有村。推广使用省级合同监管平台投资类合同模板,组织各村梳理现行有效的投资合同,统一规范录入平台,持续扩大合同网上监管覆盖面。
4.持续完善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深化村级财务非现金结算工作机制,配合上级推动村级财务“大额收付银行转账+小额支出村务卡付款+小额缴费二维码收款”非现金结算有效落实。深化“网上审批,银农直联”支付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逐步将村级工程款支付、大额采购、资产处置等纳入线上支付范围,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监管。严格执行“每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要求,从严控制非基本账户开立,并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全部纳入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管理。加强乡镇代理会计、村级报账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财务人员政策执行和业务操作能力。常态化推进与全国平台数据对接,及时处置全国平台监测提醒信息。
5.持续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深化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四立一督”工作机制,协力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引导村集体产权规范进场公开交易,实现“应进必进”“全留痕,可追溯”,防止线下“人情交易”“暗箱操作”等问题。强化村级合同网上巡查成果应用,充分利用合同到期预警功能,指导村集体做好临到期合同相关集体经营性财产进场交易准备,有效缩短闲置周期,盘活闲置资产资源。
6.深化村级事务阳光公开。深化村级合同和村级财务网上公开机制,要严格落实合同“应录尽录”要求,所有村级合同签订后必须限期上传省级平台公开晾晒,并将合同相对人、合同期限、合同价格等关键信息同步推送至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群,接受群众对合同公平性、合法性及履约情况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优化村级财务公开形式和内容,配合上级做好“福建乡村振兴资金”APP、闽政通、小微权力监督群“三位一体”一键公开,探索推行“扫码知村财”,多渠道、全方位公开村集体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为群众参与监督创造良好条件。在“阳光直播”基础上,推进村级小型建设工程公示公开,引导推动一定标的额以上的以村集体为业主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交易。
四、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链条,凝聚工作合力。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市统筹、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加强与镇经管站、村财代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协作配合,抓实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清查和相关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好“三资”日常管理与保护一线责任。
2.聚焦突出问题,抓实排查整改。聚焦整治重点,用好村级组织换届审计、村级巡察、平台预警、实地督导等成果,持续排查问题,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对2025年未整改问题逐个突破,实现清仓见底,杜绝敷衍、形式、虚假整改。
3.拓宽监督渠道,构建共治格局。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畅通监督举报热线和信箱,用好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完善问题处置、诉求解决机制。配强信访力量,规范办理流程,攻坚重复、越级信访件。
4.打造特色亮点,强化示范引领。坚持“创新引领,典型带动”,推动整治工作提质升级。聚焦重点领域探索创新,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好经验好做法,收集推介小切口解决群众烦心事典型案例,着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特色亮点,示范推动整治工作进展。各村积极提供银农直联、村级化债、村级劳务用工、规范合同管理、农村产权交易,盘活资产壮大村财收入、村级小型建设工程监管等典型案例总结和建议。
附件:中都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专班
附件
中都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
为加强中都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中都镇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蔡洪昌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傅疏影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郑铭华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张翔婷 镇经管干事
郑素婷 镇财政所所长
蓝小春 镇纪检专干
蓝德贤 中都司法所所长
邓月娇 镇扶贫开发办负责人
吴艳丹 镇村财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郑铭华同志兼任,负责具体相关任务的督促落实、日常工作的协调等。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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