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18-01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通政〔2025〕11号
- 发布机构:通贤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 内容概述: 通贤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镇属中低山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灾害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与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通贤镇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如下。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2025年全镇地质灾害概况:根据上杭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我镇共有6个地质灾害危险点,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和崩塌。我镇在总结2024年地灾防治经验的基础上,将积极开展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地灾调查,对相关地灾点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进行防灾检查,上街发放宣传材料,拉宣传横幅等,同时投入资金开展地灾防治。目前,我镇主要地质灾害点是不稳定斜坡(高大于5米,坡度大于30°),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工作队及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根据福建省地质灾害监测中心龙岩站调查结果,结合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2025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今年我镇境内可能造成不稳定的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有6处(见附件2),各有关村及工作队、镇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工作。
三、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扩大多是强降雨诱发的,而且每年汛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占全年的80%以上。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4月-10月份),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和有关单位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受灾威胁群众手中,各村村支部书记为防灾责任人,各村村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气象协管员为监测预警责任人,负责组织灾害点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和现场监测工作,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村各单位在汛期要组织地质灾害值班、巡查监测,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上报镇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同时建立镇、村、村民小组三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镇村建设管理站要严格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导住宅、校舍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水利工作站要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汛期为4月1日至10月15日。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在汛期前对地质灾害昀发区和危险点的防灾方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防灾抢险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书面上报有关部门。
(四)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已作出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时,应加强监测。要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准备和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2.已发生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监测,当日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连续降雨量累计在50—150毫米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各村及有关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点受威胁人员、财产等避险转移工作。
3.已发出临灾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监测,当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连续降雨量累计降雨大于150毫米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巡查。并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强行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镇成立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灾救灾物资,制定具体的防灾救灾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
(五)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要立即按既定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并及时将灾情上报,请求上级的援助。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防治地质灾害情报告制度
防汛期间,各村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每日一报,信息畅通。坚持速报信息及时准确的原则,
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附件:1.通贤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通贤镇地质防灾应急组名单安排表
3.2025年通贤镇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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