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18-01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通委〔2024〕59号
- 发布机构:中共通贤镇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6
- 内容概述: 通贤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通贤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结合我镇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我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基础
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作用,实现全面依法治镇工作职能的优化协调高效,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的领导全面依法治镇工作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协调、督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见效,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完善责任机制。及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实际调整充实通贤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成员,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坚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党政班子成员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将法治建设融入全镇工作大局,坚持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全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通贤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保守国家秘密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全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法5次。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八五”普法重点,制定“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方案。不断壮大“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利用圩天或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结合“开学第一课”深入通贤中学、通贤中心小学开展青少年专题法治讲座,结合“平安三率”宣传月进村入户宣讲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努力实现法治宣传的“星罗棋布”。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通贤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普法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开展“3·8妇女权益保护”、“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国家网络安全”“信访工作法治化”“防范非法集资”“民法典”等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三是护航企业发展。发挥顾问律师专业优势,深入辖区各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就安全生产、劳动争议、工伤维权等方面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引导用人单位诚信守法、依法用工,提升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能力水平。修订《通贤镇科级干部挂钩帮扶联系企业责任制度》,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我镇企业发展壮大、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19场次,开展法治培训讲座4场次,开展“法治体检”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000余份,滚动播放LED宣传标语240余条,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为法治通贤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我镇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形成矛盾纠纷“纵横调解”格局。建立村级每周排查、镇每半个月排查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并定期召开安保维稳分析研判会,对重大疑难复杂纠纷和存在的风险隐患成立专班进行分析研判,集中力量进行攻坚化解,真正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挺在第一线,为村居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6件,调处86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86件,调处成功率100%,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造成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社会安全稳定。二是推进访调对接联动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制定2024年通贤镇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主要领导于每月15日接访群众,对初次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协调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持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今年以来收到上级转交办信访件2件,已完成答复2件。进一步完善12345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截至目前12345政务服务平台共收到群众诉求195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99.35%,数字政府服务效能突显。三是提供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打造通贤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对来电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仔细询问、详尽解答、及时登记,对群众提出的不属于权限和职责范围内的要求,做出合理解释并引导其到相关部门办理。今年以来通贤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接待来访群众110次。聘请汀杭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镇、村法律顾问,开展法律顾问驻村“坐堂问诊”,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度和运用法律的能力。今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级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协助审查合同7次。
(四)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开门决策”机制,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实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监督巡视巡察等。2024年,全镇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实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1个。二是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龙岩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文件制定、审核、监督闭环管理机制。今年以来,持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要求,对镇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未发现有需废止或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配齐执法记录仪、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设施,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保障。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行政处罚案件、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等内容。根据要求应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监管全程可追溯、数据全程可查询。根据《上杭县乡镇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管理,制定《通贤镇综合执法队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鼓励在编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今年全镇共29人报名参加执法考试,1人通过考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专业人才短缺,专职人民调解、法律业务等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对一线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力度还不够,执法队伍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未能很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
(二)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维权意识还有待增强。部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许多群众对于和自己切实相关的法规并不太了解,个别群众信访不信法,期待通过政府介入的方式解决纠纷,合理运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仍有提升空间。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做好抓法治、促党建、打基础各项工作,进一步统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过程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运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适时举办《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治讲座,不断增强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镇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群众崇尚法律、信仰法律,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方针,注重实践中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的实践作用,不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夯实基层乡村法治基础。充分发挥镇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枢纽作用,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和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为基层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四)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一体化改革,配强法律专业人才,增加持证执法人员,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规范高效,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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