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18-0100-2024-00014
  • 备注/文号:通政〔2024〕33号
  • 发布机构:通贤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4
  • 内容概述: 通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贤镇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贤镇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9-04 15:16

  通贤镇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贯彻落实2024年市、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全力推进道路安全防护水平、重点车辆源头治理、交通违法整治打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四大提升行动,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治理深层次、根源性等问题,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实施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1.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主线,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指南与督办办法》,针对我镇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认真开展一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处一档”、“一档一整改”,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亡人事故发生。

  责任部门:交管站、道安办、各村委会

  2.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改建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三同时”制度,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在建道路及道路施工的规范管理和审批,用好用足上级隐患治理专项补助资金,持续发挥杠杆撬动效应。持续推进县、乡道沿线村重点平交路口“四必上”(道路标线、减速坎、警示标志牌、爆闪灯等设施)措施,确保全镇每个村建设不少于1处“四必上”设施。

  责任单位:交管站、村建站、道安办

  (二)加强重点车辆源头治理

  1.推进摩电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开展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道安办要及时下发整治公告,限期拆除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挡雨蓬;对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装挡雨蓬的,在8月31日后开展专项整治,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在村主要路口开展宣传和劝导拆除,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不定期开展路面专项执法行动,在路面被查获的,一律从严处罚,引导群众理解、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车辆销售和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严禁擅自对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改型,严厉打击维修行业非法加(改)装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持续开展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排查整治工作,大力开展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落实“四见面一建档一承诺”。

  责任单位:道安办、派出所、综合执队、各村委会

  2.强化货运车辆专项治理。积极推动货车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加强货车、渣土车、水泥搅拌车等重点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改型改装、加高栏板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严打“职业看路人”。积极推进货运企业治超源头管理,推动辖区内水泥搅拌车、渣土运输车、危货、普货等运输车辆右侧盲区预警系统的安装和疲劳驾驶智能防护措施落实。

  责任单位:派出所、综合执大队

  3.加强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多功能拖拉机清零,全镇区域开展禁行措施,巩固清零成效。加强拖拉机源头管理,严禁为多功能拖拉机注册登记,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加大《关于全县道路禁止多功能拖拉机通行的通告》宣传力度,通过公众号、小微权力监督群扩大宣传范围。

  责任单位:派出所、农机站

  (三)加强交通违法整治打击

  1.严查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拼装车或报废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摩托车非法安装挡雨蓬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派出所、综合执法队每月至少牵头组织2次联合执法行动,加大车流密集重点路段和“一早一晚”重点时段管控力度。

  责任部门:派出所、综合执法队

  2.发挥交通劝导员作用。推进交通劝导站运作,组织交通安全劝导员在节假日、圩天、民俗活动日,根据辖区道路交通情况,在专项行动期间连续开展15天劝导,之后每周安排一次劝导员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劝导查纠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包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联合劝导活动,严把农村出村路口、交叉口道路关,及时对易拥堵路段进行疏导分流,维护通行秩序,及时发现、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各村委会、道安办

  (四)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做好重点群体宣传。各有关部门在节假日、圩天、民俗活动日组织开展宣传,向老百姓讲解交通安全知识;镇微信公众号每周至少转载一条交通违法或事故警示案例、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提示、交通事故防范知识等内容的推文、视频,各村及时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进行转发并截图留存备查;各村在车辆来往频繁的路口,悬挂至少一条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各村要积极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栏等做好宣传工作,做好农村宣传建设。

  责任单位:道安办、派出所、宣传办、各村委会

  2.加强学生群体安全教育和管理。组织好“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持续推进“小手拉大手”主题宣传活动和志愿活动,利用“校讯通”、家长微信群等,推进师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倡导师生、家长安全文明出行、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违法车辆、不参与“飙车”“飞车”等。持续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一月一主题一宣传一行动”。辖区内2所小学及5所幼儿园(含私立)坚决落实交通护学岗制度。

  责任单位:教育办、派出所、道安办

  3.加强老年群体安全教育。持续开展“关爱长者·守护平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个一”专项行动各村建立60岁以上老人底数清单,开展1次“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劝导,通过“敲门行动”、集中宣讲等形式,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精准宣教,确保在册对象不漏一人“全覆盖”;每季度在养老院开展1次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道安办、民政办、各村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是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镇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部署,持续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集中治理和系统治理,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各村、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重点、短板弱项,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要强化协作配合,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合力,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三)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各部门要与镇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