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18-01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通政﹝2024﹞30号
  • 发布机构:通贤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2
  • 内容概述: 通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贤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规定》《通贤镇综合执法队管理规定》的通知
通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贤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规定》《通贤镇综合执法队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9-18 16:45
 通贤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通贤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组织纪律性,结合实际,特制定各项制度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是通贤镇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服务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机构和场所。

  第二条坚持热情、优质、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为办事群众提供规范贴心服务。

  第三条实行一站式办公、集中受理、限时办结。

  第四条对本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镇纪委、党政综合办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监督,并将业务办理、考勤、抽查情况等报镇主要领导。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的窗口为:集成服务窗口1、集成服务窗口2、备用窗口1。进驻站所为:民政办、劳动保障所、社工站、三农保险站等。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镇政府根据需要调配,纳入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考核,作为年底奖惩依据。

  第三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八条实行考勤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考勤打卡时间严格遵循通贤镇机关效能规定。窗口值班人员遵循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考勤规定准时在岗在位。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窗口值班人员包括:集成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民政办工作人员、社工站工作人员、三农保险站工作人员、残联办工作人员等所有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

  (二)请销假制度。工作人员因病或因事请假的,应履行请、销假制度,请、销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1.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需请假,首先报分管领导审批,根据天数再报主要领导审批(具体以镇机关效能管理制度为准);集成服务窗口无人留守的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需自行调整找到顶岗人员后报中心主任,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

  2.各类请假手续均需事前送党政综合办备案并报备至中心工作群。特殊情况不能事前履行手续的,必须在事前报备至中心工作群,并在事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不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挂牌上岗制度。上班时间,所有工作人员应统一佩带工作牌上岗工作,文明办公。

  第九条实行卫生管理制度

  (一)中心全体人员必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中心室内室外、台面台后清洁卫生。

  (二)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值班表做好中心开、关门及中心大厅卫生工作,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日卫生小扫需在下班后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整理室(窗口)内物品。

  第四章 服务规范

  第十条 仪容仪表

  (一)集成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中心定制的工作服。着装更换时间:51日至1031日着夏装,111日至430日着冬装

  (二)工作时必须坚守岗位,举止要大方、文明、自然,站坐姿势端正,行姿稳重。

  第十一条 行为举止

  (一)言行要温和、谦恭,举止要庄重、得体。

  (二)要主动起立、打招呼接待服务对象。

  (三)不得在工作场所喧哗、嬉闹打牌、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四)不得点外卖,吃早餐、吃零食、干私活、打瞌睡、坐躺椅、串岗聊天、办公电话聊天、接待与审批业务无关人员、带小孩上班

  (五)禁止在工作大厅及公共场所吸烟。

  (六)禁止在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炒股票、网上购物、聊天、看视频、看小说、听音乐等

  第十二条 服务态度

  (一)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需要。

  (二)服务对象有迎声,询问时有答声,离开时有送声,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有责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训斥和歧视。

  第五章 AB岗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实行AB岗工作制

  (一)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相近岗位(本窗口、部门内部)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由B岗责任人顶岗的工作制度。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不因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即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以确保中心各项运作制度有效落实。

  (二)AB岗的工作职责

  1.服务窗口都确定AB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现象。

  2.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应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执行A岗工作的结果负相应责任。

  3.A岗责任人不在岗,必须提前做好工作的交接;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交接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4.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各窗口、部门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能相互顶岗,顺畅运作。

  5.因特殊情况AB岗均缺位时,部门负责人应安排熟悉窗口业务的人员顶岗。

  6.集成服务窗口暂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在实施AB岗责任制中,工作时间须确保在岗;如确因特殊原因暂时缺岗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沟通并派员顶岗。

  第六章 考核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 若集成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及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在远程监控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被通报的(上级通报为主)违规工作人员扣除绩效1000/人并上交书面情况说明。对于被通报发现同一问题的,第一次按考核标准扣除1000/,第二次解除人事合同关系。

  第十五条 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部门之间需加强配合通力协作提高办件准确率、及时率。

  (一)各进驻部门配合中心工作人员做好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件录入工作,每日下午4点前向便民服务中心反馈本部门新增办件或新增办件申请材料情况。因进驻部门未及时反馈办件情况或办件申请材料情况导致漏件,扣除具体经办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各200//次。因集成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未及时录入办件导致漏件,扣除具体经办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各200//次;若发现超时办件,则扣除具体经办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各200//次。对于被上级通报中发现同一问题的,第一次按考核标准扣除,第二次按考核标准的2倍扣除并由镇效能办进行约谈,以此类推。具体以上级通报为准。

  (二)若便民服务中心、各进驻部门获得上级通报奖励(如:行政服务中心月度考核中被评为优胜窗口、业务技能竞赛等),则奖励相关有功人员300//次(具体绩效运用结果以上级通报为准)。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按季度做好统计及绩效奖励金登记造册发放工作(上级通报文件作为佐证材料)

  (三)考勤和检查情况将作为年底奖金方法和年终考核评比依据之一。受过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处理的人员,原则上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通贤镇便民服务中心、各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部门参照执行。

  通贤镇综合执法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的组织纪律性,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充分调动综合执法队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工作职责

  综合执法队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集镇及农贸市场管理、两违巡查整治、河道巡查管理、道安app巡查管理、协助各包村工作队及相关部门进村入户、处理土地纠纷等工作。

  1.集镇及市场管理工作在集镇及农贸市场管理中,镇综合执法队认真履职,做好店外店占道经营、乱堆放杂物、乱搭盖遮阳棚、乱停车、乱倒垃圾等行为劝导、整治,规范农贸市场圩天秩序。

  2.两违巡查管控、整治、执法工作两违整治工作中,每天进行巡查,对于在巡查中出现的两违行为进行现场制止并第一时间通报给村、包村工作队和相关部门自然资源村建等)第一时间联合自然资源所、村建站和包村工作队送达法律文书、组织拆除等工作协助自然资源所做好图斑整治清理工作,做好上级检查资料的规整、迎检工作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对两违零增长要求。

  3.配合做好河道、道安管理app巡查工作加强通贤溪河道治理,每天进行巡查,打击河道内养鸡鸭违规搭建屋舍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拆除;配合河长办对河道、河滩地等非法采砂、非法采石、非法电鱼、炸鱼、河道卫生情况、河滩地耕种等巡查、制止工作

  配合路长办落实好路长制app巡查,对乡村道路卫生及损坏情况及时通报给路长办等部门,积极配合路长办做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卫生巡查等工作。

  4.协助配合包村工作及部门开展的其他工作:

  1)配合村建集镇及各村保洁情况的巡查,禁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发现问题做好信息采集、反馈上报至村建站,并督促保洁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

  2)协助应急办、经济发展办等部门做好企业、工厂、商贸店铺的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

  3)协助建房审批现场踏勘等相关工作;

  4)协助林业站在发生火情时,做好物资运送等后勤保障工作;

  5)落实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重点工作。

  二、工作制度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顾全大局,服从组织,保质保量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相互尊重,团结友爱,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办事效率,不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3.严格队容风纪,工作期间着装整齐,标志佩戴齐全保持仪表端正和服装整洁。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周到,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无故不得与群众发生争执以及语言和肢体冲突,树立综合执法队伍良好新形象。

  4.严格执行请示审批制度,凡属于综合执法、执勤等行动必须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可进行;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时整理归档并留存好有关法律文书、语音视频照片等资料

  5.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损公肥私,接受贿赂。违反规定按有关制度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依程序予以辞退,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6.建立工作台账。对每天开展的两违巡查、集镇整治、环境卫生督查等巡查工作进行登记(见附表),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并定期回头看

  三、考勤制度

  1.实行执法、执勤、巡查()、值班等签到制度,不得早退、迟到。全体队员要有高度服从意识、大局意识,接到工作通知和行动任务时,非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如:离开辖区外出开会办事、上级检查督查、接待等),不得请假,无故不签到者,视为旷工。

  2.考勤人员实行内部考勤签到制度,由执法队负责人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如发现代签者,视同为早退、迟到、旷工。同时建立抽查制度,如有缺勤的旷工处理执法队全体人员纳入AB岗住勤,统一管理。

  3.严格请销假制度。执法队员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请销假的,需同时将请销假情况报执法队负责人备案,因未报备,无法执行相关执法辅助工作的,视为旷工。

  4.每月考勤情况将由综合执法进行统计并在次月5日前公布。

  、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学习时间执法队自行安排为准,党员起带头作用,全体队员积极参加,无故不得缺席,缺席者依照考勤制度处理。为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每安排一次思想理论学习,每半月组织一次体能训练并于月底组织测试。

  2.学习内容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拉练、3公里跑步、俯卧撑等体能训练

  3.学习形式政治学习和体能训练以集体为主,个人自学为辅,业务学习以自学为主。

  、奖惩制度

  工作补贴

  1.综合执法队执法辅助人员,参加级综合性执法任务的,给予工作补贴200/参加一般性执法任务的,给予工作补贴100/非工作时间参加执勤、值班、加班任务的,给予工作补贴100/天,以上工作补贴按给予兑现。

  2.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或非农化行为(含新建、改建坟墓)由执法队巡查发现并进行有效制止的每一起奖励参与巡查执法队员100/累计停工时间满1年的奖励执法队500/起;恢复土地原貌的奖励执法队800/起,并在年终兑现。

  (二)扣罚制度

  1.工作期间不得做打牌、下棋和上网玩游戏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每次扣20

  2.集中统一行动中,未规范着装扣20/次,迟到扣20/次,早退扣20/次,旷工扣200/。平时做好执法辅助设备的管理,丢失设备照价赔偿并扣100/次,其他违反纪律行为的视情扣罚。

  3.执法工作过程中,带队负责人报队员表现情况,行为懒散、工作不力、不服从指挥造成不良后果的,违者每次扣200

  4.对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作被动或社会影响的实行扣罚和责任倒查,第一次扣200//次,第二次扣500//次,三次及以上对直接责任人效能告诫直至解聘。执法中多次表现不力的有权解除劳务合同。

  以上扣罚在每月工中扣除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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