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18-01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通政〔2024〕15号
- 发布机构:通贤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1
- 内容概述: 通贤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素食文化节” 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素食文化节” 安保维稳工作的通知
镇直(办)有关单位,各村委会:
“素食文化节”是我镇最重大的民俗活动,节日从5月1日到5月17日结束,历时半个多月,涉及10个村,是一次时间跨度长、参与人数多的群众聚集性活动。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聚集性活动安全监管机制的通知》(杭委办发明电〔2021〕46号)、《中共通贤镇委员会 通贤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农村聚集性活动安全监管机制的通知》(通委〔2021〕115号),组织者(理事会)对该项活动负主要责任,负责整个活动的安保维稳责任;村两委负直接责任,负责开展各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包村工作队进村具体指导督促落实;乡镇相关站所负责督促各村落实房屋安全、临时搭架、食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就餐与厨灶距离等安全措施。为确保通贤人民过一个祥和、文明的“素食文化节”,现将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请严格执行。
1.整体安全。由理事会牵头,村两委配合,负责制定具体安保维稳组织方案,详细谋划好房屋、临时搭架、食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等安全保障方案;积极倡导文明过节,严禁聚众赌博;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2.交通安全。由通贤派出所、道安办、交管站负责督促指导交通安全劝导员、村两委工作;村两委具体负责,组织足够的交通劝导志愿者,大力宣传倡导“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告知参加人员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坐超载、无牌、无证的车辆;对车辆超员、超载行为进行劝止;集镇所在村,在举行踩街活动时,需预备充足的交通劝导员、志愿者,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3.烟花爆竹安全。由通贤派出所、应急办负责检查销售渠道正规、货物来源合法;并督促指导各村做好安全倡导工作。村两委具体负责引导群众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购买烟花爆竹,并索取票据;燃放烟花爆竹要指定专人负责,严禁由未成年人燃放;严格遵照烟花爆竹燃放规范要求燃放;严禁燃放“土爆竹”等各种自制的违法三无产品(即无厂名、无生产地址、无商标)。
4.食品安全。由镇食安办负责督促指导,村两委具体负责,引导群众从正规渠道采购食物原料并索取销售票据,购货票据留存7天以便溯源,确保食品加工、就餐场所干净、卫生、饮用水符合要求;不加工使用腐烂变质食品;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放到干净的容器保洁备用;外请厨师应身体健康,工作期间穿戴工作衣帽,做好个人卫生,洗碗、洗菜、切菜等备餐人员无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5.消防安全。由镇应急办、通贤派出所负责做好全镇液化气供应安全检查,确保来源合规;并督促指导各村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村两委具体负责,指导群众做好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要符合安全要求。
6.临时构筑安全。由镇村建站负责督促指导,村两委具体负责,如群众要搭架临时构筑物须如实申报,指导群众填写《举办群众聚集性活动申请搭设临时构筑物安全承诺书》,使用材质必须确保安全,施工人员须有资质;审批期限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构筑物,并进行清理,恢复场地原貌。利用未居住老房前,需组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才可使用。
7.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安全。由镇民宗办负责督促指导,村两委具体负责,指导场所负责人做好消防、食品安全。
8.文体演出安全。由镇文旅办负责督促指导,村两委具体负责加强演出节日、播放内容的审查,确保内容健康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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