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22-0100-2026-00004
- 备注/文号:珊政〔2026〕15号
- 发布机构:珊瑚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23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珊瑚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珊瑚乡突发重大
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珊瑚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珊瑚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珊瑚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体系,指导和规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造成的危害,确保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福建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龙岩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上杭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区域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乡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疫情扑灭。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理相关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施分级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乡村两级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乡畜牧兽医水产站及各村村委会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二、应急指挥系统
珊瑚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控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林业站、宣传办、农技站、畜牧兽医水产站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水产站,办公室主任由廖勤勤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疫情的收集、分析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停止及有关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各村、各相关单位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三、部门职责
乡畜牧兽医水产站:负责组织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等建议;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做好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紧急免疫和预防用药;对全乡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的建议;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扑疫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
宣传部门:加强对各种新闻媒体的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和动物防疫知识普及。
财政所:负责保障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派出所: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卫生院: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有关标准的制定与技术指导,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以及人间疫情监督工作。
林业站: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观测,会同乡畜牧兽医水产站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关闭疫区内动物及其动物产品交易市场,取缔非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活动。
村镇建设部门: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厨剩余物的监管工作。
各行政村:各村村主任任组长,组织8~10人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并将预备队成员名单上报乡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村要实行快速准确的报告制度,督促本村动物防疫员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村要将此项工作当作主要工作来抓,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对瞒报、缓报、迟报疫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
1.报告人:从事动物诊疗的兽医、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人员。
2.报告形式:报告人以有线电话或移动通信设备报告。
3.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动物的品种、动物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是否有人感染,已采取的措施,疫情报告人的联系方式等。
4.报告时限和程序:报告采用逐级上报原则,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应立即向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在2小时内由乡领导小组向县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五、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
1.发现疫情和临时应急处置
各村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禽、畜饲养、经营及禽、畜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发现可疑疫情或接到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并在1小时内将疫情上报乡兽医站,同时对发病畜禽和发病畜禽的有关人员、车辆等实行临时隔离,并监督实施消毒措施。
2.疫情的应急控制
确认为重大动物疫情后,由乡畜牧兽医水产站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疫情控制的建议,并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报告,乡人民政府立即启动预案,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限制禽、畜产品流动等措施,并迅速上报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在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的指挥下,积极做好疫情的扑灭工作。
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的终止
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乡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停止预案,并报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备案。
六、保障系统
乡人民政府应积极协调畜牧兽医、卫生、财政、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1.应急队伍保障
乡人民政府要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预备队伍由畜牧兽医、卫生、公安、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的人员及各村动物防疫员组成,且相对固定,并根据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充实调整相关人员。
2.经费保障
乡财政所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乡每年用于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工作所需经费,乡财政应列入年初预算。如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疫情,实际资金需求与预算安排有差距,财政部门要予以追加,以保证支出需要。
乡政府在保证动物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乡政府应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3.物资保障
建立药品、疫苗、物资、器械、技术等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库设在畜牧兽医水产站。
4.技术保障
乡畜牧兽医水产站负责采样送检工作,报县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做相关鉴定、检测及其他有关的诊断研究和技术指导工作。
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确保参与疫情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
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工作。
针对不同的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一些重大人畜共患病,应对应急处理人员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接种相应的疫苗、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
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7.法律保障
乡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七、善后处理
1.对参加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对在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控制、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按照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灾害补偿的规定,确定数额等级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
4.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普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防疫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重大动物疫情。
八、其他事项
1.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遵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珊瑚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珊瑚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晨(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常务副组长:吴 剑(乡政府副乡长)
副 组 长:巫开龙(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廖俊森(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傅海明(乡党委组织委员)
张小建(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卜建峰(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乡长)
傅明华(乡党委委员、珊瑚派出所所长)
龚荣彬(乡政府副乡长)
钟毅康(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蓝兴华(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志华(珊瑚司法所所长)
胡华新(乡二级主任科员)
陈乔文(乡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黄 颖(乡党委秘书)
温茂林(乡政府文书)
廖勤勤(乡农技、畜牧水产干事)
蓝丽琼(乡财政所所长)
熊 睿(乡村建干事)
罗茂兴(乡环保干事)
邹云梦(乡宣传干事)
孔喜圣(乡市场监管干事、食安办干事)
陈裕顺(乡司法所干部)
钟文彪(珊瑚林业站站长)
黄耀麟(卫生院院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各村村级防疫员
各成员兼应急预备队队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畜牧兽医水产站,办公室主任由廖勤勤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有职务调整的,由接替的工作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联系电话:0597-35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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