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22-01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珊政〔2026〕3号
  • 发布机构:珊瑚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9
  • 内容概述: 珊瑚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珊瑚乡第四次全国 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珊瑚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珊瑚乡第四次全国 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6-02-27 09:36
20263                                              签发人:  

珊瑚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珊瑚乡次全国

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直(办)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及《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杭政综〔202583号)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我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珊瑚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张  晨(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常务副组长:巫开龙(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长:廖俊森(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傅海明(乡党委组织委员)

张小建(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卜建峰(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府副乡长)

傅明华(乡党委委员、珊瑚派出所所长)

 剑(政府副乡长)

龚荣彬(政府副乡长)

钟毅康(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蓝兴华(综合执法队队长)

李志华(珊瑚司法所所长)

胡华新(二级主任科员)

陈乔文(二级主任科员)

     员:黄  颖(党委秘书)

温茂林(政府文书)

邹云梦(宣传办干事)

饶丹萍(乡组织人事干事

王子铮(乡统干事

廖勤勤(农技畜牧水产干事)

  睿(乡水利干事)

蓝丽琼(财政所所长

孔喜圣(市场监管干事

胡长春(民政干事

钟文彪(珊瑚林业站站长

陈华松(珊瑚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各村包村工作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统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王子铮同志兼任,成员由陈建先、陈泓先、林梅玉等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有职务调整由接替的工作人员自行替补,不另行文。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农业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乡农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村、各相关单位普查工作推进情况。

(二)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制定普查工作计划和培训方案,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培训;负责普查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和管理工作;做好普查宣传动员、物资保障、保密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各村村委会负责本辖区普查对象的摸底排查、宣传动员、入户登记等工作;乡直各相关单位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普查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要精心选(调)聘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熟悉本乡情况且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确保普查队伍稳定。普查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发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报酬,村干部兼任普查员的按工作量核算补贴,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普查工作中获取的各类涉密和隐私信息。

(四)加强宣传动员。通过村务公开栏、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

 

 

上杭县珊瑚乡人民政府      

202616         

 

珊瑚乡党政办合办公室                                           202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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