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22-01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珊政〔2024〕27号
  • 发布机构:珊瑚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6
  • 内容概述: 上杭县珊瑚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珊瑚乡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杭县珊瑚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珊瑚乡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8-26 10:33
 珊政〔2024〕27号

 

上杭县珊瑚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珊瑚乡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村委会,乡直(办)有关单位:

现将《珊瑚乡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珊瑚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珊瑚乡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

 

为了防止耕地抛撂荒,遏制耕地“非粮化”,坚决扛稳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种粮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20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到2024年12月底,全乡150亩抛荒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整治,并依法有序流转给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种粮,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乡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二、整治步骤

1.调查摸底(2024年7月8日-7月15日)。各村结合实际,及时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2023年整治的基础上对抛撂荒耕地复垦工作进行动员及调查摸底,明确整治措施。

2.集中整治(7月16日-11月底)。各村根据摸底情况,结合整治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整治长期抛撂荒耕地。

3.考核验收(12月)。于2024年12月进行考核验收。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对各村的整治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验收。各村在整治中要注重留存抛撂荒耕地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对比图片及相关抛撂荒耕地复垦整治面积等有效佐证材料。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原则,行政村为实施单元,成立乡村抛撂荒耕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等工作。

2.营造攻坚氛围。各村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作用,通过会议、微信群、朋友圈、LED显示屏等接地气的形式开展好抛撂荒耕地复垦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群众主体、乡村主责,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

3.强化资金整合。鼓励山垅田复垦种粮,对新复垦种粮的山垅田,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30亩以上的种植户(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亩;对经营主体相对连片流转复垦抛荒2年以上山垅田10亩以上种植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县财政一次性补助 300 元/亩、乡财政一次性补助 100元/亩。对符合以上条件申报的经营主体,市、县、乡的补助政策可以叠加。鼓励各村加大自有资金投入,鼓励村集体、村民投工投劳方式参与抛撂荒耕地复垦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金,加强乡村闲置资产运作,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

4.严格考核督查。将拋撂荒耕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列为乡对村年度绩效考核。乡村抛撂荒耕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建立健全正向激励、逆向惩戒机制,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实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领导约谈;对工作作风不实、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相关村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4年珊瑚乡抛撂荒耕地整治目标任务表

 


附件

2024年珊瑚乡抛撂荒耕地整治目标任务表

 

序号

村别

复垦复耕面积(亩)

备注

1

上珊瑚村

40

 

2

下珊瑚村

40

 

3

华竹村

30

 

4

下坑村

20

 

5

彩坑村

20

 

合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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