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22-0100-2024-00008
  • 备注/文号:珊政〔2024〕27号
  • 发布机构:珊瑚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6
  • 内容概述: 上杭县珊瑚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珊瑚乡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杭县珊瑚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珊瑚乡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8-26 10:33
 珊政〔202427

 

上杭县珊瑚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珊瑚乡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村委会,乡直(办)有关单位:

现将《珊瑚乡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珊瑚乡人民政府   

202475日   

 

珊瑚乡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

 

为了防止耕地抛撂荒,遏制耕地非粮化,坚决扛稳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种粮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中共上杭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持续整治抛撂荒耕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20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202412月底,全乡150亩抛荒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整治,并依法有序流转给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种粮,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二、整治步骤

1.调查摸底202478-715日)。结合实际,及时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2023年整治的基础上对抛撂荒耕地复垦工作进行动员及调查摸底,明确整治措施

2.集中整治(716-11)。根据摸底情况,结合整治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整治长期抛撂荒耕地。

3.考核验收(12月)。202412月进行考核验收。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对各村的整治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验收各村在整治中要注重留存抛撂荒耕地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对比图片及相关抛荒耕地复垦整治面积等有效佐证材料。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原则,行政村为实施单元成立乡荒耕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等工作。

2.营造攻坚氛围。各村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介作用,通过会议、微信群、朋友圈、LED显示屏等接地气的形式开展好抛荒耕地复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群众主体、村主责,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

3.强化资金整合。鼓励山垅田复种粮,新复垦种粮的山垅田,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30亩以上的种植户(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对经营主体相对连片流转复垦抛荒2年以上山垅田10亩以上种植水稻、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县财政一次性补助 300 /、乡财政一次性补助 100/。对符合以上条件申报的经营主体,市、县、乡的补助政策可以叠加。鼓励各村加大自有资金投入,鼓励村集体、村民投工投劳方式参与抛荒耕地复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金,加强乡村闲置资产运作,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

4.严格考核督查。将拋荒耕地复任务完成情况列为村年度绩效乡村抛撂荒耕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建立健全正向激励、逆向惩戒机制,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实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领导约谈;对工作作风不实、报瞒报、弄作假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4珊瑚乡抛撂荒耕地整治目标任务表

 


附件

2024年珊瑚乡抛撂荒耕地整治目标任务表

 

序号

村别

复垦复耕面积(亩)

备注

1

上珊瑚村

40

 

2

下珊瑚村

40

 

3

华竹村

30

 

4

下坑村

20

 

5

彩坑村

20

 

合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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