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22-01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珊政〔2024〕13号
  • 发布机构:珊瑚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4
  • 内容概述: 珊瑚乡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珊瑚乡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04-24 11:24
 珊瑚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备汛工作,细化落实《上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4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杭防〔20241号)、《上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汛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杭防〔20243号)要求,在汛期及五一假期来临之前,组织全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应在420日前完成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汇总情况于422日前报送防汛办。

二、检查内容

汛前大检查的内容为十查:即一查《防汛法》、《防汛条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查防汛组织机构;三查防汛责任制度落实;四查防汛预案(含各单位防汛防洪预案的修编情况);五查抢险队伍;六查防汛物资及救生器材;七查防洪工程质量和水工程安全情况;八查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运行管理情况;九查公共设施病险情;十查河道清障。

检查结果要做到七定:一定存在问题,出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定加固处理措施;三定度汛方案;四定抢险及转移预案;五定防汛资金落实;六定技术责任人和负责人;七定完成时间。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本次汛前安全大检查是为防汛减灾工作做准备,也是落实近期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全面检查,及时整治。要对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应通知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应按要求采取临时管控或非工程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汛期来临之前整改到位。

(三)认真梳理,结果汇总。检查人员要完善检查记录,梳理检查情况后将相关资料交水旱灾害防御及安全生产中心汇总,重要问题报党组研究决策。

 

 

                          珊瑚乡人民政府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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