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08-01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稔政〔2025〕18号
  • 发布机构:稔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8
  • 内容概述: 稔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稔田镇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稔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稔田镇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8-18 16:08
 各村委会,镇直(办)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稔田镇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稔田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稔田镇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有关精神,进一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储备粮源,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根据《福建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6号)、《福建省地方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20〕20号)、《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市级储备订单粮食计划和直接补贴资金的通知》(龙财发指〔2025〕13号)等有关规定,经请示县政府同意,特下发本通知,请村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保障粮食安全。

一、订单计划安排

2025年,根据《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上杭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杭发改粮储〔2025〕8号),县下达我镇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任务1100吨,现根据各村粮食生产、实际种粮面积、实际粮食产量以及往年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完成情况具体分解到村(详见附件1)

二、订单计划落实

1.计划分解。各村要根据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结合本村种粮实际情况,根据农户的种粮面积、产量、余粮等情况,于2025年8月20日前将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配落实到各种粮主体,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倾斜。允许订单任务较少的农户联合与村委会签订售粮计划,联合一般不超过10户农户。村委会负责落实的农户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由村委会统一填制订单“花名册”(详见附件2),张榜公示五日后由村委会造册(一式四份),送镇政府审核加盖公章,镇政府、粮食购销公司、财政所、村委会分别留存一份备查。

2.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由镇政府直接安排,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根据种粮情况申报后,由镇政府根据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村委会出具的实际粮食种植面积证明(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应出具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并公示五日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登记造册盖章(一式三份)并经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代表签宇(或盖章),由镇政府自留一份,送粮食购销公司一份,送财政所一份。

以上所称农民合作社仅指正式注册并运营规范,必须是已在工商登记注册,以资金或土地折款入股的形式加入合作社,由合作社对种粮农户耕地实行集中统一种植粮食并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经济组织。对一些地方虽然成立有农民合作社,但耕地仍按原来方式进行分散种植自主经营的,则按照一般种粮农户的安排办法由村委会负责安排。

3.加强督促。镇纪委、农技站、各包村工作队要督促各村委会在分解落实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时要加强与农户的沟通联系,特别是在安排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时,不得出现重复分配的现象。

三、订单粮食收购

(一)合同签订

1.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会根据下达到镇、村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数量及各村分解到种粮主体的花名册,签订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合同。

2.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具体品种、种植面积、订单数量、收购价格、直接补贴标准、质量要求、收购地点、合同期限、双方权及违约责任等。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合同有关方面各执一份。

3.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会根据签订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合同,填写“售粮卡”后送达至各乡镇,我镇将指定专人签收,并在收件回执上加盖公章留存。“售粮卡”随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合同一并交给种粮主体。

(二)订单粮食收购

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作为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的主体,负责对辖区的储备订单粮食进行收购。为方便种粮主体售粮,在县辖区范围内种粮主体可跨乡镇,在就近的粮食收购点售粮。

2.在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期限内,无“售粮卡”的,不得作为储备订单粮食收购。

3.委托粮食经纪人交售储备订单粮食的,须提供由种粮农户在其本人的“售粮卡”上注明“自愿委托销售粮食的品种和数量”字样(填写数字和品种名称),并由种粮农户本人签字或盖章以确认有效。

(三)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品种、质量、收购价格和收购时间

1.收购品种和质量要求。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的品种为县域内种粮主体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及以上早、中晚籼稻谷,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

2.收购价格。早稻按市有关单位在福建省当年公布的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基础上,根据当地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确定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中、晚稻按省储备粮公司公布的收购价组织收购,由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公开挂牌收购。在收购期限内,当市场收购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依照程序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各级储备订单粮食。

3.收购时间。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截至2025年12月20日止。

(四)计划调整

在粮食订单收购合同履约期限到期后,逾期未完成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合同自行终止。未完成的计划数由有关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结合当地粮源实际,面向当地有售粮意愿的种粮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生产经营体开展社会敞开收购或进行二次分配,将未完成的计划数优先安排给有意愿售粮的种粮主体,直至年度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完成为止,并切实做到“谁卖粮,谁得款”。

四、订单直接补贴

1.收粮价格及补贴标准。每50公斤收粮价格144元,补贴12元。

2.补贴对象。当地从事稻谷生产并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签订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合同的种粮农户以及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严禁将直接补贴资金用于非龙岩地区产粮食。

3.补贴资金发放。在粮食上市收购后,县财政、粮储部门,在县粮食购销公司收购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时,凭售粮种粮主体的“售粮卡”、订单收购码单(直接补贴款联)等,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兑现直接补贴,其中种粮农户直接补贴款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兑现,切实保障补贴资金真正补到售粮农户手中。

五、有关工作要求

1.落实党政同责。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充分认识抓好粮食收购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强化举措,压实责任,扎实推进订单粮食收购工作。

2.切实加强监管。镇农技站、各村及包村工作队要跟踪掌握订单粮食生产情况,发现未种粮或种粮面积明显少于订单收购合同的,按有关规定程序调整订单收购任务。镇农技站要加强对当地种植面积核查,确保订单分配科学合理;加强收购过程监管,坚决防止省外粮食顶抵订单粮食。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严厉打击“转圈粮”和“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3.做好绩效评价。镇政府将对各村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成果运用,评价结果与订单计划任务挂钩。

 

附件:1.2025年稔田镇各村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表

2.2025年上杭县稔田镇储备订单粮食任务花名册

                     3.2025年稔田镇抛撂荒耕地整治目标任务表

                     4.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经营主体摸底表(30亩以上)

 

附件1

2025年稔田镇各村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表

村别

有效面积(亩)

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吨)

化厚村

270

70

南坑村

256.9

65

大燕村

444

113

枫山村

367.74

100

丰朗村

529

136

石牌村

776

195

连四村

124

32

梅镇村

32

8

大湖村

564.5

148

祝田村

242.2

60

埔头村

52.5

10

蔡坑村

56

10

官田村

528.6

138

叶坑村

64.4

15

合计

4307.84

1100


附件2

2025年上杭县稔田镇储备订单粮食任务花名册

     村     组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户  名

粮食种植面积(亩)

订购品种及数量(公斤)

农户签章

备注

早谷

中、晚谷

合计

 

 

 

 

 

 

 

 

 

 

 

 

 

 

 

 

 

 

 

 

 

 

 

 

 

 

 

 

 

 

 

 

 

 

 

 

 

 

 

 

说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要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及村两委出具的粮食种植面积证明等。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村委会经办人:

 

 

 

附件3

2025年稔田镇抛撂荒耕地整治目标任务表

序号

行政村

复垦复耕面积(亩)

责任领导

责任镇干部

责任村干部

备注

1

大湖村

20

李晓城

袁国亮、刘雄太、刘来香、钱丽冰

李春发

 

2

化厚村

20

蓝存琪

郭灿强、刘启军、温梦怡、林语涵

游伟群

 

3

祝田村

10

邱鹏玉

李志强、叶诗琦

吴瑞章

 

4

石牌村

80

廖玉文

吴富琦、陈甜、黄力超

黄林娇

 

5

大燕村

10

李福平

邓逸昕、李素华

罗桂芳

 

6

南坑村

10

李福平

刘宁、邱剑坤、蓝建翔

邱炜民

 

7

叶坑村

10

丘丙龙

李家泰、钟麟

温晓忠

 

8

蔡坑村

10

张斌荣

黄凤婷、阙招兰

李畅宏

 

9

官田村

20

黄任坤

王涛、王才英、温杭红、温春楠

李燕清

 

10

梅镇村

20

林春花

廖桂华、何国锋、李建瑛

邱华燕

 

11

长滩村

10

陈震平

黄升传、吴淑贞、游婧

李  杭

 

12

埔头村

10

刘发源

郭建淳、范燕梅

丘福贵

 

13

连四村

10

丘丙龙

黎东生、游琳、李诗良

黄  勇

 

14

丰朗村

20

张斌荣

丘应勇、罗炜、张玥、杨羽萱

刘清锡

 

15

楼岗村

10

陈震平

高建明、张才兴、李文凤、丘双

邱启才

 

16

枫山村

10

刘  彬

丘鹏、徐丽婷

黄文胜

 

17

镇歧村

10

刘  彬

刘文理、黄晓娟、江腾

李胜荣

 

18

歧坑村

10

刘发源

李玲玲、罗智玲

刘玉财

 

合  计

 

300

 

 

 

 


附件4

 

2025年水稻规模种植经营主体摸底表

(30亩以上)

序号

村别

大户名称

粮食种植面积(亩)

1

丰朗村

刘寿迪

42

2

丰朗村

刘如雄

31

3

丰朗村

陈  华

45

4

丰朗村

丘育生

35

5

丰朗村

陈仲桢

75

6

丰朗村

陈荣高

32

7

丰朗村

刘寿林

49

8

丰朗村

刘联进

96

9

丰朗村

刘玉丰

45

10

丰朗村

兰秀良

79

11

南坑村

丘何香

51.1

12

南坑村

邱炜民

31.1

13

南坑村

邱兴盛

60.7

14

南坑村

丘东秀

30.9

15

南坑村

丘寿雄

52.1

16

南坑村

邱椿生

31

18

叶坑村

温建元

32.6

19

叶坑村

温福球

31.8

20

官田村

蓝荣树

30.5

21

官田村

赖国贤

38.6

22

官田村

兰泉树

30.8

23

官田村

李培发

31

24

官田村

李长业

35

25

官田村

丘正发

30.7

26

官田村

李国平

30.2

27

官田村

刘桂昌

60

28

官田村

谢定永

200

29

官田村

李华旺

41.8

30

大燕村

吴华金

31.5

31

大燕村

罗华先

31.5

32

大燕村

罗维荣

31

33

大燕村

林彩洪

30.5

34

大燕村

林加生

32

35

大燕村

罗金中

30

36

大燕村

罗胜云

31

37

大燕村

罗兴元

30.5

38

大燕村

罗永棋

31

39

大燕村

罗德旺

32

40

大燕村

罗锦先

31

41

大燕村

罗文清

30

42

大燕村

李新畅

72

43

蔡坑村

李新畅

56

44

梅镇村

李新畅

32

45

连四村

刘永州

124

46

枫山村

李春英

215.2

47

枫山村

陈有良

50.12

48

枫山村

廖宪成

32.3

49

枫山村

黄文胜

70.12

50

石牌村

陈美连

213

51

石牌村

黄文兴

106

52

石牌村

黄辉华

31

53

石牌村

黄  飞

34

54

石牌村

黄端玉

35

55

石牌村

黄艳玉

34

56

石牌村

黄裕昌

155

57

石牌村

黄  勇

35

58

石牌村

黄文祥

32

59

石牌村

黄祥通

31

60

石牌村

黄生文

35

61

石牌村

吴敬什

35

62

埔头村

李福泉

52.5

63

化厚村

许利玉

105

64

化厚村

游开云

65

65

化厚村

游开恒

40

66

化厚村

游宋文

30

67

化厚村

黄加永

30

68

大湖村

李满秀

57

69

大湖村

李加顺

45

70

大湖村

李振斌

31

71

大湖村

李汉英

30

72

大湖村

许林玉

31.5

73

大湖村

李林先

31

74

大湖村

李延生

30

75

大湖村

吴振江

32

76

大湖村

李春文

32

77

大湖村

李培龙

110

78

大湖村

吴富康

65

79

大湖村

李永东

70

80

祝田村

吴锦荣

60.3

81

祝田村

赖畅元

60.2

82

祝田村

游礼金

85.7

83

祝田村

吴胜科

36

合计

43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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