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预算法》规定以及《关于做好上杭县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有关事项的通知》(杭财库〔2017〕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各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的通知》,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加快全乡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抓好骨干产业的巩固和发展,培育后续产业,不断壮大地方经济实力;
(六)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负责保护公有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八)负责制定全乡山、水、林、田、路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利用。
(九)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泮境乡人民政府下设多个职能站(所)或中心,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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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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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站 |
财政核拨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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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站 |
财政核拨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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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站 |
财政核拨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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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站 |
财政核拨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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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 |
财政核拨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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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含企业服务中心等) |
财政核拨 |
32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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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 |
财政核拨 |
1 |
1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我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紧紧抓住中央支持海西建设和原中央苏区发展的重大历史性机遇。按照“矿业兴乡、农业富民”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有力地促进了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一)致力于加快经济发展,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1.财税金融稳健运行。积极推进财源结构调整,大力培植新财税增长点;认真做好财税征管工作,财税收入有一定的增长。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节约,优化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工作运行、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运行态势总体平稳,今年农商行各项存款余额5700多万元,贷款余额2900多万元。
2.项目落地攻坚战役成效明显。认真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全力抓好项目的策划生成落地建设工作。五年来,结合乡村实际策划了风亭里古驿道建设、彩霞花生加工等5个项目,其中风亭里古驿道建设项目被列为省专项基金建设项目库候选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落地和对接工作,安乡溪水土保持项目、垃圾中转站、集镇污水处理池等一批项目得以开工竣工。利用“飞地工业”政策,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新签约杭晟建设有限公司、远鸿实业有限公司等6个项目;新开工福建龙杭管业科技等5个项目,为增加税源加快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第三产业蓬勃发展。积极发展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第三产业,五年来金彩霞和后龙山农产品销售等2家企业新入驻正统网,累计销售额达到130多万元。出台奖励政策,培植具有一定规模的零售、批发销售个体工商户和餐饮性个体工商户发展成为规模以上法人销售单位。五年来发展金叶酒店、潮部落鞋销售公司等限上法人销售企业8家,累计销售额达到7.5亿元,年均增长26.8%。
(二)致力于农业经济发展,农业结构不断优化。
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农业经济得以全面发展,农民得以持续增收。
1.农业结构不断优化。种植业方面。稳定粮食生产。全面落实农业保护支持政策,全乡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240亩以上。全面推广新化肥新农药新机械等“五新”技术,粮食总产稳定在3400吨以上。发展大田经济作物。出台奖励措施鼓励规模种植烤烟,烤烟种植面积稳定在1100亩以上,上中等烟比例达80%以上。发展花生种植。利用彩霞花生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优势,通过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大力发展花生种植,种植面积逐年增加,今年全乡发展花生种植860多亩。发展百香果等水果种植。养殖业方面。严格控制生猪养殖规模,生猪存栏逐年减少。适度发展污染小、易养殖的小禽畜养殖。在元康村发展乌兔养殖,年均出栏1万头;适度规模发展肉鸡养殖,年均出栏肉鸡10万头。
2.特色精品农业成效突出。彩霞花生是我乡特色精品农业的名片。利用我乡土壤富含晒的天然优势,采取传统手工工艺加工而成的彩霞花生,凭借良好的口感走出县域迈向更大的市场。据不完全统计,每年销往龙岩、厦门、福州等地花生至少在万斤以上。彩霞花生正逐步成为我乡群众收入新的增长点。今年,我乡已申报彩霞花生为无公害食品标志并有望在近期得到批准,彩霞花生将更加得到市场的认可。孔桥蜂蜜凭借天然、原生态的蜜汁享誉县内外,年产蜂蜜5000斤以上,产值20多万元。梅花鹿养殖取得成功,现存栏梅花鹿30多头,年产值20万元。此外,红黑米传统保种种植初具规模,棘胸蛙养殖、竹鼠养殖等特色养殖业均取得一定的成效。
3.农业发展平台不断巩固。全面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已完成全乡土地整理4300多亩,非土地整理3700多亩;出台措施鼓励土地有序流转,定达村、乌石村积极尝试土地委托村级管理;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家庭林场,以农业为基础、结合乡村农家乐的家庭农场。构建农业服务平台。成立了烤烟生产合作社、桂灵花生合作社、腾兴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成立了后龙山农产品销售公司等17家公司,为种养户提供了资金技术信息全方面服务。
(三)致力于完善基础设施,乡村面貌显著改善。
1.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实施了军桥到集镇道路扩宽改造,实施了定达村、元康村等村主干道路面硬化。乌石水库已完成省级专家组验收;实施了人饮工程整乡推进,先后实施了彩霞等村人饮工程建设;实施了上坊溪流域水土保持项目。此外,完成了院康、祖加等村电网改造。基础设施的改善不仅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我乡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宜居环境美丽乡村扎实有效。先后实施了彩霞村、泮境村、院康村等村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实施了军泮线沿线和集镇绿化、亮化工程;全面打通了沿河路,建设健身步道;实施了风灯公园建设,新建生态护岸、登山步道、文化长廊等项目,不仅成为忠孝传统文化教育的基地,更是我乡宜居环境的一大亮点,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3.生态环保战役初见成效。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创建工作,乡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泮境村等5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拆除生猪养殖场115户2.1万平方米,关闭养殖场43户3500多平方米;整治河道采洗砂6人次;淘汰黄标车15辆。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池,完善了垃圾收集保洁机制,战役取得了初步胜利。
(四)致力于保障改善民生,群众得到实惠更多。
1.脱贫攻坚战役全力推进。严格按贫困户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精准识别,2015年度全乡共识别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164户483人。2016年全乡上下通过落实生产扶持、建房补助、医疗援助、就学资助、生存救助等帮扶措施,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至年底,全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1户246人实现脱贫目标。
2.社会保障规范健全。全面推进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年审及动态管理制度,实现应保尽保;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抚恤金发放工作,切实帮助生活困难复员退伍军人;认真做好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运用好乡慈善分会,每年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0万元,为延伸社会救助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居家养老模式,乌石村在全县率先自筹资金建立幸福园,免费安置特困户、无房户,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人民日报、中国新闻报等国家级宣传媒体均报道这一做法。
(五)致力于统筹协调和谐,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社会管理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创新“2345”禁毒工作机制,成为全县禁毒工作典型。积极开展平安乡村创建工作,乡连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和谐乡,乌石村、彩霞村等村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和谐村。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各村均设立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在全县率先建设标准化一级劝导站,成为全市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示范点,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经常性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督查专项活动。五年来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应急预案,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和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应急预案,做好台风、地质灾害等防灾抗灾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2.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工作。创新精神文明共建联谊机制,开展丰富多彩共建活动。每年春节均举办各种体育运动。认真组织参加片区农民运动会,多次在女子负重跑、男子篮球等项目中取得好成绩。成功举办了伍洪祥同志诞辰100周年系列活动。举办了首届泮境民间文化节,大大提高了泮境知名度。教育工作。积极抓好保学控辍工作,确保辍学率为零,中心校通过省市“两基”达标验收。全面改造原中学设施,成为全县中小学生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卫生计生工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完成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9‰左右。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对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管理,建立健全全民健康档案。国土资源工作。积极开展旧村复垦和土地整治工作。林业工作。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五年来未发生较大森林火灾事件。抓好造林绿化工作,完成规划林地绿化2123亩,完成非规划林地绿化156亩。此外,高度重视征兵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双拥共建持续加强,共青团、妇联、老龄工作、残疾人事业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六)致力于规范高效廉洁,政府建设切实加强。
大力弘扬古田会议、才溪乡调查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政风行风持续好转。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工作周例会制度和月通报制度。认真实施“念好三字经,提升执行力”干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增强机关干部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的良好氛围,这一做法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报道。全面完成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广开参政议政渠道,倾听和采纳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进廉洁建设,认真贯彻反腐倡廉机制,抓好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向老同志通报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逐年下降,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进一步规范。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我乡年初结转和结余 2万元,本年收入1145.04万元,本年支出1143.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145.0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03.48万元,下降38.06%,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664.62万元,比2015年减少189.28万元,下降22.1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 事业收入480.42万元。比2015年减少514.2万元,下降51.7%。主要原因是2015年清理了旧账。
(二)2016本年支出1143.0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04.48万元,下降38.13%,主要原因是2015年清理了旧账,2016年项目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834.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5.49万元,公用支出59.21万元。
2. 项目支出308.89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63.6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89.28万元,下降22.1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19万元,比2015年增加71.08万元,增长27.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上调。
(二)2010601财政行政运行支出29.59万元,比2015年增加1.2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上调。
(三)2100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64万元,比2015年增加7.05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
(四)2130101农林水支出121.28万元,比2015年减少74.06万元,下降37.9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2299901其他支出128.91万元,比2015年减少181.65万元,下降58.49%。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7.9万元,比2015年增长16.5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增加0.05万元,增长0.46%,变动较小。
(三)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主要用于各级部门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90批次、接待总人数5610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24.60%,主要是: 业务活动增加,上级督查、检查次数增加。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1万元,比2015年减少83.52万元,下降83.52%,主要原因是2015年政府旧办公楼、会议室维修支出。
九、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6年度无项目绩效自评项目。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3万元,其中:
(一)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纸张、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
(二)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支出)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