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及短期计划。
(三)大力加强农业农村工作,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加快全乡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抓好骨干产业的巩固和发展,培育后续产业,不断壮大地方经济实力。
(四)负责管理好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保证各项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负责保护公有财产不受侵占,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负责制定全乡山、水、林、田、路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综合治理、综合开发利用。
(七)加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力度,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八)承办并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泮境乡政府包括多个职能站所,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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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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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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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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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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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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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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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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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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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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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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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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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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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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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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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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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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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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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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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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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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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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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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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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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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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含企业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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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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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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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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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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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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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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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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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乡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矿业兴乡、农业富民”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好惠民政策的落实,全力推动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产业发展。抓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大对花生、蜂蜜等产业的培植力度,力争在特色农产品方面有新的突破,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抓素质提升。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民素质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全乡人民的整体素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行新农合和新农保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事业。
(三)抓生态保护。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继续开展好植树造林等绿化工作。坚决打击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增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四)抓和谐安定。积极稳妥地分类梳理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依法合理妥善处置群众上访事件,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泮境乡收入预算为560.29万元,比上年增加7.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4.29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96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60.29万元,比上年增加7.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13万元,公用支出58.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64.29万元,比上年增加35.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人员支出(项级科目)392.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级科目)56.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安置费、护理费、遗属补贴、医疗补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公用支出(项级科目)15.22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村干工资及村级组织运转和转移性支出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9.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各级部门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招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4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7%,主要原因是:公车老旧,损耗多,油价上涨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泮境乡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万元,比2017年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泮境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泮境乡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泮境乡人民政府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