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14-01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蛟政〔2026〕12号
- 发布机构:蛟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3
- 内容概述: 蛟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蛟洋镇2026年 地质灾害点防治方案的通知
根据《上杭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蛟洋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蛟洋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蛟洋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镇属中低山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点多、分布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强度不断加剧,地质灾害已成为我镇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和《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称《防治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一)2025年我镇地质灾害概况
2025年我镇积极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地灾调查,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进行防灾检查,散发宣传材料,编写标语,上街咨询等,同时投入资金开展地质防灾防治。目前,尚有3个主要地质灾害点(附件2)仍处于不稳定状态,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其他类型地质灾害较少。
(二)2026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地质灾害易发期及降雨趋势。汛期(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0月15日)是我县地质灾害易发期。据县气象台预测,2026年的降雨趋势为:早春季(3月、4月)总降水量290~330毫米,偏少1~2成;雨季(5~6月)总降水量430~540毫米,偏少1~2成;夏季(7~9月)总降水量330~440毫米,偏少1~2成;秋季(10~11月)总降水量90~130毫米,偏多1~2成。预计2026年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个数为7~9个,接近常年(7个)至偏多,可能有早台风或晚台风影响,影响我县的台风个数接近常年(3~4个)。
2.2026年地质灾害预测。根据我镇危险地质灾害隐患点时空分布及特点、形成机制、诱发因素和环境地质条件,划出以下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和一般防护区。
(1)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滑坡分布区)
滑坡主要分布于中低山丘陵山区,山坡自然坡度一般22。—43°,地貌呈上下陡、中间缓的山坡。
(2)地质灾害一般防护区
主要分布于各红层盆地,该区地形平坦为地质灾害不发育区。
二、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范围
根据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结合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2026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今年我镇境内可能造成且不稳定的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有3处(见附件2),对本镇内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
三、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扩大多是强降雨诱发的,而且每年汛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占全年的80%以上。我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4月至10月份。各村委会、有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村委会和有关单位要以人为本,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及时将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至防灾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灾威胁的群众手中,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建立村、村民小组两级群测群防网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与水利工作站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防治地质灾害的技术指导工作。自然资源所要严格要求山地建房的管理,指导住宅、校舍等关系到人民财产安全的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水利工作站要及时向镇政府通报暴雨、洪水等有关防汛信息,做好水库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交通管理站要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落实工作;广播电视站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时播报镇人民政府的防灾工作部署和灾害性气象消息及灾情等;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汛期为4月至10月,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在汛前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点防灾方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防灾抢险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已作出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时,应加强监测。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要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准备和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2.已发生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进行监测,当日降雨量超过50mm或连续降雨累计降雨量在50—150mm时,除应加大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和巡查。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点受威胁人员、财产等的避险转移工作。
3.已发出临灾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监测,当日降雨量超过100mm或连续降雨累计降雨量大于150mm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房前屋后、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和巡查。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强行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各村成立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灾救灾物资,制定具体的防灾救灾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
(四)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各村委会应立即按既定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及时将灾情上报,请求上级援助。抢险救灾工作要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建立防治地质灾害情报报告制度
根据《上杭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1.速报要求
要按照情况准确、上报迅速、以村为基础的原则,按《上杭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进行上报。
2.地质灾害报告的内容要求
(1)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村、部门应当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①抢险救灾工作;
②基本灾情;
③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
④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⑤发展趋势;
⑥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⑦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六)《防治方案》的实施
1.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建立由镇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为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挂钩村的镇领导、武装部部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灾害点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和现场监测工作。镇政府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确定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巡回监测检查人员名单及24小时联系电话,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自然资源局备案。要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以镇为单位的镇、村、村民小组的群测群防网络,形成镇、村、村民小组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网络。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1)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制度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
(3)地质灾害监测制度
(4)地质灾害灾情预报制度
(5)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6)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
3.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环境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因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各村委会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在出现大规模变形破坏之前,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这些征兆,做出预报,就可以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谁就是预防责任人,在主汛期要增加监测频率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巡查,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预报。
附件:1.蛟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蛟洋镇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一览表
3.蛟洋镇地灾防灾网络
附件1:
蛟洋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谢发平(蛟洋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闰明(四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李俊禄(党委统战委员)
张 毅(综合执法队队长)
游丽榕(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江清荣(政府文书)
李建林(自然资源所所长)
吴小芳(水利干事)
傅键鹰(村镇建设干事)
丘荷生(民政干事)
赖新丰(交通管理干事)
各地灾点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自然资源所,办公室负责人由李建林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597-3621136)
附件2:
蛟洋镇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一览表
|
序号 |
位置 |
规模特征 |
危害程度 |
防治建议 |
监测人及联系方式 |
|
1 |
蛟洋镇蛟洋村傅海年等5户屋后滑坡 |
滑坡高8—10米,滑坡宽约60米,坡度60-70,后缘裂缝长35米,后缘下错0.1—0.3米,宽0.05—0.1米,可见深度0.5—1.35米,规模约1800立方米 |
危害坡前住户 5户21人 |
滑坡体进行隔水、削坡减载、填埋裂缝、清除部分易塌滑土体 |
傅小林 187*****081 |
|
2 |
蛟洋镇丘坊村杨洪明户房后崩塌 |
边坡高约35m,坡度15-20度,潜在崩塌规模约1200m3,坡墙距为5—6m |
危害坡前住户1户5人 |
平整坡面,坡面整修,上部设置截水沟,坡脚设置排水沟 |
丘贵锋183*****836 |
|
3 |
蛟洋镇东乾村邓淮章户房后崩塌 |
边坡高约50m,坡度15-20度,潜在崩塌规模约1020m3,坡墙距为2—3m |
危害坡前住户1户6人 |
平整坡面,坡面整修,上部设置截水沟,坡脚设置排水沟 |
邓清辉 138*****745 |
附件3:
蛟洋镇地灾防灾网络
单位:蛟洋镇人民政府 值班电话:3621101、3621136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所在行政村 |
手机 |
|
1 |
邹南台 |
书记 |
杨梅坑村 |
138*****315 |
|
2 |
张进德 |
书记 |
苏康村 |
180*****802 |
|
3 |
邱贵锋 |
书记 |
丘坊村 |
183*****836 |
|
4 |
杨荣炜 |
书记 |
文地村 |
138*****058 |
|
5 |
朱仁泉 |
书记 |
再嘉村 |
138*****269 |
|
6 |
丘林祥 |
书记 |
崇头村 |
136*****425 |
|
7 |
邹善荣 |
书记 |
下道湖村 |
139*****069 |
|
8 |
邱茂祥 |
书记 |
桃源村 |
150*****315 |
|
9 |
张立洲 |
书记 |
邹坑村 |
138*****461 |
|
10 |
华永生 |
书记 |
华家村 |
135*****868 |
|
11 |
华兆龙 |
书记 |
秋竹村 |
159*****505 |
|
12 |
张三荣 |
主任 |
再兴村 |
150*****527 |
|
13 |
华钟海 |
书记 |
小和村 |
135*****801 |
|
14 |
邱石生 |
书记 |
达理村 |
133*****688 |
|
15 |
华炜程 |
书记 |
丰年村 |
136*****082 |
|
16 |
王作培 |
书记 |
坪上村 |
139*****262 |
|
17 |
邓清辉 |
书记 |
东乾村 |
138*****745 |
|
18 |
华丁球 |
书记 |
贵竹村 |
180*****583 |
|
19 |
傅小林 |
主任 |
蛟洋村 |
187*****081 |
|
20 |
彭锦生 |
书记 |
梅坝村 |
135*****708 |
|
21 |
丘锦文 |
书记 |
文都村 |
133*****135 |
|
22 |
袁文芳 |
书记 |
坪埔村 |
139*****818 |
|
23 |
张小锋 |
书记 |
中村村 |
138*****329 |
|
24 |
陈进春 |
书记 |
陈坊村 |
136*****936 |
|
25 |
邹添禄 |
书记 |
塘厦村 |
139*****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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