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3914-0100-2025-00008
  • 备注/文号:蛟政〔2025〕84号
  • 发布机构:蛟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0
  • 内容概述: 蛟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蛟洋镇开展文昌溪流域集中整治行动 方案》的通知
蛟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蛟洋镇开展文昌溪流域集中整治行动 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11-10 17:39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上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做好“四乱”及国家、省、市、县下发图斑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升我镇水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在文昌溪流域范围内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河湖长职责作用,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切实清除河湖水环境痼疾。

  二、行动内容及任务

  “整治行动”涵盖蛟洋庄下全民健身中心至文昌阁河沿岸“种、养、搭、建、倒”等五种行为及溪流“河湖四乱”,具体内容及任务如下:

  摸底排查并整治文昌溪河沿河岸线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情况,开展河沟沿线环境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厉打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实现沿河滩地水域无违章占用、河岸周边无垃圾杂物、河道畅通无障碍、文昌溪沿线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的目标。同时,加强对群众的引导和教育宣传,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加强河湖保护的社会力量。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11月10日—11月20日

  召开蛟洋镇“清河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结合我镇实际,明确整治范围、内容、目标和时间节点,厘清问题,明确任务。

  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10日

  11月25日起,对文昌溪河道流域水面漂浮物、堤岸垃圾、水面垃圾、围垦水域滩地、在河道上搭盖等水环境问题和违法违规事项开展全面排查,实施动态化管理,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做到问题发现一处、治理解决一处,确保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前,所有问题全部治理解决。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

  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对整治不力的,坚决督促加快整改进度,责令限期完成。

  落实长效机制阶段(长期

  组织人员定期对“整治行动”实施效果进行回头看。开展三天一巡查,杜绝“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围垦、搭盖等行为。保持整治效果,防止问题反弹。

  四、工作保障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宣传,组织开展更接地气、更深入人心的宣传引导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入户宣讲等方式,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升文明素质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整改。镇纪委和效能办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于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彻底,推诿扯皮不整改的,由镇纪委进行约谈,在工作例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纳入年终考核。

  3.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成效。建立督促激励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和日常监督,以较真碰硬促真抓实干,对重点区域的垃圾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形式,对群众反映的乱倒垃圾行为及时进行核实,树立反面典型,实现群众事群众办、群众参与、群众监督。

  蛟洋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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