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14-01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蛟政〔2024〕126号
- 发布机构:蛟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7
- 内容概述: 蛟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蛟洋镇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现将《蛟洋镇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蛟洋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蛟洋镇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全镇农村公路桥梁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重点巡查桥隧排查建档和加强桥隧巡查监测及应急处置工作通知》(闽交建明电〔2024〕21号)、《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农村公路重点巡查桥梁清单的函》(龙交建函〔2024〕43号)、《上杭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报送预防和处置桥梁坍塌事故应急预案的函》(杭交函〔2024〕89号)等,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好巡查排查、养护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巡查排查,做好安全防范
按照桥梁巡查排查工作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等规范的基础上开展。对基础、墩台、河床、调治构造物、护坡、引道、挡墙、伸缩缝、排水孔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对于发现的公路桥梁安全风险,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暂时无法消除的,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切实采取防范措施有效防控安全风险抗灾能力弱、结构严重老化、通行能力不足的老旧桥梁进行升级改造。要加强桥梁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施工管理,选择信誉良好、技术能力强的从业单位,严格设计方案审查,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危桥改造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一)要坚决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防汛工作“三管三应三落实”工作要求,加强公路的管理、管控、管制,做到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切实落实汛期管理的闭环管理机制,针对汛期管理,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福龙马公司养护人员要按照“预警,响应、报送、调度、处置、终止,总结”的流程,加强与派出所、古蛟中队、自然资源所,水利、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信息互通,加强风险辨识和预判,有针对性采取应急措施。根据地质灾害和暴雨预警等级,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险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及时关闭隐患路段,防止险情扩大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桥梁日常管理中,要按有关规定要求 结合所辖桥梁的实际,定期对桥梁进行检查、检测,并建立桥梁信息管理系统和技术档案。必须摸清危险桥梁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监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二)根据职责、制定以预防和处置桥梁坍塌事故为重点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汛期加强道路巡查,特别要关注已确定为三、四、五类的桥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对可能因山洪暴发、塌方、泥石流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危及桥梁安全的,要制定和完善抢险应急方案,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各村委会及道路养护人员一旦发现桥梁处于危险状态,有危险迹象或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三、加强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福龙马公司养护人员要全力做好防汛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科学部署值班力量,切实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及时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重视和加强路况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工作流程及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路况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发生公路阻断等重大灾情时,及时通过媒体、网络、短信、微信、公路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告知群众、行业内人员,引导行车安全畅通。按照交通主管部门得到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向所管辖范围发布预警信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必要时提前进行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增设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四、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对及时发现桥梁险情避免恶性事故的人员给予奖励。接报后,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排患防患于未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