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14-0100-2024-00014
- 备注/文号:蛟政〔2024〕112号
- 发布机构:蛟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1
- 内容概述: 蛟洋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 “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请各村各部门立即开展新一轮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查缺补漏为主线,采取“回头看”形式,做到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节假日期间检查,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两节”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量大,交通运输繁忙,也是事故的易发期。各村委、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提前谋划、及早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隐患排查整改
各村委、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假日特点,结合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蛟洋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的有关要求,制定合理的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要将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消防、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房屋安全以及景区和非景区景点等行业领域作为重点,全面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改,确保“两节”期间群众人身财产的安全。
道路交通:要认真分析节假日期间群众出行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及早做好预案,合理安排,及时疏导,科学应对,确保群众出行安全。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各地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对危险路段要切实整治到位,一时无法整治的要设置警示标志,严禁超载超限,确保安全;派出所、古蛟中队要加大路面警力投入,严格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消防安全: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农村电气线路老化及乱堆乱放易燃物隐患排查、群租房、老旧住宅消防安全隐患。要聚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个环节,一体推进销售企业网点整治、小区停放充电区域消防改造、旧国标车辆淘汰置换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人员密集场所:针对节假日特点,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超、市场、医疗结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巡查,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节日期间举办各种节庆和大型公众聚集活动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农民公园等的安全管理,做好游乐设施、设备等的安全检查,搞好日常维护和检修,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各村要合理有效控制旅游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合理疏导人流,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畅通,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非煤矿山:一是要强化落实节假日期间停工停产的管理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重点危险源要派专人监控。二是要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三是防止发生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对矿山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控流量,严格出入库手续,严防流入社会。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事故隐患,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严防在运输过程中泄漏、丢失。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加强危险作业管理,对动火等作业提级审批,节假日期间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建筑施工: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条件标准和操作规程,要深入开展各类工地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各类施工主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加强起重机械、氧气乙炔等设备设施,动火作业、高空作业等高危作业安全措施管控,重点加强焊接与热切割、电工作业等特种作业的审批操作及风险管控,杜绝无证作业。
房屋安全:加快推进50年以上一般安全隐患老旧房屋再排查认定;对提供第三方鉴定报告的房屋进行再核实鉴定,全力推进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宣传;加快经营性自建房问题隐患整改销号,加强经营性自建房摸排,定期更新底数清单。
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加强预案管理,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加强景区重点路段、重要通道安全设施维护更新;重点突出景区与非景区景点游乐设施、桥梁、临水临河临崖路段、临边临崖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警示标志设立,路口监控设备维护、人群引流疏导。
农业机械、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粉尘涉爆等领域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作出相应工作安排部署,对问题采取立查立改、建档立册,确保整改销号。
三、以问题为导向,注重隐患排查整治实效
各村委、各有关部门一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习惯性违章,防范事故发生,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发挥部门联合检查执法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和隐患整治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尽可能聘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参与隐患排查、开展会诊,解决监管中专业技术方面难点,确保精准排查、彻底整治。三要巩固前一阶段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成果,组织力量“回头看”,防止隐患排查走过场,督促企业形成隐患排查工作长效机制。
四、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各村委、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之以恒,持续深入开展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各自领域各类单位(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大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力度,严格落实一线员工“五个清单”,确保全员覆盖、人人过关。
五、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村委、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组织各类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并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
六、强化信息报送,健全规范工作台帐
各村委、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明确责任,建立整改、销号、执法等相关台账,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两节”期间执法检查情况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报镇政府安办,于10月1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报镇政府安办。
蛟洋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