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溪镇财政所:
根据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镇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现将你部门2016年收入与支出预算指标批复如下:
(一)收入预算为1244.03万元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69.03万元;
2.税收预算收入575万元。
(二)支出预算为 1218.85万元
1.一般预算支出 1065.55 万元;
2.一般预算上解支出 153.3 万元。
请本着“量入为出、讲求绩效、勤俭节约、促进改革、保障民生”的原则,认真完成本年收入预算,并按规定的支出项目合理安排,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实现全县财政收支平衡。对专项资金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申报,请按照《上杭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杭财预[2015]46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除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在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单位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县乡镇服务大厅、社区(村组)公示栏、便民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中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附件:
1.2016年乡镇一般预算收支平衡表
2.2016年乡镇级综合财政预算表
3.2016年年初各乡镇财政预算支出安排表
4.2016年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专户收入预算表
5.2016年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专户支出预算表
6.2016村级组织运转和村主干工资统计表
7.2016年年初乡镇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统计表
才溪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
抄送:才溪镇人大
才溪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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