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溪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3 16:5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总结才溪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杭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shanghang.gov.cn/)

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上杭县才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上杭县才溪镇振兴1邮编:364208,联系电话:0597-3581001传真:0597-358611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我镇对照《2021年上杭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一是及时公开,在发文的20个工作日内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保证信息的时效性是规范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把关各类信息认真做好信息的登记存档;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四是根据《上杭县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反馈清单》,及时落实问题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11231日,我镇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0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规范性文件0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66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9条。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在工作机构方面,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党政办,由政府文书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协调各项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把关信息审核,发布流程,由部门负责人起草、分管领导审核,明确文件公开属性,经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二次审核后,形成或变更相应政府信息,并要求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同时,我镇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县档案馆、图书馆,方便群众公开查阅。

(五)平台建设情况

线上方面: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上杭才溪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同时,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线下方面:拓宽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通过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利用镇村信息公开栏完成信息公开等方式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为不同层次的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完善《才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则》,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等,接受群众监督。截止20211231日,我镇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不予

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不予

处理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落实不到位,偶尔发现信息内容表述存在错误。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增强业务培训,规范政策解读书写格式,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创新政策解读发布形式,尝试使用新颖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图文、动画、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压实责任,层层把关,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严谨,确保不出现错误。对于上级下发的日常检测错误敏感信息,及时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函〔20211号)做好信息处理费收取工作,因未达到收缴条件,2021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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