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19-0100-2026-00003
- 备注/文号:才政〔2026〕12号
- 发布机构:才溪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1
-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才溪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才溪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才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才溪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镇属中低山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相对复杂,地质灾害不同程度存在,而且突发性强、危害性大。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强度不断加大,地质灾害已成为我镇主要自然灾害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切实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称《防治方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
(一)2025年我镇地质灾害概况
2025年,我镇较往年雨量相当,但地质灾害风险仍较高,部分地方引发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2026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总趋势
预计上杭县2025/2026年冬季至2026年秋季较常年(1991~2020年,下同)平均气温偏高,雨量偏少。其中除秋季(10~11 月)气温偏低,降水偏多外,其余冬季(12~2月)、早春季(3~4 月)、雨季(5~6 月)、夏季(7~9月)均为气温偏高、雨量偏少。
预计2026年影响我县台风个数正常,但影响略偏重。
2.气温趋势预测
(1)早春季(3~4 月):预计平均气温 17~20℃,偏高0.1~1.0℃。
(2)雨季(5~6 月):预计平均气温 25~26℃,偏高 0.1~1.0℃,出现“五月寒”的可能性较小。
(3)夏季(7~9 月):预计平均气温 27~29℃,偏高 1~2℃,≥37℃高温日数偏多,极端最高气温偏高。
(4)秋季(10~11 月):预计平均气温 17~20℃,偏低0.1~1.0℃。
3.降水趋势预测
(1)早春季:预计总降水量 290~330 毫米,偏少 1~2 成。
(2)雨季:预计总降水量 430~540 毫米,偏少 1~2 成。
(3)夏季:预计总降水量 330~440 毫米,偏少 1~2 成。
(4)秋季:预计总降水量 90~130 毫米,偏多 1~2 成。
4.台风
预计2026年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个数为 7~9 个,接近常年(7 个)至偏多,可能有早台风或晚台风影响,影响我县的台风个数接近常年(3~4 个)。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滑坡主要分布于中低丘陵山区,山坡自然坡度一般为 22°—43°,地貌呈上下陡、中间缓的山坡,空间上主要分布在曾坑、下王、才民、荣石、陈坑、黄竹、溪北等村。崩塌主要分布于省道、国道、公路沿线、矿业活动热点地区,若存在高台阶作业或底部掏采岩体张力平衡破坏,也极易造成崩塌(如采石场)。
(四)地质灾害一般防护区
主要分布于各红层盆地,该区地形平坦为地质灾害不发育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镇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强降雨诱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4月—10月份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以村委会主任负责制和有关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把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二)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全镇汛期为4月至10月。镇政府将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汛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书面上报镇政府。
汛前检查的主要任务:一是检查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村级防灾责任组织机构、危险点巡查监测责任人是否明确;防灾预报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网络是否畅通;危险区群众的应急转移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力等。二是检查主要地质灾害危险区。镇防灾工作小组应认真做好险情排查,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立警示牌。在强降雨或降雨量超过当地同期多年平均降雨量时,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调查和监测,发现有明显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调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三)灾前监测与安全转移
1.已作出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监测,遇有台风或暴雨袭击时,应加强监测。各村应做好监测工作,统一组织、部署地质灾害点避险准备和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地做好群众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2.已发出短期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监测,当日降雨量超过50mm或连续降雨累计降雨量在50—150mm时,除应加大对危险点监测密度外,还应对房前屋后、公路沿线高陡边坡、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各村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点受威胁人员、财产等的避险转移工作。
3.已发出临灾预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应加强监测,当日降雨量超过100mm或连续降雨累计降雨量大于150mm时,应实行24小时监测,还应对房前屋后、公路高陡边、水利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当地村委会应迅速做好受威胁人员的强行撤离、财产转移和重要设施的保护工作;紧急情况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4.镇政府成立由各有关单位组成的地质灾害防灾救灾队伍,备足必要的防灾救灾物资,制定具体的防灾救灾方案,特别是临灾前的人员转移方案,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处置及时、转移有序。
(四)抢险救灾
灾情发生后,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按既定预案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切实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及时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建立防治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制度
各村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做到信息畅通,为防灾救灾的指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1.速报要求:要按情况准确、上报迅速、镇为基础的原则。
2.地质灾害报告的内容要求
(1)速报报告:负责报告的部门应当根据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主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①抢险救灾工作;②基本灾情;③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④地质灾害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⑤发展趋势;⑥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⑦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六)《防治方案》的实施
1.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建立镇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镇长为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挂钩村的镇领导、村支书、村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灾害点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和现场监测工作。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见附表)和应急小分队,各村要成立地质灾害预警群防群策小组,形成镇、村、村民小组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网络。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因违反规定,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渐变或者突变的过程,在出现大规模变形破坏之前,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监测,及时捕捉这些征兆,作出预报,就可以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谁就是预防责任人,在主汛期要加强巡查,以便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的预报。
附:1.才溪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才溪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名单
附件1
才溪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阙和瑾(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赖煜瑞(副镇长)
成 员:石筱渝(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袁剑平(林业站站长)
江小玲(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刘立强(应急干事)
陈志金(水利干事)
游贵丹(政法干事)
郑 菁(财政所所长)
黄大源(交通管理干事)
黄小铭(民政干事)
周润超(村建干事)
李德生(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自然资源所,办公室负责人由江小玲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585625)。
附件2
才溪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名单
队 长:赖煜瑞
队 员:石筱渝
袁剑平
江小玲
刘立强
周润超
陈志金
游贵丹
郑 菁
黄大源
黄小铭
李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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