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3919-01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才政〔2025〕8号
- 发布机构:才溪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4
- 内容概述: 关于蓝春丽同志岗位聘任的决定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办单位:
根据《上杭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杭委办〔2010〕53号)、《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杭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杭人社〔2022〕68号)、《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第五轮岗位设置管理职数的通知》(杭职改岗〔2022〕11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
聘任蓝春丽同志为专业技术岗位九级。
本次聘用时间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
才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才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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