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上杭县白砂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1-08 18:45

2019年部门预算经2018年12月20日上杭县白砂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上杭县白砂镇人民政府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8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机关(含企业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33

31

财政核拨

7

6

农机站

财政核拨

1

1

兽医站

财政核拨

3

2

水利站

财政核拨

2

2

财政所

财政核拨

3

3

人口与计划生育

财政核拨

8

7

安监站

财政核拨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部门主要任务是:

(一)坚持转型升级,着力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提高现代农业发展质量探索农林结合模式,以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种养殖结构;推动工业经济扩量提质,进一步完善大坪岗工业园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增强园区吸纳和承载能力;促进服务业提速增效,继续开展服务业“三比一看”竞赛活动,力争2019年培育限上商贸服务企业2家以上,重点加快发展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

(二)坚持项目带动,着力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继续打好项目攻坚战役,强化项目策划,着力提升项目转化率;深化招商引资工作,健全招商绩效机制,修订完善招商引资方案,依托白砂生态优势及早康、碧沙红色文化等资源,重点梳理策划现代休闲观光农业、文化旅游、健康养生养老、红色教育等新业态领域项目,走出去主动对接,精准招商。

(三)坚持民生优先,着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260万元推进集镇提升二期改造工程,农村停车场车位完成建设200个,推进农网改造项目;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完善以社会保险、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等相衔接的覆盖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推动文教事业发展,继续落实教职工暖心工程和“两项”督导,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中小学各项指标;做精做细扶贫事业不断夯实扶贫基础,推动扶贫政策落地生根,持续加大激励性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全力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俗,树立文明新风,完成镇级公墓和各村骨灰堂建设。

(四)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持续打好生态环保战役,继续加大对污染源的整治工作,持续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环保执法工作,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打造宜居乡村白砂名片,以点带面推动全镇人居环境提升。

(五)坚持综合治理,着力提升平安创建水平。

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深挖彻查,强化综合治理,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和打击力度;畅通群众依法信访渠道,规范信访举报秩序,重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切实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加强巡查,制止违法扩、改、新建设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全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举措,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着力提升全镇食品安全监。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 上杭县白砂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为1786.45万元,比上年增加773.5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专户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9.4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91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86.25万元,比上年增加776.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41万元,公用支出22.57万元,项目支出9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69.25万元,比上年增加103.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项级科目)327.9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项级科目)26.7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行政运行(项级科目)7.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项级科目)56.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项级科目)109.4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村干工资及村级组织运转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项级科目)16.7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级科目)264.86万元。主要用于村干工资及村级组织运转支出。

(八)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项级科目)59.69万元。主要用于公用运行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9.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2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36.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各级部门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22.47%,主要原因是: 厉行节约,严格招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6.4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6.45万元,公车购置费0元。年相比支出下降17.83%,主要原因是: 倡导绿色出行车辆及车辆维护等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上杭县白砂镇人民政府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29万元,比2018年减少39.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上杭县白砂镇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9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上杭县白砂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上杭县白砂镇人民政府部门暂无设置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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