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上杭县白砂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07-20 17:52

 

 

按照《关于批复白砂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乡镇和部门决算的通知》(杭财库﹝2018﹞10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我部门下设多个职能站(所)或中心,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机关(含企业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33

29

农技站

财政核拨

7

6

农机站

财政核拨

1

1

兽医站

财政核拨

3

2

水利站

财政核拨

2

1

财政所

财政核拨

3

2

人口与计划生育

财政核拨

8

7

安监站

财政核拨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镇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实现“四个率先”、打造“四个上杭”的总体目标,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全镇经济社会事业稳中向好发展,较好地完成了镇十七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产业发展稳中有进,农民不断增产增收。产持续壮大,产稳中向好,产不断扩大。

生态文明有力推进,青山绿水得以彰显。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樟黄、扶福、丰源、梧田、洋乾、下早康等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及梧田坪尾岗电灌站建设项目均已竣工;白庐线大金至扶福段公路工程基本完工;朋新美丽乡村道路建设项目有序推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进展顺利;锦绣水库大坝主体工程已开工建设。环保网格化三级监管机制得到完善,生态得到有力保护。

三是民生短板不断补齐,幸福指数持续攀升。脱贫攻坚成果丰硕。今年实现164户521人脱贫,樟黄贫困村整村脱贫摘帽。积极探索“公司+合作社+贫困户”小额信贷助推模式,成立上杭县白砂种养专业合作社。

社会事业加以健全,镇村更加和谐稳定。文教事业不断发展。2017年龙岩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白砂举办,承办了上杭县客家木偶艺术节开幕式暨《中国傀儡戏史》首发式,积极筹划田公元帅信俗申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福建客家木偶小镇已完成规划设计,早康会议会址修缮及布展、停车场、公厕等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推进。《白砂镇志》编撰工作启动并进入资料收集阶段。

政风行风持续改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自觉践行“两学一做”,民情处理机制、服务群众“四点工作法”得到有效落实。国防动员、防震减灾、慈善事业、工会、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有力落实。2017年,镇政府被上杭县政府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白砂镇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5.2万元,本年收入3193.57万元,本年支出3193.5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万元。

(一)2017年收入3193.5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752.41万元,增长121.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31.1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762.44万元。

(二)2017年支出3193.5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753.51万元,增长121.7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68.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37.13万元,公用支出131.86万元。

2.项目支出1024.5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31.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0.02万元,增长40.1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项级科目)648.5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项级科目)19.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级科目)24.8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级科目)2.88万元。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 文化活动(项级科目)1万元。

(五)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项级科目)82.9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项级科目)58.8万元。

(六)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项级科目)2.1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级科目)263.13万元。主要用于村干工资及村级组织运转支出。

(八)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项级科目)327.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人员经费基础设施等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1.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1.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67万元,同比下降16.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没有人员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51.96%,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费用等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46.8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各级部门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330 批次、接待总人数6690。与上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34%,主要是: 公务接待规范管理,费用支出趋于平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3.21%,主要是: 厉行节约,严格办公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上杭县白砂镇人民政府部门暂无设置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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