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做好企业“一套表”
时间:2014-09-02 08:40

 

 

 

杭统〔201436

 

上杭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做好企业“一套表”

联网直报统计基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迎接国家、省、市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情况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做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基础工作的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了解和掌握各单位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规定的情况,及时解决和督促整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真正做到数出有据,基础规范。

二、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

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与住宿餐饮业、房地产经营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及重点服务业。

(二)工作要求

1)对照各专业统计基础建设要求进行自查,包括依法设置并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统计人员持证上岗以及贯彻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情况。

2)各相关企业要严格对照附件要求,对照检查,缺什么补什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为确保一次性通过国家、省、市统计法规检查打好基础。

三、时间要求

各联网直报相关企业的自查工作应在201495日前完成,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在910前整改完成,我局将在9月上旬前对相关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抽查,市统计局准备在9月上中旬对县相关企业开展抽查,省级、国家统计局抽查准备在20149月中、下旬开展。

 

附件:各专业规范统计基础工作的具体要求

 

 

上杭县统计局

201492

 

附件:

各专业规范统计基础工作的具体要求

 

建筑业:

统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企业统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统计知识和持有《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企业统计报表的报送,统计资料的管理,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数据质量检查,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等。

(一)原始记录、会计凭证

企业上报的所有统计报表数据都要有对应的原始记录、会计凭证资料为依据,且上报数据与原始记录、会计凭证数据要相符。

1、原始记录与凭证要全面、完整。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类: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或行政审批资料;

2)合同类:A、有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帐填报;B、没有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施工合同文本。

3)建筑业总产值填报依据:统计每一件建筑产品的价值量必须以施工预算、预算定额或消耗量定额、工程合同、各种工程结算(变更)签证、竣工决算(甲方审计结果)及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发生的有关费用为统计依据。

4)竣工类:工程验收鉴定合格证书(或文本)、工程结算(或决算)文本

5)财务类记录:销售发票(凭证)、销售收入明细帐,总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等;(财务状况报表依据)

6)劳动力、职工工资福利方面的记录;

7)其他与建筑统计需要相关的记录。

各企业在每月网上直报前先分别填写当月生产情况、财务状况台帐,再依据台帐上填的数据上网填报当月统计报表(台帐数据与上报统计报表数据是一样的),如果填写台帐时数据为预计数或事后发现数据统计有误,在台帐备注行中注明本月差错原因

(二)《财务状况》报表数据的填报依据

1) 财务总帐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表

4)纳税申报表

5)销售凭证(报告期结算的销售票据)

房地产业:

(一)企业基本资料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二)项目基本资料原件: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或项目整体设计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合同)

(三)项目原始凭证:项目自开始建设以来发生的土地购置费用及缴费发票(支付凭证),自项目开始建设以来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凭据,项目工程进度单(监理台账),商品房销售台账。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

批发零售销售收入日记账(或出库单)、餐饮(客房)收入日记账做好台帐工作,按时进行登记,做到原始记录、台帐、报表相互衔接,总分类账和明细账相互衔接,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重点服务业:

统计基础建设,包括依法设置并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等,原始记录包括营业收入发票(凭证)、营业收入明细帐,总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等

工业:

统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企业统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统计知识和持有《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企业统计报表 的报送,统计资料的管理,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数据质量检查,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等。

(一)原始记录、会计凭证

企业上报的所有统计报表数据都要有对应的原始记录、会计凭证资料为依据,且上报数据与原始记录、会计凭证数据要相符。

1、原始记录与凭证要全面、完整。主要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类: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或行政审批资料;

(2)产品生产销售类记录:产品入库单、入库明细帐,产品出库单、出库明细帐,销售量、销售价格凭证,成本核算明细帐;(生产经营报表的填报依据)

3)能源类记录:电力缴费凭证,能源产品购进入库记录、领用记录;(能源报表依据)

4)财务类记录:销售发票、销售收入明细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总帐等;(财务状况报表依据)

5)劳动力、职工工资福利方面的记录;

6)其他与工业统计需要相关的记录。

(二)统计台帐的设置

1、台帐是所有企业都必须做的基础工作之一。各企业在每月5日、18日前先分别填写当月生产情况、财务状况台帐,再依据台帐上填的数据上网填报当月统计报表(台帐数据与上报统计报表数据应一致)

2、统计台账的登录要规范。统计台账按时登记,做到台账数据与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台帐要分类填写各种产品产量、销售量、本月不含税销售平均单价等。

(三)统计资料的管理

1、要建立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有关统计核算的一切原始记录、凭证、计算表、统计台账、企业内部和外部报表、统计分析资料等包括纸介质和磁介质应妥善保管。

2、统计资料由统计人员管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装订成册。统计凭证、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统计调查应分别立卷保管。统计人员变动时,对统计资料应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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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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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杭县统计局               20149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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