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委〔2018〕24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党组)、部、委、办、局(行、社、公司),各群团组织,省、市属驻杭单位:
《上杭县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杭县委
上杭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日
上杭县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我县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力打造“四个上杭”,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上杭。
二、2018年度主要目标
(一)保持优良环境质量
1.2018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比例不低于2017年水平,优良天数比例目标达99.7%以上(区域污染除外)。细颗粒物浓度等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10年平均浓度比2017年下降1%。
2.汀江流域(上杭段)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Ⅰ-Ⅱ类水质比例稳中有升,李家坪国控断面年度综合水质达Ⅱ类以上。水体中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分别比2017年下降1%。
3.县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
4.棉花滩水库(上杭段)水质达标率达60%以上。
5.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7%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二)自然生态全面修复
全县自然生态得到全面修复,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建设和保护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3.2%以上;湿地保有量4424公顷;森林蓄积总量达1728万立方米以上;自然保护区面积达20245公顷以上。完成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00亩,无证非法采矿取缔率达100%。全县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5万亩。
(三)城乡环境优美
1.城乡污水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各乡镇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以上。
2.扎实推进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打造1个市级特色小镇和7个省级现代农业型、生态保护型、文化传承型、环境整治型、休闲旅游型和民族特色型的美丽乡村。
(四)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
通过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我县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源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年底前完成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
三、抓好四大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一)打好绿水翻身仗
1.提升小流域水环境质量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针对流域和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实施“一河一策”,制定重点流域、区域突出水环境问题年度整治方案,下大力气抓源头、抓支流、抓小流域整治和水功能区保护,重点实施黄潭河流域、上都溪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确保“一江两河”流域水质稳定达标,城区及20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功能区Ⅲ类水标准,37个水质交接控制断面全年综合水质Ⅲ类以上达标率90%以上。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018年上杭县“一江两河”小流域和乡镇交接监测断面水质目标汇总表
单位:%
|
序 号 |
河流 |
责任 乡镇 |
交接断面 |
断面 性质 |
达Ⅲ类以上水质比例 |
达Ⅳ类以上水质比例 |
达Ⅴ类以上水质比例 |
目标 水质 |
|
1 |
汀 江 |
官庄乡 |
迴龙电站 |
背景 |
100 |
Ⅲ类 |
||
|
2 |
官庄乡 |
曾泗(官庄进入汀江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3 |
珊瑚乡 |
合水口(珊瑚进入汀江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4 |
珊瑚乡 |
栗子湖(珊瑚进入汀江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5 |
才溪镇 |
曾坑三级电站坝下(才溪进入汀江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6 |
湖洋镇 |
通桥村小桥 |
背景 |
100 |
Ⅲ类 |
|||
|
7 |
湖洋镇 |
寨背电站 |
背景 |
100 |
Ⅲ类 |
|||
|
8 |
湖洋镇 |
仙华电站库区(湖洋进入汀江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9 |
湖洋镇 |
天桥下(湖洋进入汀江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10 |
临城镇 |
上登四角亭 |
背景 |
100 |
Ⅲ类 |
|||
|
11 |
临城镇 |
上登寨上坝 |
背景 |
-- |
-- |
-- |
Ⅲ类 |
|
|
12 |
临城镇 |
龙翔大道新桥下(临城进入汀江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13 |
临城镇 |
九潭江坝上(临城进入中都)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14 |
临城镇 |
龙湾大桥(临城进庐丰) |
控制 |
Ⅱ类100% |
Ⅱ类 |
|||
|
15 |
泮境乡 |
章金村小桥(泮境进入庐丰)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16 |
庐丰乡 |
中心亭坝上(庐丰进入汀江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17 |
中都镇 |
军联村古桥(中都进入汀江干流) |
控制 |
75 |
100 |
Ⅲ类 |
||
|
18 |
中都镇 |
吉布电站(中都进入汀江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19 |
下都镇 |
新寨小溪(下都进入汀江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20 |
白砂镇 |
彩霞电站(白砂流入泮境)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21 |
黄潭河 |
蛟洋镇 |
坪埔铁路桥下(蛟洋进入古田)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22 |
古田镇 |
城头坪(古田进入新罗大池)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23 |
古田镇 |
麒麟寺后(古田进入黄潭河)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24 |
古田镇 |
城头坪西侧(古田进入新罗区)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25 |
溪口镇 |
石铭电站水渠(新罗大池进入溪口) |
背景 |
100 |
Ⅲ类 |
|||
|
26 |
溪口镇 |
大丰电站坝下(溪口进入太拔) |
控制 |
75 |
100 |
Ⅲ类 |
||
|
27 |
溪口镇 |
双溪铺(溪口进入茶地)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28 |
白砂镇 |
茶地翁基电站(白砂进入茶地)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29 |
茶地镇 |
黄竹墩下游(茶地流入太拔)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30 |
太拔镇 |
黄潭峡电站(太拔进入蓝溪)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31 |
庐丰乡 |
张角辉电站(庐丰进入蓝溪)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32 |
蓝溪镇 |
蓝溪与稔田交接处(蓝溪进入稔田)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33 |
稔田镇 |
枫山桥(稔田经梅电库区进入永定区)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34 |
稔田镇 |
九曲里(稔田进入永定)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35 |
旧县河 |
蛟洋镇 |
蛟洋森坑(蛟洋进入古田)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36 |
古田镇 |
清陵塔(古田进入连城县庙前)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37 |
才溪镇 |
陈坑村电站下(才溪进入南阳)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38 |
通贤镇 |
大东(通贤进入南阳)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39 |
南阳镇 |
池溪电站进水渠(南阳进入旧县河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40 |
旧县镇 |
坝上电站 |
背景 |
100 |
Ⅲ类 |
|||
|
41 |
白砂镇 |
碧砂村石牌子亭子下(白砂进入旧县)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42 |
旧县镇 |
梅溪村高速公路桥下(旧县河干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43 |
九龙江 |
步云乡 |
与江山交接处(进入新罗区) |
控制 |
100 |
Ⅲ类 |
||
|
44 |
步云乡 |
马头山水库(九龙江支流) |
控制 |
100 |
Ⅲ类 |
|||
2.巩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成效
严控生猪养殖总量,全县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75万头以内。完善生猪养殖污染长效管理办法,强化生猪养殖污染监管,防止生猪养殖反弹回潮。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片推进工作,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8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执法局、国网上杭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完成生猪存栏1500头以上养殖场在线监控设施安装
为确保生猪存栏1500头以上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流域水质达到福建、广东两省协议确定的改善目标,对全县可养区内生猪存栏1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完成安装在线监控设备36家,其中只安装高清视频设备5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高清视频设备31家。
存栏1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任务分解表
|
乡镇 |
设备安装任务 |
合计 |
|
|
只安装高清视频设备 |
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和高清视频设备 |
||
|
中都镇 |
0 |
1 |
1 |
|
溪口镇 |
0 |
2 |
2 |
|
通贤镇 |
1 |
0 |
1 |
|
太拔镇 |
0 |
2 |
2 |
|
稔田镇 |
1 |
3 |
4 |
|
泮境乡 |
1 |
3 |
4 |
|
南阳镇 |
0 |
2 |
2 |
|
庐丰乡 |
0 |
1 |
1 |
|
临城镇 |
0 |
5 |
5 |
|
蓝溪镇 |
0 |
1 |
1 |
|
旧县镇 |
0 |
2 |
2 |
|
蛟洋镇 |
1 |
5 |
6 |
|
古田镇 |
1 |
1 |
2 |
|
才溪镇 |
0 |
1 |
1 |
|
白砂镇 |
0 |
2 |
2 |
|
合计 |
5 |
31 |
36 |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农业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4.加快园区水污染整治
加快省级以下工业园区(蛟洋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确保园区内各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完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县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保园区废水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商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城区用水办,临城镇党委、政府,蛟洋镇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5.严格敏感区域管控
(1)配合完成《龙岩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送审工作。
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环保局
(2)实施横滩水源地整治工作,巩固库区水质,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完成万人以上千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科技局、财政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强紫金山、蛟洋工业区环境风险防控。加大紫金山矿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环境安全;加大蛟洋工业区环境风险防控,完成工业区公共环境应急池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紫金山矿区环境安全综合监察大队、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发改局、安监局、水利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铜业局、国网上杭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紫金铜业、瓮福紫金等有关企业
(4)强化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措施监管,确保做好建站15年以上和周围存在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加油站油罐防渗措施,并完成6家(其中国企1家)防渗改造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6.推进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12公里以上;完成59个村垃圾治理;新建、改造农村三格化粪池66017户;新建、改造乡村公厕15个(其中乡镇公厕8个,农村公厕7个)。分解至各乡镇的具体任务由县住建局另行下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二)打好蓝天巩固仗
1.改善城区及蛟洋工业区环境空气质量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比例不低于2017年水平,优良天数比例目标达99.7%以上。细颗粒物浓度等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10年平均浓度比2017年下降1%。蛟洋工业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临江镇党委、政府,临城镇党委、政府,蛟洋镇党委、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2.推进城区及蛟洋工业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
强化氮氧化物(NOX)治理,以脱硝设施运行和氮氧化物(NOX)达标排放情况为重点,加大对国控、省控、市控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问题,严打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推进重点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3.严格控制城市扬尘
强化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监管。控制县城道路扬尘污染,进一步推进渣土运输车辆的密闭措施,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增加城区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执法局、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打好净土保卫仗
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按照国家、省、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底前查明本行政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督促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并根据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科技局、财政局、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和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禁止竹山使用除草剂。支持有机肥厂建设,鼓励推广使用有机肥,鼓励使用可降解农膜。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烟草局、供销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处置
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分别达100%、96%;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7%,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由县经信科技局负责,督促紫金铜业有限公司完成铜冶炼资源综合利用及无害化处置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发改局、卫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4.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
通过开展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我县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源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于2018年底前完成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农业局、住建局、城区用水办、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打好青山修复仗
1.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以消灭水土流失为目标,综合治理历史遗留的重点水土流失区域,强化草灌乔治理技术运用与推广,以生态修复为主导,水系综合治理为主线,改善乡村生态环境为突破点,全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同时兼顾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治理与保护。全县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5万亩。
上杭县2018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
乡镇 |
合计 面积 |
其 中 |
||||||
|
水利 |
林业 |
国土 |
农业 |
住建 |
工业园区 |
交通 |
||
|
全县 |
60500 |
31500 |
27400 |
600 |
300 |
200 |
200 |
300 |
|
临江镇 |
||||||||
|
临城镇 |
1795 |
1495 |
200 |
100 |
||||
|
湖洋镇 |
447 |
347 |
100 |
|||||
|
中都镇 |
4154 |
3750 |
404 |
|||||
|
下都镇 |
53 |
53 |
||||||
|
庐丰乡 |
12493 |
12493 |
||||||
|
蓝溪镇 |
268 |
78 |
190 |
|||||
|
稔田镇 |
6524 |
3750 |
2574 |
200 |
||||
|
茶地镇 |
110 |
110 |
||||||
|
溪口镇 |
272 |
272 |
||||||
|
太拔镇 |
4233 |
3750 |
373 |
110 |
||||
|
泮境乡 |
206 |
206 |
||||||
|
白砂镇 |
170 |
170 |
||||||
|
蛟洋镇 |
4190 |
3750 |
340 |
100 |
||||
|
古田镇 |
896 |
896 |
||||||
|
步云乡 |
1313 |
1313 |
||||||
|
旧县镇 |
18 |
18 |
||||||
|
才溪镇 |
1066 |
466 |
600 |
|||||
|
通贤镇 |
297 |
297 |
||||||
|
南阳镇 |
17412 |
16500 |
912 |
|||||
|
官庄乡 |
1906 |
1906 |
||||||
|
珊瑚乡 |
323 |
323 |
||||||
|
溪口国有林场 |
573 |
573 |
||||||
|
古田国有林场 |
476 |
476 |
||||||
|
汀江国有林场 |
676 |
676 |
||||||
|
白砂国有林场 |
630 |
630 |
||||||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推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3.2%以上,湿地保有量达4424公顷,森林蓄积量达1728万立方米以上,自然保护区面积20245公顷以上。
2018年上杭县各乡镇林业指标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乡镇 |
森林覆盖率(%) |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
自然保护区(含保护小区) 面积(公顷) |
|
1 |
临江镇 |
— |
— |
— |
|
2 |
临城镇 |
58.7 |
87 |
259.67 |
|
3 |
湖洋镇 |
69.0 |
100 |
315.6 |
|
4 |
中都镇 |
72.3 |
31 |
377.4 |
|
5 |
下都镇 |
75.5 |
59 |
273.6 |
|
6 |
庐丰乡 |
68.3 |
155 |
126.33 |
|
7 |
蓝溪镇 |
65.3 |
169 |
85.47 |
|
8 |
稔田镇 |
73.1 |
55 |
425.93 |
|
9 |
溪口镇 |
78.7 |
157 |
345.87 |
|
10 |
太拔镇 |
69.4 |
42 |
532 |
|
11 |
茶地镇 |
77.7 |
69 |
264.13 |
|
12 |
泮境乡 |
77.1 |
46 |
158.2 |
|
13 |
白砂镇 |
77.0 |
67 |
1103.4 |
|
14 |
蛟洋镇 |
75.4 |
109 |
2674.47 |
|
15 |
古田镇 |
78.4 |
49 |
2189.47 |
|
16 |
步云乡 |
85.7 |
47 |
1585.93 |
|
17 |
旧县镇 |
75.3 |
148 |
443.53 |
|
18 |
才溪镇 |
73.7 |
152 |
— |
|
19 |
通贤镇 |
69.1 |
77 |
380.8 |
|
20 |
南阳镇 |
71.6 |
27 |
216.67 |
|
21 |
官庄乡 |
71.0 |
64 |
224.8 |
|
22 |
珊瑚乡 |
74.8 |
18 |
82.73 |
|
23 |
梅花山自然保护区 |
— |
— |
8179 |
|
合 计 |
73.2% |
1728 |
20245 |
|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严守生态红线区域划定成果,严格管控措施,合理规划、科学划分开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从严实施“黑名单”制度,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工作力度,严格督促采矿权人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的主体责任,2018年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00亩;加强对无证非法矿点的整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深入重点乡镇、重点矿区、重要河流进行实地督查检查和明察暗访,将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彻底关闭取缔无证非法采矿,确保关闭取缔率达100%。
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科技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紫金山金铜矿
4.推进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
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各有侧重打造1个市级特色小镇,打造7个省级美丽乡村(其中示范村1个)。鼓励各乡镇积极申报美丽乡村景观带、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景观提升、省级住宅小区示范、中国传统村落等项目,努力增加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投入。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旅游局、文体广新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支持发展环保服务产业
着力引进发展生态环保、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壮大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支持鼓励现有企业加强与科研院校、环保企业的合作,积极拓展固体废弃物处置设备等其他领域产品开发;积极培育绿色环保、节能低碳、循环生态型企业。
牵头单位:县经信科技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商务局、环保局
(二)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
1.加快发展生态农业
按要求做好以绿色生态农业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强化农业种养结合,发展草食畜牧业。积极发展园林花卉产业、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按照“农区变景区、产品变商品”的思路,支持“农家乐”“休闲农庄”“森林人家”“水乡渔村”等各类休闲农业示范创建,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客家民俗文化和绿色生态等闽西特色的休闲农业示范点。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林业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
围绕打响“清新福建、多彩上杭”品牌,有效整合红色、绿色、客家、民俗、金铜产业资源,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传统产业的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拓展产业空间,完善旅游产品体系。积极创建省级旅游特色村、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旅游软性服务,加快发展优质旅游。强化活动营销、事件营销、新媒体营销,构建旅游宣传平台,完善旅游宣传资料,提高上杭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2018年力争全县游客接待量突破7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55亿元。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加快发展生态健康养老业
充分发挥我县气候、生态等资源优势,打造“清新上杭·养生福地”名片,实施一批具有上杭特色的养老项目,开发建设一批生态养老特色小镇。推广金秋老年公寓经验做法,加快建设面向国内外老年群体的“候鸟式”旅居养老目的地。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步伐,加快发展“候鸟式”旅居养老、温泉健康养生养老、特色中草药养生养老等产业。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民政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加快发展生态体育健身产业
充分利用上杭的山水生态资源、人文历史资源,大力发展以运动体验、运动休闲度假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体育健身产业。重点依托汀江绿道沿线自然风光,举办环汀江绿道自行车骑行、健身跑运动;以古田红色旅游为特色,将首届红军运动会中跳木马、踢毽子、摔跤、打拳、翻杆子等比赛项目融入体育旅游产品中,增强体育旅游活动的体验性和参与度。
牵头单位:县文体广新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旅游局、汀江绿道办、古田建设发展集团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三)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产业
1.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工作
严格按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建、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以及5万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绿色建筑,到2020年末我县40%的新建城镇建筑达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有序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提倡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快公用基础设施节能改造进程,至2020年底,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0.5万平方米,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0.08万盏。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执法局、财政局、经信科技局、教育局、卫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资局、国网上杭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大力推广绿色建材
倡导节能减排理念,减少天然资源消耗,大力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节能型墙材,加速研制七排矩形孔煤矸石烧结多孔砖,推广铝合金模板、干混砂浆等绿色建材产品。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经信科技局、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创新体制机制,建立环境保护常态长效机制
(一)扎实推进环保垂管改革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7〕69号)以及《龙岩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理清环保部门职责,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好体制改革涉及的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待市级出台细化政策措施后,开展人员划转、转岗、安置工作;妥善处理资产债务,做好资产划转和交接。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编办、财政局、人社局
(二)切实落实环保网格化管理
健全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划分, 加强乡镇(街道)环境保护机构建设,设立专(兼)职村(居)环保网格员,完善辖区“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机制,加强和落实乡镇(街道)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落实经费投入,加大基层网格监管能力建设和投入,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基层网格员的移动端配备。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网格化环保监管运行管理制度>的通知》(龙政办〔2017〕102号),加强各级网格运行管理,依托信息化平台细化巡(调)查、查处、报告、沟通和反馈等工作流程,出台考核评价制度及奖惩措施,保障网格高效运转。建立健全网格内联动机制,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各级网格各职能部门按照环保“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受理信息平台上报的事件,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有效提高环保监管效能。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安监局、执法局、河长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清单制度等各领域改革,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调整事项,按照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及时跟进;对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常态化,动态更新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确保监管到位,并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县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指挥部要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保攻坚战役相关工作。2018年县财政预算安排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县环保局)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战役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项目前期推进、策划生成、建设实施等工作。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自觉履行生态环保攻坚战役相关职责,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分工,主动认领,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力量,指派专人专职具体负责生态环保攻坚统筹协调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强化企业排污主体责任、部门治污监管责任,发挥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职责,强化失廉追责,形成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三)强化监管督查
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持续开展“清水蓝天”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等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督查实施方案的工作完成情况、实际成效、存在问题的协调解决情况、相关部门的履职服务情况等。各配合部门每月28日前向各牵头部门报送任务进展情况,各牵头部门汇总后每月30日前及时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县环保局),定期通报攻坚战役开展情况。指挥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解决问题。
(四)严格奖惩激励
进一步强化任务和工作考评机制,对照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年终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并将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对推进战役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履职不到位的,影响工作推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以确保战役的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五)加大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在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充分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简报、网站、微信平台、短信平台、宣传栏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监督的作用,树立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曝光污染行为,推动问题解决。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倡导生态文明新理念,切实增强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绿色环保意识,展示我县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成就。
附件:上杭县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项目表
抄送:市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役指挥部办公室,县人大、政协,
县纪委,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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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印发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