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进一步推进 “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12-03 16:00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红土基础警务”战略,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打牢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基,创新社会治理,推动上杭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上新台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经县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进“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工作。为落实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推进“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机制,切实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机制,实现“千警进千村”,最大限度下沉警力,推动警务工作重心下移,把“打防管控服”基础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村(居)。提高村(居)见警率和管事率,不断提升公安机关驾驭农村和社区社会治安大局的能力,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持续有效推进,县局成立“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徐卫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室、所、大队、指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大队长王常胜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工作开展情况、信息上报、简报编发、典型培塑、总结评估等工作材料的收集。

  四、工作措施

  对全县治安状况相对复杂的村(居),由县局派出一名机关民警挂村,有条件的地方安排党员民警兼任村(居)党支部副书记或非党员民警兼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由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发文任命。通过挂村民警定期到村(居)开展工作,与派出所包村民警共同了解社情民意,掌握治安动态,协助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指导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在巩固现有辅警的基础上,实现每个行政村(居)配备一名警务助理,并在挂村、包村民警的指导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一)人员选聘

  1.挂村民警选任调配

  按警务工作要求,每个村(居)配齐一名派出所民警包村,治安状况相对复杂的村(居)增配一名机关民警挂村。根据民警工作、生活实际情况,由县局政工室统一调配,治安大队根据村(居)治安复杂状况等进行选派,确保全县治安状况相对复杂的村(居)都有一名机关民警挂村。同时,县局治安大队负责对挂村民警进行工作指导。

  2.警务助理选拔聘任

  (1)配备要求。全县每个行政村招聘配备警务助理一名,协助派出所包村、机关挂村民警开展基层基础及服务群众等辅助性工作。

  (2)人选要求。警务助理首先选聘本村年龄在60岁以下的治保主任或综治协管员兼任。若治保主任、综治协管员无法正常履职警务助理工作的,再考虑从其他村干部、退伍军人、巡防队员等条件较好的人员中选聘。

  (3)推选程序。先由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担任警务助理的人员自我推荐,向村(居)两委提交个人自荐材料;村(居)两委根据个人自荐情况,向当地派出所提名候选人;派出所、乡镇联合考察村两委提名的候选人,根据考察结果提出预备人选;最后由县公安局根据联合考察结果,审核确定警务助理人选。

  (二)工作机制

  1.日常管理机制

  (1)挂村民警:各警种各部门下派的挂村民警组织、人事关系、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留在原部门。挂村民警在做好原部门的本职工作外,应科学合理安排时间进村工作,原则上每月进村不少于一天并撰写工作日志。挂村民警工作成效突出的可作为全局评先评优或干部提拔推荐的重点对象。

  (2)警务助理:对警务助理实行双重管理,以派出所管理为主,各乡镇管理为辅。派出所负责辖区警务助理教育培训、督导检查、绩效考核。所长是本辖区警务助理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民警负责警务助理的日常管理使用。

  2.协调联动机制

  (1)包村民警与挂村民警:派出所包村民警原有工作职责任务不变,对村(居)社会治安承担主体责任。包村民警应加强包片各村社会治安状况的收集,并及时通报给挂村民警,增强挂村民警进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挂村民警每次进村工作应与包村民警互通情况,相互衔接,共同解决村(居)突出治安问题。

  (2)包村民警与警务助理:包村民警将通过组建微信群、每周碰头见面、每月工作例会等方式,加强与警务助理的日常对接、联络和沟通。根据辖区派出所发案实际,在包村民警的带领下在案件高发时段、区域适时组织巡逻防范活动,提升有效防范、精准打击的水平。

  3.工作保障机制

  (1)挂村民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落实挂村活动的各项保障,解决挂村民警的后顾之忧。加强对挂村民警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挂村民警基层基础工作能力和服务群众工作能力。落实“五个一”的工作配备,即一本工作日志、一份工作指南、一盒警民联系卡、一块挂村联系牌、一套公安宣传册。

  (2)警务助理:警务助理长时间在村(居)委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工作时间长、任务重,基层派出所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将警务助理工资福利、绩效奖励、警用装备、业务技能培训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作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经费。警务助理的办公场所可设在村(居)委会、农村警务室或警务站,并在办公地点悬挂好警务助理公示牌,配发工作笔记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4.警务助理考核机制

  一是“一月一考”明确目标。根据警务助理工作任务和工作特点,制定精准化考核细则,派出所每月对警务助理进行一次考核,每季度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讲评,年终进行总评。二是“一事一奖”即时奖励。警务助理在信访维稳、抢险救灾、服务群众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提供破案线索、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按照贡献大小、难易程度等,及时通报表彰,并兑现相应奖励。三是“一年一评”树立标杆。县局“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办公室负责每年对警务助理组织一次综合评比,评选出“十佳警务助理”,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树立工作标杆,传递正能量,激发警务助理职业认同感,不断增强队伍活力。

  5.警务助理退出机制

  把严进口,畅通出口,警务助理和村(居)干部同步换届,任期届满经考察合格者可继续聘用。同时,建立有效的警务助理退出机制,县局、派出所、包村民警通过明察暗访、责任倒查、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强化警务助理履职情况监督,对年内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及时清退;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应及时改聘。

  (三)工作模式

  1.工作时间

  (1)挂村民警:根据所挂村(居)的社会治安实际情况,与包村民警共同合作,合理安排进村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进村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天。

  (2)警务助理:警务助理原则上应常驻村(居)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2.工作内容

  (1)挂村民警: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与派出所包村民警一起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指导、配合村(居)开展重点人员稳控、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情报收集以及涉麻制毒、电信诈骗、农村赌博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2)警务助理:担好“八大责”,即掌握社情民意、采集基础信息、化解矛盾纠纷、协管实有人口、协控治安要素、组织群防群治、举报违法线索、服务人民群众等工作职责。当好“八大员”,即治安防范组织员、情报信息收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政策宣传员、交通安全协管员、消防监督协查员、警务下沉联络员、便民便利服务员。

  3.工作方法

  (1)挂村民警:主要采取“六问”,即问热点问题、问治安状况、问矛盾纠纷、问重点人群、问生产生活、问意见建议。具体做到“十清”,即村(居)工作人员清、重点人员轨迹清、矛盾纠纷调处清、社会知名人士清、重点关注人员清、村(居)网格布局清、村(居)出租房屋清、外来流动人口清、特种行业场所清、安保重点单位清;“五明确”,即向群众汇报工作明确、到村(居)工作时间明确、联乡挂村保稳定明确、村(居)警务工作职责明确、社区警务工作目标明确;“三浮出”,即矛盾纠纷机制浮出、重点人员轨迹浮出、辖区案件线索浮出。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由公安派出所牵头组织解决,超出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协调解决。

  (2)警务助理:在包村、挂村民警的领导、指导下,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对警务助理职责范围内的,由警务助理自行组织解决,超出警务助理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共商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行“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机制是贯彻落实全县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创新举措,是当前全县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是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将推行“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机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组织,要勇于创新工作,落实措施和责任,确保工作有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警力不足的单位可实行“一警多村”,可增加警务助理的配置,全面掌握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每个行政村要落实一名警务助理的配备。

  (二)加强宣传发动。推行“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机制工作是加强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涉及村(居)千家万户,事关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公关科要深入一线宣传报道挂村民警、警务助理工作情况,注意发现典型,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机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横幅、展板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开展“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机制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三)坚持统筹推进。在推进落实“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工作中,各单位要将该活动与全县挂钩扶贫攻坚会战和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相结合,做到科学安排、试点推进、以点带面、全面覆盖,发挥警务资源最大效用。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派出所每月5日前要及时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一村一警一警务助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工作中注意挖掘典型,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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