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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
我县申请廉租住房需符合什么条件?
时间:2024-11-14 16:17
廉租住房配租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为户主,且户籍在我县县城中心区(含临江镇辖区的7个社区居委会,临城镇辖区的城东、城西、城南、城北、金山5个社区居委会)并满1周年; (2)申请家庭为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是指自申请之日前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4倍以内,如(400*4=1600)元; (3)县近城区范围内无房户或现有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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