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申即享”事项清单(2025版) | ||||||||
| 序号 | 惠企事项 | 政策内容 | 享受主体 | 政策依据 | 政策级别 | 政策类别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1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 |
(一)军事设施(含武警部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含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单建式人防工程、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以及经县政府确认或批准的由社会各界捐建的学校、图书馆、孤儿院、养老院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免征。 (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闽政办[2009]161号)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武警部队、社会公益建设单位、中小学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4]房116号)、《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2010]5号) |
省级 | 城市发展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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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