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近期,发现个别群众未取得采矿许可、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临城镇龙翔大道沿线及周边区域开采页岩矿(俗称狗肝土)。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已构成非法采矿。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再出现上述非法采矿行为,我局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查封、扣押、没收挖掘机、装载机、货运车辆等直接用于非法开采的机具设备,并对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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