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城区住宅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城区住宅小区公共充电设施运营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6〕62号)等文件精神,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起草了《上杭县城区住宅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依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1.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9日。
2.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于2025年12月29日前反馈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邮寄地址:上杭县紫金路39号(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邮编:364200
电子邮箱:shwygl@163.com,联系电话:0597- 3821722
3.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整理吸纳,请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15日


闽公网安备 35082302000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