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3509-0100-2026-00003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文 号 杭城〔2026〕24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6-06-26
标 题: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领域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领域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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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各股室、大队、下属单位:

现将《上杭县城市管理领域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到人,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26628日和1220日前将半年度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局安办。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626

上杭县城市管理领域2026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6年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住建厅、龙岩市城市管理局和县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收官任务,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十五五良好开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全链条责任体系

(一)强化政治引领。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研判本领域风险态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部署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全防范工作。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监管及服务外包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主动排查报告身边隐患。对隐患排查零报告、履职不到位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将平台数据纳入信用评价。

(三)完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局安办加强统筹协调,各责任部门按分工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攻坚治本收官,巩固三年行动成效

(一)全面完成收官任务。对照《上杭县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杭城〔202417号),逐项梳理十大行动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圆满收官。

(二)健全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三年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清单,实现闭环管理。

(三)提升人员素质。督促指导环卫、市政、物业等领域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

三、推进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

(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燃气管道保护,重点整治未经审批或违规开挖城市道路涉及燃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加快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停放充电管理,依法劝阻制止私拆电池上楼充电等行为,做好宣传提示、报告等职责。

(三)深化建筑保温材料安全整治。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建筑产权人做好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排查,按合同约定对住宅公共区域保温材料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

(四)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作业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作业审批、合同报备等制度;分门别类配齐通风、检测、防护、救援等设备用品;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含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培训;严禁无监护措施、未佩戴防护用品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五)配合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依职责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相关场所动火作业安全巡查,发现违规动火及时制止并报告;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作业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台账建立、作业审批等制度;

四、强化市政设施安全风险防控

(一)加强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修复破损、下沉、坑洞路面;重点排查道路塌陷隐患,分析成因、采取治理措施,加强日常监测预警。

(二)加强城市桥梁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关注使用年限长、荷载标准低、交通流量大的桥梁;严格落实检测周期,应检尽检;推动不合格桥梁加固整治;及时完善更新一桥一档数据。

(三)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督促权属单位落实《2026年全市窨井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完成电子赋码建档,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消除缺失、破损、松动、防坠设施缺失、异响、严重下沉等隐患,实现闭环清零。

(四)加强城市照明设施安全巡查。重点排查路灯变电箱、变压器、调控开关、线路及易积水道路路灯隐患;加强高空作业、施工维护等安全监管。

(五)加强道路开挖项目监管。加强已审批项目日常巡查,检查围挡、标示牌、材料堆放及文明施工情况;依法依规查处未经审批或超时超面积开挖行为,重点整治涉及燃气管道安全问题。

(六)规范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作业人员须规范穿戴防护装备,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组织全过程管理,严防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

五、强化公园绿地广场安全风险防控

(一)加强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督促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防冲撞隔离设施,加强出入口及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加强山体公园地质灾害防范。密切关注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重点防范边坡滑坡、塌方、树木倒伏等风险;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排查,采取加固设施、修剪危险树枝、设置警示标识等措施,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

(三)加强行道树及古树名木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置断枝、倒伏风险树木;督促养护企业科学修剪,加强病害树木治理或更换;指导物业小区做好乔灌木修剪和病虫害防治。

(四)加强游乐设施设备监管。对大中型游乐设施、体育健身器材等开展定期安全检查,严禁超负荷、带病运行;老旧设备及时维修更换,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强化日常维护保养。

(五)规范养护施工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岗前培训,规范穿戴防护装备,落实防护措施,严格按技术规程作业,严防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交通意外等事故。

(六)优化游览秩序与人流管控。在重要出入口、室内展园、窄路等易聚集区域合理调配安保人员;监测游客量与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预警并疏导;紧盯网红打卡点、热门活动场地,强化人流动态监测和现场管控,严防拥挤踩踏。

六、强化环卫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一)道路保洁作业安全。督促外包企业加强环卫工人安全培训,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演练。

(二)垃圾转运站、公厕运行安全。督促加强设施设备巡查检修,定期开展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在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周边悬挂安全警示标识,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演练。

(三)垃圾运输交通安全。督促开展安全驾驶培训和宣传,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定期开展酒精测试,杜绝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应急演练。

(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督促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和清单,实现闭环整改;定期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备安全知识、岗位操作要点、风险因素和控制措施;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编制应急预案,组建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演练;加强垃圾卸料安全管控,规范作业流程,定期开展专项排查。

七、强化物业小区安全风险防控

(一)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管理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物业服务中心督导检查物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应不少于本辖区住宅小区总数的50%

(二)完成物业小区问题区域安全标识标准化设置,及时对风险区域同步设置围蔽防护。

(三)配合做好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督导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加大对占用公共通道、消防通道行为的劝阻制止力度,经常性清理堵塞物品。

(四)对城市规划区物业小区消防栓无水问题开展专项摸排整治,将相关问题移送消防部门或函告属地政府督促整改。

(五)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及时落实发现、劝阻、制止、报告等职责。

八、强化市场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一)冻库使用安全。督促排查市场内使用氟利昂冻库的经营户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

(二)基础设施安全。督促排查城区各市场消防、水电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市场周边秩序与消防通道安全。督促排查市场周边占道经营、阻碍通行、占用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

(四)燃气安全整治。推进市场燃气安全整治,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开展市场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燃气过滤阀有无松动、燃气报警器是否正常使用、燃气镀锌管是否腐蚀生锈、燃气胶管有无变形或软管穿越墙体等风险隐患开展排查;引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九、强化户外广告安全风险防控

(一)认真落实上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扎实推进城区全域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排查。

(二)督促各广告业主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依法进行全面检测,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水平。

(三)继续联合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违章搭建等突出隐患。

十、强化建筑垃圾安全风险防控

(一)加强运输安全治理。每季度牵头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常态化开展消纳点及中转堆放点安全排查。

(三)督促已封场消纳场业主加强日常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十一)强化规划建设与交通沿线安全整治

1.强化违法建设查处。依职责查处擅自加层、改扩建、开挖地下空间、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等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装修行为巡查力度,特别是破坏承重结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报告,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新交付小区每季度组织一次物业企业落实劝阻、制止和报告书面登记情况检查。一大队负责对物业服务中心移交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加强交通沿线安全整治。 对辖区内铁路、高速公路沿线保护区范围外可能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开展排查整治。发现违法建设的,依法立案查处。

十二、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

(一)深化城市管理领域建筑保温材料、畅通生命通道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等专项整治。

(二)加强公园广场、环卫设施等城市管理管养职责范围内各类场所火源管控,严禁违规用火、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定期维护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十三、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一)强化数字化监管。依托省住建系统闽政通安全工作平台,督促具有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的人员,运用平台每月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主动提高排查发现问题率和单次排查发现隐患数量,实现隐患实时上报、动态跟踪、闭环销号。

(二)深化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常态化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三)提升应急能力。督促各外包服务企业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编制应急预案,组建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演练,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反应能力。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综合股        20266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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