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城市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建设贯穿城市管理全过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普法惠民各项工作,为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引领,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1.坚持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形成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会议4次,重点研究物业服务问题整治、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整治、建筑垃圾专项治理、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普法宣传教育、重大执法事项审核等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各类法律法规11次,开展专题研讨2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决策能力显著提升。
2.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指定政策法规股为法治工作机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7名,法制审核专业人员队伍力量得到增强。2025年投入法治建设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所装修、执法装备更新、普法宣传、业务培训等方面。开展法治培训及业务练兵8场次,覆盖执法人员及协管员420人次,其中专题培训5次、岗位练兵1次、案例研讨2次,执法队伍专业素养明显提升。
(二)强化法治保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等,都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后实施。聘请上海市捷华(龙岩)律师事务所张继荣同志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为本单位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诉讼等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和合法性审查,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决策合法合规,有效降低行政管理风险。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5次,集体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31项。
2.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片区乡镇综合执法队协同配合相关制度。整合新划入的自然资源、林业、水利领域的相关执法职责和人员力量,依法行使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实施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推动各领域行政执法有序开展。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主体责任,健全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加强对合法性、可行性的审查,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及时按上级要求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我局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4.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根据执法体制改革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依法明确我局权责事项50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事项429项、行政强制事项19项、行政征收事项5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7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奖励事项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8项、其他权责事项18项。
(三)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双公示”事项目录清单和“四张清单”,及时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执法事项目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建立并完善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01台,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2.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动运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案件,全年通过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6件、行政检查246件,案件办结率95.8%。二是进一步完善集体讨论制度,调整制定了《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办法》,全年召开案审会16次,审理行政案件62宗,通过案件审理制度有效发现文书制作不规范、违法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5个,案件办理存在问题得到及时改正。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告知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与“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工作机制,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从“刚性管控”向“刚柔并济”转变。
3.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一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严把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关。2025年法制审核行政案件66件。二是加强行政案件的卷宗评查。组织法制审核人员、相关执法人员对执法卷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程序履行等内容,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2025年开展2次案件评查,共评查卷宗52件,优秀案卷占比32%,合格案卷占比68%,发现文书制作不标准等问题11个,已全部整改,整改率100%。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培训考核。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审核资格申报条件,强化证件动态管理,加强岗位能力培训。2025年组织新入编及未持证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7人,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102人。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及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等途径公开城市管理领域相关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是积极配合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23件,满意率100%。
(四)履行应诉职责,高效应对行政复议诉讼
认真对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加强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分析研判,把握答辩时限,及时向复议机关和审判机关提交答辩材料。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全年本单位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复议维持率100%,诉讼败诉率为0。
(五)深化法治宣教,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与基层治理
1.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组织编制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结合起来,采取专题宣传、入户宣传、媒体宣传、“以案释法”等方式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合法经营。全年结合普法专题、党员进社区、“蒲公英”志愿服务等活动,围绕“12·4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2万余份。
2.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构建源头预防、分层分类、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处置体系,及时化解市容秩序、环境卫生、违建治理、油烟噪声等城市管理领域突出矛盾。一是通过网格化巡查、风险隐患排查、普法宣传引导等方式,提前预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矛盾纠纷从“事后化解”向“事前预防”转变。二是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开展调解处置工作,确保矛盾化解过程合法、结果公正,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坚持协同联动,多元化解。主动协调司法、信访、社区及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矛盾化解合力。全年通过12345平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621件,按时办结答复率100%;依法处理办结信访事项18件。
(六)推进服务型执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根据上级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推进“水电气联合报装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城市”等重点任务落地实施。认真梳理申报表单,对申请材料全面审查梳理,配合开展数据共享,实现“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数据共享。二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制定并报备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和上限等要素,切实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三是坚持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发挥“主动服务+规范管理+执法保障”管理模式效能,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运用教育、劝导、提醒等非强制方式依法处理城市管理问题。严格执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清单,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七)深化行业治理,为城市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1.市容管理有力有序。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错时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推动市容市貌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管理。今年以来,共开展流动摊点专项整治行动390余次,规范店外占道经营14840余起,规范流动摊点17840余个,暂扣占道经营工具、物品245件,处理沿街晾晒552起,清理广告条幅布幔72条,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45处,清理非法小广告15365处。
2.违建治理现违现拆。组建城区重点项目巡查治违专班,加密巡查频次,强化管控拆违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全年共开展无人机政务巡检20余次,巡飞180余次,排查疑似违建案件120宗,其中排除违建80宗、合法新建40宗;人工“日巡+夜查”8000余人次,成功制止新增违建46起,拆除面积2313㎡;立案查处非法占用土地案件6宗,累计罚款48.32万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2569平方米。
3.油烟污染整治有效。建立健全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督促餐饮单位安装并正常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全年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开展油烟污染扰民问题整治专项行动80余次,抽查城区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312家,督促14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服务业油烟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4.渣土运输监管有力。对城区在建工地、主要运输路线实行全天候监控,要求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渣土车实现密闭运输、净车出场。全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8次,劝导“滴洒漏”、未遮盖、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98起,责令现场整改78起,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29人次,作出行政处罚38件,罚款3.9万元,城区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抑制;开展城区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排查整治行动,累计排查重点区域116处,发现28处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已整治28处、共清理建筑垃圾约12320吨。
5.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完成省厅下发新建25座垃圾分类屋任务,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达302处,全域69个住宅小区纳入垃圾分类范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100%。全年开展垃圾分类专项督查84次,执法检查62次,检查垃圾分类商户300余家;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约5983吨,处置大件(园林)垃圾约1521吨,破拆分拣可回收物约1124吨,可回收物利用率达74%。
6.强化农贸市场管理。积极创建福建省“星级文明集市”,创新市场积分制管理机制。在城东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一证通”试点,全面应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实施新发地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市场内部设施及周边环境得到全面升级改造;在水果批发市场、东门市场设立农残检测室,完成快速检测6167批次,保障市场农产品质量;联合县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开展16次食品安全、计量秩序、打击食品添加剂等执法检查,营造诚信守法市场环境。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发挥领学带头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深刻领悟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吃透基本精神、明确工作要求,掌握工作机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筑牢法治根基。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会议4次,重点研究物业服务问题整治、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整治、建筑垃圾专项治理、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普法宣传教育、重大执法事项审核等议题;全年听取法治工作汇报4次,牵头解决违规搭建管控、市容环境治理、基层行政执法不规范整治、殡葬设施违法占地专项整治等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亲自部署重大执法专项行动3次,亲自过问复杂疑难案件12件,亲自协调跨部门执法联动事项8项,亲自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占道经营、油烟污染等重点事件15件,亲自协调自然资源、林业、民政、乡镇政府等部门依法妥善解决255宗殡葬设施违法占地处置问题。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改进提高。
1.执法依据碎片化,权责边界模糊。目前,我局执法权涵盖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多个领域,执法依据分散于数十部法律、法规、规章之中,部分条款存在交叉重叠或衔接不畅的问题。同时,在与住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执法中,权责划分缺乏清晰的制度规范,影响执法效率。
2.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参差不齐,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执法队伍人员构成复杂,部分基层执法人员未接受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和常态化法治培训,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理解不深、适用不准,尤其在应对新业态、新问题时,缺乏精准执法的能力。
3.法治宣传实效性不强,公众法治认同度不高。法治宣传多以标语、传单、公告等传统形式为主,内容脱离群众生活实际,针对性和吸引力不足。宣传对象聚焦于“管理相对人”,忽视对社会公众的普适性普法,导致公众对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流程认知不清,部分群众对执法行为存在误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增加了执法难度。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任务和分工,立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坚持执法为民、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原则,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队伍素养、完善监督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为营造法治化、规范化的城市管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到2026年底,行政执法案件办结率保持98%以上,执法案卷优秀率提升至40%,普法宣传覆盖率达98%以上,群众对城市管理领域执法满意度达96%以上。
(二)重点工作安排
1.推进常态化业务培训。持续推进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学习的多元化,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授课与实战演练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
2.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办案流程和自由裁量标准,实现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的“三统一”,规范基层执法办案,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持续深化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系统应用,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提高日常督察、案卷评查、专项检查、监督评议效能,切实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普法方式,加大普法依法治理的广度和深度。针对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大众等不同群体,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计划和方案,增强普法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9日
上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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