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3509-0100-2025-00006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文 号 杭城〔2025〕18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27
标 题: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5年普通高考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 有效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5年普通高考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2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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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直属大队、下属单位:

现将《2025年普通高考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

2025527

 

 

 

上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普通高考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杭县2025年普通高考安全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高考期间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营造一个良好、平安、和谐的考试环境,努力实现平安高考、健康高考、温馨高考的工作目标,确保我县2025年普通高考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高考期间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城区市容环境管理。重点对考点、考生住宿点周边夜市、公园及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确保城区市容洁净美观、无噪音扰民、无占道经营、无流动摊点,为考生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考试环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256769日(高考)

(二)考试地点:上杭一中、上杭二中

(三)农村考生入住城区住宿点时间:6469

(四)考生食宿地点:上航大酒店、光源国际酒店、金叶大酒店

    三、工作任务

(一)扬尘、噪音污染整治

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对城区渣土运输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严格管控,停止64日至9日城区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许可,暂停一切占用公共区域大型活动的审批;加强城区各考点周边考生住宿点周边的市容环境整治力度,严禁建筑施工噪音污染、施工扬尘等行为发生;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沿街商家促销、广场舞等噪音管控,制止道路移动车载广告、喇叭叫卖行为。行政审批股高考期间停止城区各类占道经营、促销活动的审批。市容环境股61日至5日)配合公安局通知城区各公园广场跳舞点高考期间停止广场舞活动加强对各排档、夜市区域的管理,特别要求考生休息点(上航大酒店光源国际酒店、金叶大酒店)周边夜间饮食店禁止店外喝酒猜拳、高声喧哗,严格控制夜市摊点经营时限。

(二)道路安全管控

市政园林管理股加强市政护栏、井盖、道路、桥梁的检查维护,确保市政设施安全,暂停道路挖掘的审批;负责城区路灯正常运行管控。市容环境从严查处一中、二中考点周边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的行为,杜绝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行为对考生考试造成滋扰,保持考点附近道路畅通;严查道路施工现象,高考期间考点周边禁止道路施工作业行为。

(三)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环境卫生所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及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的精细化作业,重点加大对考场、酒店周边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四害孳生地,切实做到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区域及考场、酒店周边窗明几净,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四)食品安全保障

市政设施中心大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加强肉摊、熟食摊()的监管,对猪肉摊的两证查验核实要求熟食摊()经营户规范食品销售操作规程,完善设施,做好防尘防蝇工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验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好市场食品安全、稳定物价等工作,对(店)进行检查是否存在过期产品,产品有无明码标价

(五)广场舞整治

市容环境股、园林所加强监管城区公园广场跳舞点,61日至5配合公安局通知城区各公园广场跳舞点高考期间停止广场舞活动,直到9日下午高考结束。

(六)后勤保障

综合股做好高考安全总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督查考生食宿点、考点周边定点定岗开展情况及市容环境卫生;为考点准备免费矿泉水、铅笔、橡皮擦考试必需品等工作;人事与宣传教育股做好普通高考安全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志愿者做好各考点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高考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网格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城区市政、市容、环卫、市场等方面综合管理,确保重要路段的畅通、安全。

(二)加强巡查管理。在考点、考生食宿点等重要路段、重要时间、重要路口安排人员值班值守,保障城市安全、有序。成立应急巡查组,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高考秩序畅通。充分发挥错时执法管理机制,对重区域进行全天候巡查监管,及时查纠交通拥挤、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倒垃圾以及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及时受理投诉。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对市民通过电话热线、12345平台、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受理、妥善处理、认真答复,确保群众满意。

(四)服从指挥安排。工作期间,执法人员严格遵从上级工作部署及安排,严格落实,对工作不落实或者不听从指挥,造成不良影响或事故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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