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07-24 09:19

  2017年度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关于批复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2017年度乡镇和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库区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对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库区)移民安置的有关规定。

  2、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对库区移民安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协调、指导有关乡镇按计划目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制定有效的帮扶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3、贯彻执行县级报帐制,管好、用好各项库区资金。

  4、负责对全县大中型水电站库区移民搬迁安置期间的生产、生活安置和专业项目改建、复建,以及库区防护等工作的组织、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协调、管理和综合,定期向县政府和市移民开发局汇报库区工作情况。

      5,负责指导、落实库区后期扶持的开发性生产,协调库区乡镇、村安排好移民的生产出路;按分工权限负责库区项目的计划审批,并做好计划项目的实施落实、初验工作。

      6、认真做好全县库区移民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库区移民安置地政府和其它部门调解移民安置纠纷;组织移民干部进行库区移民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库区移民工作经验,开展库区咨询和调解工作。

  7、完成县政府和市移民开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包括6个机关行政股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

财政核拨

27

22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主要任务是:我局采取凝心聚力抓大事,攻坚克难抓重点,科学策划抓项目,严格管理抓规范,标本兼治促发展的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资金、项目、干部三个安全。2017年全县累积争取移民资金4265.94万元,实施移民项目40个,其中生产开发项目7个1822.38万元,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9个885万元,社会事业项目14个资金423万元,涉及店面资产购置、生产道路硬化、村庄环境美化绿化亮化、文化室、停车场、LED显示屏建设等方面。

 (一)美家园,促增收

  1、优化升级,建设美丽库区

  2、创新形式,助推小康库区 

  一是着力推进金融帮扶促增收。

  二是着力推进技能帮扶促增收。

  三是着力推进产业帮扶促增收。

 (二)齐发力,抓脱贫

  1、精准施策,规划带动。

  2、倾斜资金,政策带动。

  3、政府兜底,机制带动。

  4、结对帮扶,干部带动。

 (三)抓信访,保和谐

  1.多措并举开创信访新局面。

  一是加强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二是加强信访规范化建设。

  三是加强重点节点防控。

  2、持之以恒处理棉电库区遗留问题

  3、有条不紊处理球楼山安置点地质灾害事件。

 (四)抓作风,建队伍

  1、党的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

  二是丰富形式。

  三是健全落实党内各项制度。。

  2、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机关工作制度建设。

  二是完善项目资金监管体系。

  3、队伍建设。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4241.84万元,本年收入4800.02万元,本年支出2618.7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23.14万元。

  (一)2017年收入4800.0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956.77万元,下降16.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773.4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4393.94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26.6万元。

  (二)2017年支出2618.7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6362.75万元,下降70.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79.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3.78万元,公用支出55.7万元。

  2.项目支出2239.2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9.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51万元,增长6.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项级科目)379.4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3.51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支。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22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399.29万元,下降74.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82201移民补助(项级科目)1651.0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098.54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减少

  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级科目)231.8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4419.25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2082301移民补助(项级科目)1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81.5%,主要原因是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213660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级科目)328.2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33.5万元,增长246.3%,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库区基金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万元,同比下降83.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移民局将闽F31538、闽F30070两部汽车于2017年7月31日委托县机关事务中心进行拍卖,由于县财政局未发文通知拍卖金额已缴入县金库,要求单位进行资产核销处理,所以年末账面公务用车保有量2。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主要是:2017年全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2.1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移民管理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及移民管理部门横向业务联系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9批次、接待总人数296人。与上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73%,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2%,主要是:办公经费开支增加

  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移民局将闽F31538、闽F30070两部汽车于2017年7月31日委托县机关事务中心进行拍卖,由于县财政局未发文通知拍卖金额已缴入县金库,要求单位进行资产核销处理,所以年末账面资产车辆2;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6〕5号)要求,2017年县财政未安排我单位项目资金,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编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下载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