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1-19 15:59

2018年部门预算经2017年12月27日上杭县第十七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共上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上杭县库区移民开发局主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杭〔201728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府和法律、法规。

  2.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对库区移民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指导督促有关乡镇按计划目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贯彻执行县级报管好、用好各项移民资金。

  4.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库区乡镇完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增加移民收入;负责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和年度计划的编报,并督促库区乡镇按计划组织实施;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的登记管理

   5.认真做好全县库区移民来信来访工作,协助库区乡镇政府和其它部门调解移民纠纷;开展库区咨询工作。

  6.检查、监督库区安置点的安全防护工作,协同抓好库区防汛工作。

  7.开展移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8.完成县政府和省、市移民开发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包括6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上杭县水电站

库区移民开发局

财政核拨

27

2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大中型水库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县库区移民的生产扶持,实施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对后扶项目进行编制和实施管理。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美丽库区幸福家园”文化品牌。在现有基础上,开拓思路,突破提升,将现有的10个美丽库区移民环境综合整治村分类细化,将庐丰德里、渡上安置点作为典型示范村进一步提升完善,打造移民文化品牌;将南阳下车村、稔田长滩村作为重点建设村实行挂钩督办制,争取早日验收完工;将稔田丰朗村、楼岗村作为巩固提升村加强管护,促其长效、宜居。

  2.继续完善库区基础设施,改善库区生产生活条件。在人居环境改善方面,立足我县库区生态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着力建设一批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融合的库区移民特色小镇;在库区生产开发方面,继续因地制宜谋划固定资产购建等资产型项目,提高资产租赁受益,增加移民收入;在库区公共服务方面,针对移民群众的生活实际需要,推进移民村文化卫生设施建设、平安库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库区社会事业建设,扩大库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

  3.继续发挥移民资金效益,支持移民乡镇小城镇化建设配合各移民乡镇政府做好小城镇建设,促我县移民乡镇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家园。

  4.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突出重点精准扶持。一是脱贫不脱钩,继续开展个人结对帮扶和德康村挂钩帮扶工作,确保尽早脱贫不返贫;二是持续做好库区移民贫困户的帮扶工作,将省移民脱贫政策与地方脱贫措施相结合,为贫困移民选准选好脱贫项目,促进增收,尽快脱贫。

  5.继续积极协调有关各方,推进棉花滩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紧密跟踪,积极协调,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力争尽快解决棉花滩库区遗留问题。

  6.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移民工作实际为加快打造“四个上杭”、实现“四个率先”作一份贡献。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80.37万元,比上年增加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补贴2018年列入年初预算,而2017年未列入年初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0.3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0.37万元,比上年增加6.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5.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6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0.37万元,比上年增加6.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补贴2018年列入年初预算,而2017年未列入年初预算。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行政运行(人员支出215.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2010301行政运行(公用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补贴、平安库区创建工作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现有安排,没有出国任务,暂不安排出国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移民管理部门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全县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万元,比2017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补贴2018年列入年初预算,而2017年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9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上杭县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1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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